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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阳光透过窗帘射进房间里,沈伟忠躺在床上,脑子里想的都是晓晓,自从那天见面以来,这种热烈的想念已经持续了好多天。
  晓晓那薄而柔美的嘴唇,在接触到辣味以后,迅速变成深红色,而且这种红晕蔓延至耳根,连耳根也散发着淡淡红颜。原本在阳光下似乎透明的耳蜗,也显得更加漂亮了。因为太辣的缘故,她的鼻孔似乎堵起来了,鼻孔在她强烈的呼吸中,一张一合,嘴唇也随之吧嗒吧嗒抿动几下;她的一只手拿着纸巾,很有规律地擦去额头渗出的汗珠。这个姑娘吃东西的时候会出汗,沈伟忠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怀着兴奋看着她。额头上没有擦去的汗珠湿润了她额前几株秀发,短而透明的头发贴在她的皮肤上。这么辣的汤似乎对晓晓的舌头不产生作用,她能连续轻柔地舀上几勺,汤匙轻轻地触碰唇边。
  ——她的舌头是不是也是辣辣的呢?这样才不会对这么辣的食物产生反应!一般人一定受不了,也许舌头都会着火哩。她的舌头是不是就是一团火焰呢?
  沈伟忠从她的唇隙向嘴巴里张望,只要注意的话,确实能瞧见她鲜红的舌头,这样看会不会不礼貌呢!沈伟忠把目光收了回来。
  可是在晓晓身边,他感到快乐在体内不断膨胀,竟然升华到幸福的错觉,仿佛坐在对面的姑娘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这就是幸福吧!原来幸福这么简单,原来幸福就是她和我!可她并不是我的呀,她一直把我叫做哥哥呢!这也只是在她身边享受她赐予的幸福的气氛吧!
  沈伟忠也舀了一勺汤,喝了下去,嘴唇麻了,像被无数针在扎。他用舌头舔舔嘴唇,又把舌头吐出来哈了几口气。
  晓晓看着他,微微一笑,说:“味道不错吧?这点辣在我们老家也只能算中辣呢,你一定是吃不了顶辣的。”
  “可我现在不是吃的很好吗!”沈伟忠说。
  “恩!那就多吃点!”晓晓说。
  他又啜了一口,这种幸福的辣味道对他来说确实不错。他觉得晓晓比电脑后面的她更加率真,纯洁,这种纯洁,濒临简单的边缘。
  “伟忠哥哥,过几天就是圣诞节了,你送我什么礼物呢?”
  “今天已经十六号了,还有九天!那你想要什么?”
  “我呀,我想要整个世界。”
  “贪心可是会变丑的。”
  “就算变丑也没办法,我就是想得到整个世界。”晓晓认真的说。
  “那我没办法为你办到了。”
  晓晓的眼神里一下子溢满了憧憬,对遥远的世界发出一声叹息:“我的整个世界可不过分,我的整个天地也不过分呐!我的心很小的,只要一点点东西就填满了。”
  在沈伟忠思想里,他认为美丽的女孩子所向往的整个世界一定是非常虚荣的,譬如说比尔盖茨的财富什么的!那真是比天还遥远。
  “对了,还有一个月就过年了,你今年回老家吗?”沈伟忠问。
  “要回去的,家里催我回去呢!想到这可真烦。”
  “回家过年不是很好吗?你在外面一整年了,过年的时候和家里人团聚,那不是非常幸福吗?”
  “伟忠哥哥,你不会明白的。回家可真烦啊!那里都是大山,除了山就是山,有时候独自在家里,邻居很多都不回家过年的,都在外面打工,想找个人说话都没有,在外面这几年,我算是喜欢上了杭州这个城市。而且一回到家……”晓晓沉默了。如此一沉默,仿佛因为她而产生的微妙的气氛也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一下子拉进了失望的伤感之中。
  “怎么了?”沈伟忠看着晓晓若有所思的样子,不免认为家里有什么事情发生。
  “而且一回到家,我大概就失去了整个世界啦。”她的话很伤感,似乎是泪汪汪地看着沈伟忠,而沈伟忠透过汤冒出来的丝丝热气望着晓晓,觉得晓晓更加伤感了。
  这姑娘有一种随意改变她身边气氛的魔力,沈伟忠想,她的眼神是悲伤就是悲伤,是快乐就是快乐,一清二白!这应该是属于最幼稚的单纯吧?或者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也对她怜香惜玉,没有来伤害她!
