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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来啊!蛮子们,爷爷我外号不死鸟!不怕死的就来吧!”不死鸟猛得抽出弯刀一甩,刀上的碎肉和血液洒了出去,洒在了一个正冲过来的草原人身上,那个人脸色瞬间就变了,口中念念有词,意思是:恶魔···这个是恶魔附体!
  就连战马都不想往他那里跑,包围他的人,没有一个再继续靠近了。草原人虽然彪悍,可不代表什么都不怕,眼前这个人的模样太吓人了,浑身浴血,碎肉满身,还在那里“嘿嘿嘿”的笑。
  苏恩可就没这么变态了,他的铠甲上也是血的鲜红,可他至少没有把草原人吓得不敢往上冲。
  “将军,戈尔贡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希斯塔汇报。
  “希斯塔,你看啊。这是帝国军队在战斗啊,他们在用血与剑在战斗。而我们却只有在这里看着。”他看着那座吊桥,“在多少年前,我也曾经这样战斗过的,和你的父亲一起。”
  “将军,戈尔贡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希斯塔不知道斯帕说这个话的意思,他又一次汇报。
  “希斯塔,命令戈尔贡从南门绕出去,给我从背后断了这群草原人的后路,包抄他们。让他们快,苏恩的命就交给你们了。”他没有在重复之前的话,他下达了命令。
  “是的。将军,听从您的命令。”
  斯帕却依旧看着那吊桥,每一刻都有人战死,他们的都是在为了自己的民族而战,斯帕的手按在剑柄上,“我也好想去战斗啊。就像二十年前那样。奥兰多大人,您说我的做法到底对吗?”他的声音很低,只有他自己听得见。
  周围有人呐喊,“射死这群狗日的!”弓箭连续的射击。
  嗡嗡的声音,划破空气。
  苏恩这是头一次感觉到死亡就在身旁,他从小就是锦衣玉食,学的都是些贵族该学的,他的战斗技巧都是在部队里学的,他这是第一次上战场。
  可他却表现得像一个老兵,丝毫不惧敌人,因为他自己也知道,只有自己表现出害怕,这些草原人就会像狼一样,凶性大发,扑上来撕碎了自己。
  “苏恩,你真的很努力了,你不愧对帝国将军这个名字。你是个军人,纯粹的军人。”斯帕现在很想冲下去,救下苏恩,可是他不能,他如果冲出去,草原王肯定会出手的。
  自己是九阶,草原王的实力,深不可测,如果他出手,自己可能会死,他还要指挥战斗,不能死。
  第三十三章出征之前
  平野军团,重骑兵第一团,也是军团唯一的重骑兵团,他拥有着辉煌的战绩。几乎每次牵扯到平野军团的战争都少不了重骑兵第一团大显神威。这也难怪,在这个时代的战争,又有什么可以比得上重骑兵冲锋呢?
  一万人,不多,却是一支足以改变战局的力量。
  试问,如果在战争焦灼的时候,一支重骑兵,气势汹汹,从远处冲来,直接凿穿其中一方的战阵,那这仗还有得打?
  至于冲锋被挡下来这个可能···不,没有这种可能,至少一千年来,草原人还没找到如何挡下重骑兵的冲锋,不然他们早就饮马古祁运河了。
  而现在,这支背负着军团荣耀,辉煌战绩的部队,已经在要塞的南门集结。东门的正面战场杀得是血流成河,在北门的轻骑兵部队已经开始向东门的正面战场进发。
  诺德萨嘴里叼着一根东西,据说那是才发明不久的一种东西,叫香烟。这玩意一包可贵了,还要配上火柴来点燃。吸一口,就感觉一股气从嘴里直冲,再把那口气吐出来,说不出来的舒服。他的面罩没有放下去,还可以看见他那刚毅的面庞,他右手提着战刀,上面还带着暗红色,那是洗不去的血迹。
  相比东门的喊杀声震天,南门这里和以往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在远处有着巡逻的草原骑兵,不过他们根本没有胆量接近要塞,可以说是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
  尽管没有这里没有被战火波及,可空气中却散发出很强肃杀之气,平日里嬉皮笑脸的兵痞,都开不出玩笑,他们都没有带上面罩,一个个的紧绷着脸,握住武器的手很用力,仿佛这样可以带给他们莫大的安全感,可实际上并没有。
  战争当前,就算是最勇敢无畏的士兵,也会有着本能上的畏惧,不过有某一样东西掩盖了这份畏惧。
  或许是荣耀,或许是信念,也或许是对家人的爱。天知道是什么呢。
  因为现在是初夏,所以天气并不凉快,对于裹着一身重甲的骑兵来说,更是热得让人崩溃,可他们却纪律良好,排列整齐,和他们平日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就是平野军团的重骑兵一团,平日里土匪一样的吊儿郎当,不守纪律,而到了战时,却仿佛脱胎换骨,纪律严明。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诺德萨左手食指和中指夹着香烟,猛吸了一口,脸上一副陶醉的表情,再把这口气吐出来,真的是人间极乐。
  “看看你们这怂样,又不是没上过战场,怎么?都怕了那群蛮子?”诺德萨把烟夹在手上,对士兵们吼叫。
  “老大,我家那傻婆娘快要生了。”站在他身后的一个人,应该是团队长的军衔。他说出了这样一句话,话里有着对未来的憧憬与···担忧。他怕自己一会儿死了,毕竟战争这种事情谁能保证活下来。
  他不是怕自己死,作为一个军人,能死在沙场上,与敌人血战而亡,并不是什么值得难过的事情。他害怕自己死了,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会···
  诺德萨先是没有说话,他又叼起烟吸了一口,可眉宇间却没有舒展,他把吐了一圈烟圈,这种行为配合上他这忧愁的面容,在酒馆里很容易吸引到女人。
  “老大,我也想我的爹妈了。”背后的士兵平日里是一个经常犯纪律的人,是那种军法处的常客,在社会上简直就是渣滓一样的存在。可他也有自己的父母来爱自己。
  “我也好想回家啊。”一个士兵的思绪回到了四年前。
  在帝国南方的一个村子里,一个房子里“灯火辉煌”,已经是深夜却很是热闹。那一年,他二十岁,他厌倦了天天耕地的生活,他选择了参加那一年的征兵。在他临走前的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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