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喧嚣。
烟火气混杂着各种小吃的香味,直冲脑门。
祁演抱着吉他坐在音箱上,看着那两个还在互相瞪眼的小年轻,无奈地摇了摇头。
“商颂,咱们这队我看悬。一个吉他手,一个半吊子主唱,加上一个只要一唱歌就紧张的瓷娃娃,和一个只会说唱骂人的小太妹。”
祁演把拨片叼在嘴里,“这哪是卖艺,这是卖命啊。”
商颂正在调那个便携式麦克风,闻言没抬头:“那就唱不需要技巧的。”
她看向正别别扭扭站在角落里的童瞳。
“你会rap是吧?那就唱那首。”
“哪首?”童瞳语气很冲。
“《KingBack》。伯雪寻写的第一首disstrack。”
童瞳愣住了,眼睛瞪得溜圆:“你怎么知道这首歌?这是他在地下时期的禁曲,公司早就封了版权,网上都搜不到!”
“我怎么知道?”商颂扯了扯嘴角,眼底闪过一丝温柔,“因为这歌词,是我看着他在那个漏雨的出租屋里,一个字一个字写在墙皮上的。”
“来不来?你要是真有那个种,就用他的歌,在这里把那些看不惯他的人,统统骂一遍。”
童瞳咬着牙,看着商颂那挑衅的眼神。
“来就来!谁怕谁!”
她一把抢过麦克风,狠狠地瞪了商颂一眼,“但我不是为了你,我是为了证明,GIN永远是GIN!”
而另一边,唐嘉树正在给商颂搬水。
这个被称作“绝对王牌”的少年,此时此刻乖巧得像个还没长大的高中生。
“商颂姐。”
他把水递过来,声音很小,“刚才,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你替雪寻哥说话。也谢谢你没有拆穿我。”
唐嘉树低下头,看了一眼正拿着麦克风试音、一脸狂拽酷炫的童瞳。他的眼神里,藏着一种极其隐忍的、只有在这个年纪才会有的苦涩暗恋。
“我不想让她知道,雪寻哥是因为保护我才受了那么多罪。在她心里,雪寻哥是神。如果她知道是因为我这个拖油瓶……”
“你是他选中的接班人。”商颂打断了他。
她喝了一口水,看着眼前这个长得精致漂亮却一直背负着沉重骂名的男孩。
她忽然明白了伯雪寻为什么要那么护着他。
因为在唐嘉树身上,伯雪寻看到了那个曾经干干净净、不需要向资本低头的理想。
“唐嘉树。”商颂拍了拍他的肩膀,“伯雪寻护着你,不是因为你弱。是因为他觉得你值得。”
“那条疯狗的眼睛毒着呢。他既然肯为你挡酒,就说明你有那个本事能把这张王牌打出去。”
“待会儿上台。”商颂指了指舞台中央,“别躲在童瞳后面当和事佬了。她是狼,但你是虎。老虎是要吃肉的。”
“想要护住自己喜欢的女孩,光靠讲道理是没用的。你得比她更强。”
唐嘉树的身体猛地一震。
他抬头,看着不远处那个在灯光下桀骜不驯的童瞳。那是他从练习生时期就偷偷喜欢的女孩,也是唯一一个总是骂他娘炮、却又在他练舞受伤时偷偷给他送创可贴的女孩。
“我知道了。”
唐嘉树的眼神变了。
原本那种温软无害的“瓷娃娃”外壳仿佛裂开了一道缝,露出了里面锋利的棱角。
“我会的。”
演出开始。
广州的夜市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
当祁演那极具穿透力的失真吉他声响起时,现场瞬间沸腾。
“What'supGuangzhou!!”
童瞳冲上台,抓着麦克风就是一段快嘴。她用的是伯雪寻当年的Flow,那种极具攻击性的韵脚像机关枪一样扫射全场。
【听说有人想让国王退位?
那就睁大你们的狗眼看清楚这个王位!
他的皇冠是荆棘编的,
他的权杖是断手换的!