  “不会的。你回家了还可以再来杭州啊,只要你喜欢这个城市,它是不会拒绝你的。”
  “也许我回到家就不会再出来啦。”
  “为什么?”
  晓晓没回答。
  “对了,你退伍后那几天一直在忙什么呀?不是说好的,退伍了就来看我的吗?”
  沈伟忠无奈地说:“亲戚朋友什么的,都来找我,这几天去做客都来不及呢。”
  “哦?真的就这么简单吗?”晓晓瞪大了眼睛,一副无赖的样子望着沈伟忠,“这可不像伟忠哥哥的为人啊。”
  “我的为人?”
  “是啊!不是在你没退伍的时候,总说什么孤独啊,可怜啊,寂寞啊什么的,退伍后,你还不大开杀戒?”
  沈伟忠感到可笑极了,“什么大开杀戒?”
  “那至少在这几天里是把刀磨的亮亮的,准备大开杀戒吧?”说着,晓晓呵呵地笑了起来。
  “我还要磨刀吗?”
  “是啊,伟忠哥哥这么帅,天生一把刀,不用再磨啦。”
  “就算我是一把刀,周围的姑娘也都是大理石花岗岩什么的,我无能为力啊。对那些石头来说,纸才是最好的办法呢。”
  “哇!剪刀石头布,伟忠哥哥,你好有才哦!太有才了。不过两次和我谈到钱了哦,原来伟忠哥哥真是个大财迷。”晓晓把汤匙放进汤里搅了一下,找到鱼片,撂起来放到沈伟忠的碗里。
  “谢谢。”
  “说什么谢谢呀,该是我说谢谢,今天可是伟忠哥哥请客哦。”晓晓的眼睛里在闪光。
  沈伟忠盯着晓晓伸过来的手,真想一把抓起来,可这只是想象而已,凭他还没那个胆量和心理准备。他发现晓晓手指上闪亮的戒指,有意无意地找话题,“你喜欢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吗?”
  “被你发现了!我原本打算拿下来的,戴着戒指是不是连整个手都不漂亮了?”
  “不是啊,很漂亮。”
  “可我有时候还是觉得不戴戒指,手更漂亮,当我把戒指拿下来,两只手平放在眼前,觉得最自然和清爽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带呢?”
  “有时候觉得不戴的话手指上少了什么似的,连工作都不舒服,我的工作是用手指的嘛。而且,对戒指天生有一种喜欢,也许别的女孩子也和我一样吧,那就干脆戴着。”
  “不过,对戴戒指的手指可是有讲究的。”
  “什么讲究?”
  “戴无名指的话,就说明你已经结婚了呢!戴在中指上的话,就是订婚,食指是没婚,对了,小拇指是失去婚姻。”
  “你可真厉害,会研究这个,那戴大拇指上表示什么呢?”晓晓的说着,把手放在桌子上。
  “从没见谁戴大拇指上去的啊!”
  “那好,就请伟忠哥哥帮我把戒指拿下来戴大拇指上去吧。”
  晓晓嬉笑地伸出左手,放在沈伟忠面前,右手托着下巴支撑在桌子上。
  “为什么要戴大拇指呢?”
