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嗓子身形削瘦,穿着件发黄的白衬衫,眼带金属眼镜。一副六七十年代知识分子的打扮,但从面相看,他也只有三十多岁。
“许小姐,许小姐。你过来,我有事跟你说。”
他声音尖细,说的时候有点急促,我没听清,应了声什么,转身向门口走去。
尖嗓子一把将我拉出屋子,说:“你跟我来。”
走了好远,我一路观察路旁的房屋树木,晚上与白天所见似乎略有不同,我到现在才发现,这个村子有大约四条分岔道口,每个路口一样,而且四通八达,都被树林掩映着。简直像个小迷宫。
尖嗓子带着我绕了不下十条路,等发现那个村口的医疗小诊所的时候,我突然停住了脚。
我挣开尖嗓子的手,问道:“你到底带我去哪里?”
尖嗓子望了眼四周,确定没人后,朝西边指去,小声道:“这条出村路今天没人值班,你快走吧。这里不是你能待的地方。”
我惊讶道:“看你们村子的人也算热情,怎么这会赶起客来了?”
尖嗓子嘴一咧,嘴角向上扬着,形成一个奇怪的幅度,似笑非笑。“是热情,热情坏了。”
我一听他这话里有话,却也没追问下去。这个村子里的村民,包括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散发着诡异的气息。我和任曦一开始就知道有问题。他穿得也算讲究,可能在这里的地位非凡,想必也不会随便透露消息给外人。
我摇头道:“我朋友还在里面呢。我得在这里等他。”
尖嗓子正待说话,手机铃声突然响起。他往前走了两步,背向我,嘀咕了两句就挂了,转身就往村子里走去,脸色相当难看。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暗想,不会是任曦出事了吧?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我背包开始震动。是任曦的手机。不是我?天底下有人叫这名字的吗?
我问道:“你好,任曦不在,请问你是?”
“我是任顾。东城,是你吗?”
我“恩”了一声。任顾那边有点吵,嘈杂的音乐,尖叫的女声。也不知道他现在是在哪个温柔乡里给我打的电话。当然,这通电话原本就不是打给我的,我也实在没有理由大声说出诸如“任顾你怎么会去哪种地方啊男神啊你可千万别堕落”之类的苦口婆心。
“最近城里发生了几起大学生失联事件。联系上你们,我就放心了,你们现在哪里?”
我往前瞟见尖嗓子越走越远,心急道:“我也不知道我们现在在哪里,好像是郊区的一个村子。你放心,我和任曦两个在一起呢。不多说了------”
突然,我的后颈传来一阵巨疼,眼前一黑。我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就很没出息地一个倒插葱栽倒在地。
女人略为得意地收起木棒,用沙哑的女声发出奇怪的笑。“卖血村里从没有闯进来还能毫发无损的走出去的。小丫头片子,你和你的小男朋友就当是为自己下辈子积德吧。”
任顾望着被挂断的电话,一个人靠着吧台发呆。
李煜要了瓶威士忌,棕黄带红的液体慢慢倒入酒杯中,他盯着酒杯的液体,清澈透亮,越看越着迷,心里是说不出的感觉。他把酒放到任顾面前,“你有心事?”
任顾用右手把酒杯拨回李煜面前,摇头笑道:“你知道我从来不喝酒。我不喜欢酒。”
李煜放回去,“你有心事。酒虽然不是好东西,但也未必是坏。”
任顾慢慢拿起杯子,小心的抿了口。“焦香,带有浓烈的烟味,口感醇厚。这么稳,这不像是你的风格。”
李煜自顾自地倒了杯酒,“你小子喝酒一个字,娘。不过你可真赶上好时候了。这可是苏格兰出产最地道的威士忌,封了15年,是我的存货。不少不老,口感正合适。”
任顾伸手拿过那杯酒,一饮而尽。
李煜夺过任顾手中的酒杯,道:“你还是别喝了。待会我喝醉,你也喝醉,我俩就真的要在这里呆一天了。”
任顾瞟了眼李煜手中的酒杯,脸色微红。他笑起来,朝小酒保阿七招招手,阿七拿来一瓶伏特加,顺便放了杯浓缩果汁。
任顾笑道:“你别这样看我,这是任曦的存货。要想喝醉,一瓶苏格兰威士忌可能不够。这种俄罗斯产的伏特加,口味猛烈,只可惜没有冰镇。”
李煜哈哈大笑起来,说道:“任曦要知道是你把他的酒全喝光,肯定会惊讶得几天合不上嘴,然后揪着阿七的领带质问他说是不是李煜干的。”
任顾不可置否地点点头,看向舞池,震耳欲聋的音乐,不断闪烁的灯光下,群魔乱舞。他喃喃道:“我们来这里是为什么。”
李煜举起酒杯,大声道:“为了庆祝我们单身生涯即将永远结束,到时候你牵着你那从美国回来的辛月,我搂着我的裴琪,咱们一起白头偕老,早生贵子!去(他)妈的东风,去(他)妈的许东城!来,干杯!”
