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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章:不正经的恋爱
  这大概算不上一场正经的恋爱。至少在童瞳看来,这甚至连那种所谓“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酸涩都算不上,更像是一场漫长的、带着试探与博弈的拉锯战。
  最近,她去夜店的频率断崖式下跌。那个曾经是“夜店女王”、在舞池中央能把地板踩碎的童瞳,现在却常常窝在别墅的沙发里发呆。粉丝们在超话里哭天抢地,抱怨再也蹲不到那个哪怕在深夜也妆容精致、眼神杀人的“拽姐”了。
  “你是被唐嘉树那个小奶狗给下蛊了吧?”谢卿歌不止一次叼着棒棒糖,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调侃她,“这就从良了?我还以为你要浪到八十岁呢。”
  童瞳没有反驳。她只是看着手机屏幕上那个名为“笨蛋瓷娃娃”的对话框,心情复杂。
  以前她只觉得有些女明星喜欢养“奶狗”是一种无聊的掌控欲,但现在她才发现,唐嘉树根本不是那种只会摇尾巴、听话顺从的宠物。
  相反,在那层精致得脆弱的“瓷娃娃”外壳下,藏着一个比谁都更有主见、更懂得如何在泥泞中保持体面的灵魂。他是一个鲜活的、有血有肉的男人。
  越是靠近,这种认知就越清晰,甚至让童瞳生出了一种莫名其妙的自卑。
  不是因为人气,也不是因为身价。而是一种道德层面上的羞愧。在她的世界观里,粉丝是“韭菜”,是数据,是她不得不讨好却又心生厌倦的衣食父母。但在唐嘉树眼里,那些被称为“籽爱”的人,是朋友,是家人,是他站在舞台上的全部意义。
  那种干净到愚蠢的赤诚,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童瞳内心深处的算计与凉薄。
  “我们不合适。”童瞳在深夜里对着镜子卸妆,看着那张已经习惯了假笑的脸,喃喃自语,“我这种烂人,就该配个烂人互相折磨。配他?糟践东西。”
  可心动这种事,要是能用理智控制,那就不叫心动了,那叫买卖。
  初夏,唐嘉树发布了他的个人迷你专辑。
  只有两首歌,全英文单曲。一首甜得掉牙的《SkipABeat》(心跳漏一拍),一首苦得像是刚失恋的《Sorrow》(悲伤)。
  在这个“男团必须炸场”的年代,他却选择安静地唱情歌。
  发布会直播里,他穿着那件简简单单的白衬衫,坐在高脚凳上,眼神清澈得像是从未被这娱乐圈染缸浸泡过。
  有记者问:“唐老师,这两首歌是您的亲身经历吗?是写给某人的吗?”
  镜头下,唐嘉树笑得很得体,甚至带着一点恰到好处的疏离:“不是。这只是两首在大众情感共鸣点上的作品。情歌嘛,受众更广,算是回馈粉丝的一点小心意。”
  他顿了顿,目光直视镜头,却又像是透过了镜头在看着谁:“真正的我想说的话,都放在下一张正式专辑里了。那才是……我的故事。”
  屏幕这头的童瞳,“啪”的一声关掉了平板。
  “骗子。”她骂了一句,嘴角却不受控制地上扬,“明明说好不谈恋爱,写的词全是那种黏黏糊糊的调调。”
  她知道,那是他给她的安全距离。他在用这种方式告诉她:放心,我不会让你为难,也不会让你成为众矢之的。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
  唐嘉树忙着跑宣传,而童瞳也没闲着。她面临着一个新的选择。
  “童瞳,这有几个本子。”苏曼把几份剧本放在她面前,语气公事公办,“你是咱们公司唯一一个还没涉足影视的。商颂已经拿了影后提名了,你要不要试试?”
  童瞳看着那几份写着“女二号”、“恶毒女配”、“富家千金”的剧本。
  那是这个圈子里给她的定位——只要脸长得够艳,你就只能演这种专门给主角当下饭菜的角色。
  “我不要。”
  童瞳把剧本推了回去,眼神里第一次出现了一种不再随波逐流的坚定。
  “苏曼姐,我不想演戏。我没商颂那种把自己撕碎了再拼起来的天赋。”
  “我想做生意。”
  她拿出了一份早已准备好的策划书。封面只有两个字——【瞳颜】。
  “我要做自己的美妆品牌。不走什么高端大牌路线,我就做那种让所有买不起大牌、却又想变美的普通大学生都能用得起的牌子。”
  “我的脸,就是最好的招牌。”
  苏曼愣了一下,随即笑了。那是一种对野心家特有的赞赏。
  “好。有种。”苏曼点头,“那就去做。在这个公司,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只要能赢。”
  那一刻,童瞳忽然觉得,自己好像真的不一样了。她不再需要去跟商颂比演技,也不需要去跟谢卿歌比舞台。
  她找到了自己的战场。
  转眼到了六月,万众瞩目的美加墨世界杯开幕。
  这本来跟内娱没什么关系,但开幕式上的亚洲代表表演嘉宾,最后定在了唐嘉树和黎名之间。
  这是两个极端的风格。一个是“地狱煞神”般的爆发力,一个是“人间清流”般的穿透力。
  外界都在传这是一场公司内部的“一哥”之争,甚至有营销号言之凿凿地说黎名为了抢这个资源跟高层拍了桌子。
  但只有内部人知道,黎名那个宠妻狂魔早就把档期排给了安夕来的生日会。
  于是,那个总是躲在哥哥身后的唐嘉树,这一次,单枪匹马地站上了那个数十亿人观看的世界级舞台。
  童瞳去了现场。
  是唐嘉树硬塞给她的票。他说:“我一个人在那个陌生的热土上唱歌,会慌。你就当是去做个代购,顺便听听?”
  那一晚的墨西哥城,热浪滚滚。
  巨大的阿兹特克球场中央,唐嘉树一身白色绣金的改良唐装,站在升降台上。当那束追光打在他身上时,童瞳忽然觉得,那个记忆里总爱脸红的少年,真的长大了。
  他没有黎名那种要炸翻全场的侵略性,但他有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力量。他的歌声清亮、稳定,穿透了那种喧嚣,像是一阵清风,吹过了那片燥热的美洲大陆。
  那是从人间烟火里滚过一圈后,沉淀下来的温润。
  表演结束后的深夜。
  墨西哥城的街头依然灯火通明。
  唐嘉树甩开了保镖和助理,换了一身最普通的黑T恤和大裤衩,戴着顶鸭舌帽,拉着童瞳钻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子。
  “带你去吃好的。”
  他神秘兮兮地说,然后熟门熟路地找到了一个卖塔可和烤肉的摊子。
  没有什么米其林大餐,也没有红酒香槟。
  就两个小马扎,两串滋滋冒油的烤肉,还有两瓶冰镇的可乐。
  唐嘉树熟练地用纸巾把那个有些油腻的马扎擦了一遍又一遍,才让童瞳坐下。
  “怎么?这就是世界级巨星的庆功宴?”童瞳挑眉,咬了一口肉,“也不怕吃坏肚子?”
  “不怕。”
  唐嘉树自己拿了一串,撒上孜然,“这才叫生活。天天吃那种摆盘比脸还大的东西,早就腻了。”
  他吃相很斯文,但动作很接地气。那种反差感,让他看起来比在台上还要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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