  “伟忠哥哥不是不知道戴大拇指是什么意思吗,我也不知道,那大拇指就是个神秘的手指,我想戴大拇指上,看看会发生什么神秘的事情啊。我的手可在你面前放了好久了,好酸啊。”
  沈伟忠左手抓住晓晓的手腕,右手轻易地从晓晓指尖拿下了戒指,当他的手指触碰到她的手指,温暖迅即以极快的速度传遍全身的每一个细胞!只感觉到晓晓的手腕好柔软,因为他不敢抓的紧,只是轻微地拿着,仿佛她的手臂是用豆腐做的,他只削稍稍用力,眼前这段漂亮的手臂会粉碎,像豆腐一样化开似的。沈伟忠更加清晰地看清楚了这只小手,是自己手掌的一半啊!他的手在部队里可是增长了不少老茧,皮肤也格外粗糙,不过现在似乎连老茧也重新睁开眼睛,获得了生命,大口大口西呼吸晓晓手指间的芳香,这使沈伟忠整个人都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多么柔软的一只手,如果可以双手毫无顾及地握住,放在嘴边,那多好!
  晓晓似乎一点力气也没使,把整个手都交给了沈伟忠,皮肉间青色的经脉隐约可见,这么细嫩的皮肤,也许能通过皮肤感受到他的心跳也不一定。
  沈伟忠抬起眼睛看看晓晓,发现晓晓正直勾勾地盯着他拿住的那只手。
  沈伟忠左手抱着右手,放在鼻子边闻了闻,或许还能闻到晓晓的芬芳!晓晓时刻在他脑海里徘徊不去。过了那么多天,他的手指竟然还能轻微地感受到抓着晓晓手臂那种醉人的情怀。手上的细胞也是有记忆的吧?它们记住了晓晓的味道,也许手指比他的记忆更能持久的记得,这是遥远而又原始的触觉,是最原始的记忆本能!
  一个礼拜前,圣诞节过了,却什么礼物都没送她呢,也没能去杭州再看望她。她一定会觉得失望吧?我是个不称职的哥哥吧?沈伟忠想,我才不去为成为她的哥哥而努力呢,不称职也罢,最好她不要把我当作哥哥呢!可她这样叫,使我的动作都缩手缩脚啦,晓晓在一见面就对我和她应该发展成的关系划分了界限。心理学就是这么公布的:大多数女孩子都是这样,在一见到对方,就会在心里确立去要和对方建立起的关系,然而要打破这种心里已经形成的定格的心态,是很难的,而女方只会对在心里确立要成为情人的男子努力。这多可惜啊,这么好的姑娘,为什么总叫我哥哥呢!想抓住她的手都感觉难为情。
  沈伟忠安静地躺在床上,竟然把所有过去晓晓跟他说的点滴都重新在脑子里整理了一下。
  晓晓曾说过她出来外面工作已经三年了,首先是在广州呆了一年,然后就一直留在杭州。杭州这个城市有她故乡美吗?大山里的姑娘也许羡慕和喜欢平原吧,可沈伟忠却格外对大山感兴趣。他是一定要跑去云南看看的,他尤其喜欢云南姑娘穿民族服时候的样子,这种少见多怪,更增加了他对晓晓的喜欢。晓晓是纳西族的姑娘,当时,沈伟忠是第一次听说纳西族这个民族,他就觉得这一定是个神秘莫测的民族,连晓晓给沈伟忠带来的感觉也是神秘莫测的。这个带着神秘感觉的姑娘,也只有少数民族才存在吧!
  如果能看见晓晓穿着民族服站在他面前多好啊!也算完成了他心底某个小小的愿望了。
  “除了大山还是山,周围很多邻居都人去楼空,在外地过年,连找个人说话都没有!”这是种什么样的情形呢?沈伟忠寻思:她的家是在半山腰吧?用毛竹搭起来的还是用泥土粘起来的呢?听说那边的人都很苦的,夏天的时候,蚊虫赶不尽杀不绝。如果这样纯洁善良的姑娘回到家里,不再回来,那多可惜啊!我也将看不见她了!她的清秀更是属于江南水乡的,而她的纯洁,是水乡女子所不具备的。沈伟忠竟然假想了晓晓的家是在一个孤绝的山腰,周围一点交通都没有,只有这样,才像晓晓说的,除了大山还是大山,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吧!只有这样,晓晓的习气才会一尘不染吧?才会如此纯洁,连她的衣袖里散发出来的气息都是那么清新!