GINNeverDie!!】
她是真的有天赋。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野劲儿,瞬间点燃了所有人的荷尔蒙。
但在间奏的时候。
那个一直站在键盘后面默默弹琴的唐嘉树,忽然站了起来。
他拿起了另一个麦克风。
没有预兆,没有彩排。
他接过了童瞳的Flow,但不是Rap,而是一段高得吓人的HighC吟唱。
那种清亮、穿透云霄、带着极强爆发力的嗓音,像是一把利剑,直接刺破了童瞳制造的那层躁动的音墙。
那是黑白ACE的合体。
一个是地下的火,一个是天上的光。
唐嘉树看着前面的童瞳。他的眼神不再躲闪,而是一种极其强势的支撑和包容。
他在用歌声告诉她:你尽管疯,我在后面托底。
商颂站在旁边,手里拿着沙锤打节奏,嘴角带着笑。
她仿佛看到了那个还没有受伤的伯雪寻。
这帮孩子。
都是好样的。
演出结束,掌声雷动。
打赏的箱子被塞得满满当当,甚至还有路人扔进去了金项链。
童瞳满头大汗地跳下台,兴奋得脸都在发光。她刚想跟商颂炫耀,却脚下一软,差点摔倒.
高跟鞋的鞋跟断了。
“小心!”
一只手稳稳地接住了她。
唐嘉树没有像以前那样小心翼翼地扶着,而是直接一把搂住了她的腰,把她整个人提了起来,避免她踩到钉子。
“说了多少次,rap的时候别穿高跟鞋。”
唐嘉树皱着眉,语气不再是那种软绵绵的商量,而是带着一股严厉的管教,“下次再不听话,就把你鞋扔了。”
童瞳被吼懵了,脸瞬间红到了耳根,结结巴巴地怼不回去:“你、你凶什么凶?瓷娃娃变异了?”
“我是唐嘉树。”
他看着她,眼神直勾勾的,“不是谁的瓷娃娃。”
“还有,以后别总追着那个不会回头的神仙跑了。”
唐嘉树松开手,却依然挡在她面前,帮她挡住了周围拥挤的人潮。
“看看身边的人吧。我也能打。”
童瞳愣在那儿,心跳漏了一拍。
商颂在不远处看着,轻轻笑了一声。
她拿出手机,拍了一张这两个孩子别别扭扭站在灯火阑珊处的照片。
然后,她点开了那个黑色的头像。
这是他走后的第三天。
还没有任何回复。
【疯狗,你看见了吗?】
她发了一条消息,附带那张照片。
【你的弟弟妹妹长大了。有人帮你把场子镇住了。】
【所以……】
她在输入框里打了删,删了打。最后只发出去一行字:
【你那个手术要是做完了,记得回个信。哪怕是只狗爪子印也行。】
此时,瑞士苏黎世。
ICU病房里。
麻醉刚刚过劲。
那个躺在床上的男人,费力地睁开眼睛。他的左手打着厚厚的石膏,右手还插着留置针。
旁边的护士看他醒了,连忙过来:“Sir,doyouneedwater?”
伯雪寻摇摇头。
他眼神有些涣散,盯着天花板上的白光。
“Phone.”
他嘶哑地吐出一个词。
护士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那个一直放在床头柜上、震动了一下的手机递给了他。
伯雪寻用颤抖的手指,划开屏幕。
看到了那张照片。
也看到了那句话。
他在氧气面罩下,扯动干裂的嘴唇,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却充满生气的笑。
他动了动右手,因为没力气打字,他直接发了一个表情过去。
就是商颂说的那样。
一只脏兮兮的小狗,伸出一只爪子,上面缠着绷带,旁边配了一颗红色的爱心。
那是:【还活着。还爱着。】
消息发送成功的瞬间。
广州的夜市里,商颂看着屏幕,眼泪夺眶而出。
她握着手机,蹲在热闹的人群里,哭得像个孩子。
但这眼泪是甜的。
这只疯狗,他还在。他在地球的另一端,还在摇着尾巴等她。
第114章:DISS就DISS谁怕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