酒吧里的吵闹声,瞬间安静下来。男人女人,男孩子女孩子,每个人都在为李煜豁出去的豪言壮语欢呼鼓掌。
李煜绅士地向周边的看客敬酒,苏格兰独特焦香味还在唇齿间流转,却无意间看到黑暗中踩着高跟鞋的熟悉的瘦高身影飞快地逃离酒吧。他睁大眼睛,酒吧大门处空无一物,转而自嘲地笑起来。
任顾顺着他的眼光看去,坐下来。“刚刚那个穿高跟鞋的女生背影好像东风。”
李煜顺势也坐了下来。“不可能。”
“为什么?”
“我了解她。”
“你这么肯定?”
“她不会服输的,就算是她的错,她也会等你去给她道歉。我夹在我爸跟东风之间,半年了。我很累。”
“你爱她吗?”
“爱?怎么说呢。近乎于爱,我爱她的善良,爱她突然的可爱,爱她的刻薄冷艳,爱她的身体,爱她的高跟鞋。但好像又差点什么。”
“差什么?”任顾也有点烦躁。“差什么呢?”
李煜笑起来,“我从来没想到你会喜欢东城。那姑娘挺倔的,像匹小野马。你驾驭的了吗?”
任顾揉揉眉心,我也不能解释,只是看见她开心,我也开心,看见她难过,我的心里那种化学物质也开始泛滥。
李煜说道,我知道你差点什么。
什么?
勇气。
任顾张大嘴巴,愣了半天。他点点头,不得不承认李煜是一语中的。他的确是缺乏向她坦白的勇气。反抗来自于家庭联姻的勇气。
李煜盯着酒杯里棕红色的液体,心不在焉地说,所以这叫旁观者清。
任顾看着出神中的李煜,道,我好像也知道你差什么了。
愿闻其详。
勇气。你跟我一样,缺乏这种东西。只是你比我强。起码你会想要去努力争取。
李煜抽回酒杯里的目光,他站起来,拍拍任顾的肩膀。一路晃晃悠悠地打开酒吧大门。走出去。
街上的阳光很刺眼,李煜眯着眼睛行走,一步一步像是踩在棉花上。
街角有个穿高跟鞋的女人一声一声地干呕着,像是搜心刮肺一样把消化的食物全吐出来。李煜受了刺激,胃部开始有了呕吐的反应,他靠着女人旁边一口哇地一下把喝下去的所有,除了被吸收的酒精,又原封不动全交还给了脚下的大地。
女人还在继续,两人一唱一和。有那么一瞬间,李煜觉得挺有趣。
李煜在几乎怀疑自己是不是快吐到大脑抽风的时候,体力不支,往后跌倒在马路上。他终于感觉自己轻松了许多。
女人递来一张纸巾。
李煜接过,把自己的嘴巴狠狠地擦了三遍。然后把用过纸巾投篮似的向垃圾桶投去。
理所当然的没进。
李煜有点气馁地扯了扯自己的头发。
女人又递过来一张卫生纸。李煜接过,自以为对准垃圾桶的大嘴扔过去。
毫无悬念的偏了。
女人再次递过卫生纸。李煜眨眨眼睛,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地轻轻一扔。那纸团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准确无误地掉进垃圾桶里。
Perfect!
李煜笑起来,他转向女人,准备和她来个盟友击掌。他很感谢在这个时候,有这么个陌生人能用自己的方式维护另一个陌生人。
“好些了吗?”女人开口了。
李煜一下子怔住了。他不可置信地转头,看着东风。“你……你。”
东风用手将脸旁的长发拢到耳后去,她淡然地笑道:“是我,李煜。”
东风今天没有化妆,素颜。没有重重的粉底液,眼线,口红来做伪装,她就像是迎风的国艳海棠。清雅而不失美艳。
李煜隐到建筑阴影下,脸色迅速被黑暗包围。他冷笑了声:“怎么?钱花完了?如果你打算找我要分手费,我劝你还是不要白费心机。拜你所赐,我现在可是穷的一清二白。你倒不如用这些时间,去找个有钱的男朋友。买你的鞋子,买你包。”
东风眨眨眼睛,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片阴影。她说:“李煜,你又何苦说这些话让我难受。我越难受,是不是就代表你越在乎我。”
李煜往后倒退着,“东风,你太高看自己了。我真没你想象中的那么伟大。我会哭会笑,难受的时候也想找个人安慰。你扪心自问,这半年来,哪次吵完架不是我先低的头。我是人,我也会累的。”
东风脸色苍白,“李煜,我……”
李煜感觉自己从没有这么和东风坦诚过,那些集聚在内心最深处的黑暗,经过威士忌的浸泡,开始发霉,发出阵阵恶臭。
李煜突然开始笑起来,嘴角恰到好处的幅度,“东风,我七月底马上就要订婚。你以后别来找我了。影响不好。你以后别喝那么多酒。”说罢,不等东风开口,他就转过身踉踉跄跄地往前走去。
脸上是什么东西一颗一颗砸下来。李煜用手接住,尝了下。咸的。咸的发苦。
第三十六章 穿高跟鞋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