  沈伟忠尽在床上胡思乱想,因为他退伍刚回来,还没有工作,所以他有的是时间胡思乱想。他拒绝了政府的工作分配,签下了城镇居民退伍自某职业合同,得到政府发放的两万块补贴。其实他知道,政府分配这个制度是名存实亡的,或者说是不存在的。现在沈伟忠在家,母亲欣喜异常,简直当他是个宝贝,因此,任他睡到什么时候,都不会来吵他。不过他母亲听到楼上有动静,就喊:“你起来啦?要不要早餐给你热一下?”
  “哦!”沈伟忠敷衍道。他打开窗,望着窗外,对面是一幢更高的楼房,阻挡了他的视线,左边望过去可以望见道路两旁几株梧桐,还有一段路,就什么都没有了;右边是个酒店。哎!这就是湖州的景色啊!他感叹道。我还宁愿住在半山腰呢。
  还有一个多月不到就过年啦,过完年找工作,这是他对父母的承诺。沈伟忠下楼吃早餐的时候,对他母亲说:“我想去杭州找工作。”
  母亲听了一怔,说:“湖州不是很好吗?干吗要去杭州,这么远!”这是母亲相隔了两年没见面的亲情在作怪,在刚相距,他又想跑去杭州。
  “湖州这么小,哪能找到什么好工作啊,而且在湖州一点发展前途都没有。在杭州的话,至少也算大城市,机遇也会多点吧。”
  母亲没说话,他们早就约定,自己想去做什么由他自己决定。母亲是个家庭主妇,除了孩子的终身大事,什么都是无能为力的。因此,对孩子的终身大事倒可以卯足了劲,比谁都关心,但也因为孩子还年轻,并不用怎么操心。父亲是个普通农民,常年在江苏承包鱼塘养鱼,还请了几个伙计,养殖生意搞的挺大,十几年来,不仅在市区繁华的地段买了房子,还为沈伟忠将来积蓄了一笔可观的财产。
  沈伟忠之所以要去杭州工作,目的也是显而易见的。杭州有一位比西子更美的姑娘,一位带着纯纯微笑,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对可爱的虎牙的女孩子。这个姑娘曾经在他极度压抑和痛苦的时候闯进他的心灵,治疗他的创伤,安抚心灵,成为了他心中的一份热爱,因此,这成为了他思维的全部中心,他竟然把自己对事业,对自由的追求和和思考同这个女孩子联系在一起。
  ——晓晓就是我的理想!他思虑。他把晓晓升华到理想的高度!
  可他满脑子就是晓晓,晓晓。
  “舅舅要你有空去他家吃饭,说两年没见到你了,想看看你!”母亲用慈母的眼神望着沈伟忠
  “是乡下那舅舅吗?”
  “是啊!人家挺惦记你的。想看看你在这两年里的变化。”
  “有什么好变化的啊!妈,现在我没时间,等过年的时候我们都要回乡下,那时候不就见到啦!”
  “舅舅是关心你啊!你现在不都空着吗!”
  “妈,我明天要去杭州一趟。”沈伟忠说。
  “去杭州干什么?”母亲有点疑惑。
  “在部队里憋了两年,现在真想到处走走,我还没去过杭州呢。”显然,他母亲不知道前几天他的去向,况且,那天,他很早就坐车回来了,虽然没赶上回家吃晚饭,可推脱说跟几个朋友在外面吃的,朋友好久没见,在一起聚聚,自然不会引起什么怀疑,“而且顺便去杭州看看工作的事情,毕竟明年就要找工作了!”
  “那你和谁去啊?”母亲问。
  “我一个人去!”
  “那早点回来!”母亲说,见沈伟忠大踏步地走了出去,“这孩子,跟两年前变了个人似的。”
  夜晚,沈伟忠播通了晓晓的电话。
  “伟忠哥哥,元旦快乐哦!”对方一接通电话,就甜蜜地祝福起来,沈伟忠的心一下子兀地飞向远方。
  “元旦快乐。”他说。
  “我也正想给你打电话呢,白天的时候工作太忙啦,没时间打,想在晚上的时候给哥哥你送去祝福的,没想到还是你先打给我了。伟忠哥哥没生我的气吧?”
  “没有!我怎么会生你气呢!打这个电话我还觉得不好意思呐,想到要向你道歉!”
  “怎么了?”
  “圣诞节那天,不是连电话都没打吗?还有礼物的事情!”
  “没关系的!这些都不重要啦!可别自责哦!不然我会过意不去的。”
  沈伟忠钝了一下说:“晓晓,我明天想去杭州看你!”
  “伟忠哥哥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我真高兴,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能见到哥哥了,因为上次你答应了来看我,我都不好意思再向你提来看我呢!”
  “我明天早上就坐车过来,我们一起吃饭吧。”
  “可是,真不好意思,这几天我都好忙,因为快年终了,公司里许多年终报表,杂七杂八的业务,还有很多档案的整理,我实在抽不出时间陪你,要请假也应该请不下来。虽然很多东西都不归我管,可是我是做文秘的,多多少少和我搭上点关系!伟忠哥哥会生我的气吗?”
  沈伟忠听了,心情自然凉了一大截。
  “要不等礼拜天好吗?你礼拜天过来的话,我一定好好陪哥哥一整天。”
  沈伟忠在心里计算了一下距离礼拜天还有两天,“好吧!那我礼拜天来看你。”
  “就这么说定啦。”晓晓说,“礼拜天一定要来看我!”
  “恩!”
  他挂了电话,失望地躺在床上,两眼凝望天花板,望着那雪白的灯管。
  ——晓晓可不像我一样自由啊!不过明年我也会像她那样,为工作的事情烦心吧!因为工作的羁绊,自己的很多事情都做不成,那多可怜啊!连想陪喜欢的人出去走走,也成了奢望,用自己最快乐的时间去兑换金钱,回报来的却只是烦恼加不顺心!每天早九点晚五点,为了金钱这样生活可不行!可是,如果要找工作的话,势必会走这一条路,连出路都瞧不见,好象远远地,通向生命的尽头!
  ——如果我工作的话,那也是短暂的过度时期吧?为了增加人生阅历那样,然后就可以做自己的事情,或者经商,像我爸爸那样做鱼生意,既搞养殖,又做鱼贩子,那样也总比在一个单位上班,把自己埋葬了的强呀!至少那样会有很多自己的时间做自己的事情吧?在淡季的时候,不就可以游山玩水了吗?
  ——况且工作的话,凭我的学历,一千快钱一个月对我来说已经是看的起我了,那点钱能够我做什么呢?连自己都养不活,更别说养老婆了!是啊!工作对我来说只是过度时期罢了!
  ——晓晓可真漂亮啊!她的声音也是那么好听,仿佛微风轻轻吹过湖面,柔和,心旷神怡!那段灵活地火一般的舌头会是什么味道呢?刚才她是拒绝我了吗?她有这个意思吗?如果她是喜欢我的,一定不会错过和我在一起的机会呀,工作真的有这么可怕吗?比爱情还厉害?她应该不爱我吧,确实只是把我当做朋友,当作哥哥才下得了口拒绝吧!
  沈伟忠忽然觉得自己可悲了,想到晓晓并不爱他,胸口一阵莫名地酸楚,这就是爱了吧?谁都会喜欢晓晓的,这么好的一个姑娘!这么说,我对她所做的只是一种徒劳吧?就算是徒劳,我也停不了手!等她真正拒绝我吧!
  他胡思乱想,在心理经营着由晓晓引发的情感波澜和奇思妙想,他有时候兴奋不已,有时却黯然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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