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的天渐渐暗了下来,饭桌上已经做好了几道小菜,有欧阳芷珊最喜欢的红烧鸡块,还有一道青椒土豆丝,加上一个榨菜肉丝汤。
饭菜做好了,房间的门传来了钥匙转动的声音,穿着洗着发白的白色衬衫,西装长裤的欧阳大智回来了,手上还拎着东西。
“爸爸,你回来了,我都饿了。”欧阳芷珊朝他扑了过去求一个拥抱。
欧阳大智摸摸她的头,在她肉嘟嘟的脸加上亲了一口:“你看爸爸给你买了什么,几只大螃蟹哦,明天让妈妈蒸给你吃。”
欧阳芷珊看着绿色网袋里浑身是壳的螃蟹说:“爸爸,这个怎么吃啊,你看它还有大钳子呢!”
欧阳大智把袋子打开,找来一个桶把螃蟹倒了进去:“螃蟹很好吃的,芷珊不要用手去摸它们,你看它有大钳子呢,会夹破你的手的,而且还不松口。”
欧阳芷珊胆怯地把手从桶上移开:“好,那我不碰它们,我们给里面放点水养着吧。”
“你怎么今天回来这么晚,外面天都黑了,一定是在楼下和老胡他们谈天说地,我一个人做饭连个帮忙的人都没有。”董丽珍拿着碗筷走到餐桌前。
“嗨,这不是下班有事耽误了一会儿嘛,回家前又买了几只螃蟹,老婆明天我下厨蒸了给你尝尝,你最喜欢吃螃蟹了。”欧阳大智很会讨小资老婆的开心。
董丽珍把装着螃蟹的桶拿到墙角:“明天再吃吧,以后不要买这么不划算的东西了,一点都不实惠,都是壳,能吃到什么呀,你个败家的。”
欧阳大智嘿嘿一笑:“要买的,只要老婆喜欢我就多买几次,怎么能说不实惠呢,你喜欢就好。”
董丽珍把碗筷放到他手边:“你就知道哄人开心,别耍贫嘴了,快吃饭吧。”
欧阳芷珊听到开饭的指令马上起身给爸爸妈妈都盛了两碗饭:“我给你们盛饭,爸爸妈妈要多吃点哦。”
“你看这孩子拍马屁的功夫倒是跟你一样,什么样的老的就有什么样的小的。”董丽珍开玩笑地说,但心里还是很高兴。
“那是,毕竟是我的女儿,当然要遗传我的优点了。芷珊,最近学习怎么样了,期中考都快到了。”
欧阳芷珊自顾不暇地往嘴里扒米饭,红烧鸡肉快真好吃。她就知道爸爸很喜欢过问她的学习,那对于她来说都是小儿科,不是问题好嘛。
她嘴里塞着饭含糊不清地说:“这次的单元老考试我是班级的前三名,爸爸期中考试我会努力的,争取考个第一回来。”
欧阳大智听了乐开了花,直夸欧阳芷珊聪明像老婆。
欧阳芷珊转眼间已经吃完一小碗米饭了,她啧啧嘴看着盘子里还有很多菜:“妈妈,我还可以再吃一碗米饭吗?”
董丽珍轻轻用纸巾擦擦嘴:“不可以,晚上你只能吃一碗米饭,不然你会长胖的。”
欧阳芷珊赌气一般放下碗筷,噘起了粉嘟嘟的小嘴。
欧阳大智赶忙打圆场:“老婆,孩子还小呢想吃东西你就给她多吃点嘛,我们芷珊长得那么可爱,稍微有点肉没关系的,能吃是福。”
董丽珍一本正经地说:“不是我不给她吃,我也很心疼孩子的。她回家的时候已经吃了一个苹果,加上晚饭的一碗米饭,她已经吃很多了,一个小女孩能有多大的胃啊,我跟你说你女儿体重已经超纲了。”
其实董丽珍说的也没错,欧阳芷珊确实有点胖了,只不过现在年纪还小可以被当做是可爱。
欧阳大智跟董丽珍讲道理从来就没赢过,只好跟女儿商量:“要不芷珊就只吃一碗米饭吧,晚饭不要吃的太撑,会影响你睡眠质量的。”
小孩子哪里知道是什么叫睡眠质量,她只知道妈妈嫌弃她胖不让她吃东西。她一扭身跑下了饭桌,她要去隔壁婶婶家蹭饭,不知道她家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
“丫头你去哪里啊,早点回来啊!”欧阳大智在后面喊。
“我去隔壁祝阿姨家玩会儿,他们家的电视有多啦A梦可以看,我待会儿就回来。”说完她砰上了门。
“随她去玩一会儿吧,我这么做也是为了女儿好,我可不想她长大之后是个小胖子,那样的话她会没有青春的。”董丽珍说。
欧阳大智赶紧把凳子往老婆身边移:“老婆说的对,你看你那么漂亮咱们家的女儿会差吗?待会吃完饭我来洗碗吧,你可以备备课。你看你跟着我都吃苦了,我可不忍心你娇嫩的小手变粗糙了。”
董丽珍娇羞地笑了:“还好你知道疼人,嫁给你也不算亏。我不喜欢洗碗,以后你就多承担一些家务吧,等芷珊长大了就是她的活儿了。”
遥想当年欧阳大智追求董丽珍,可谓是一部坎坷的请史,两人走到一起绝对是缘分。
欧阳大智出生在农村,家里条件不是很好,曾经父亲是地方上的土财主,后来被人批斗导致家道中落。好在他父亲是个有远谋的人很早就有了超前的意识,本着再穷也不能穷教育的心态硬是把欧阳大智送上学堂。
乡下人没什么见识,看到村里居然有人砸锅卖铁供孩子上学都忍不住说闲话,读书有什么用啊,还不如去城里打工呢。欧阳大智的家一度是村子里最穷的,每年他开学老父亲就要东奔西走凑学费。欧阳大智遭到了不少白眼和冷言冷语,在学校他是读书最用功的。
每天晚上同学都睡觉了他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背单词看书,早上他是第一个起来去打热水洗漱的,然后去教室看书预习。熬过那段黑暗的日子欧阳大智成了那个小山村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那个年代的大学生还很值钱,还没毕业他就被国企录用,一时间风光无限实现了阶级的跨越。
而他的妻子董丽珍原生家庭条件就比他优越的多,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出生,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
少女时代的董丽珍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在她的心中生活是诗意多情的。
春天在她的眼中应该是春水天风无浪,春天半雨半晴,红粉相随南浦晚,几含情。四季应是多情有滋味,人间无疾苦。她坚信她的另一半会是一个白面书生,待人谦谦有礼,他们在一个阴雨天在街头的小书店和她相遇,俩人一见钟情,在思想上崩出火花。
理想很美好但是现实很残酷,董丽珍一直没有遇到适合她的真命天子。但她也是幸运的,因为她遇到了欧阳大智。
欧阳大智在企业已经混到了小领导的位置,周围不断有人给他介绍对象但他都没有心动的。在一次厂里的演出时他第一次见到了董丽珍,她作为邀请嘉宾来即兴演出。
董丽珍穿着一条鹅黄色的连衣裙站在台上唱了一首《甜蜜蜜》,爱情的甜蜜也随着歌声流进了欧阳大智的心里。演出结束后他要到了董丽珍的联系方式对她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心高气傲的董丽珍哪里看的上这个憨傻的农村小伙子,没有情调,不懂浪漫,还取了一个土掉渣的名字。但是欧阳大智并不介意,他不懂女孩子的多愁善感,他只知道喜欢一个人就要不顾一切的对她好。
董丽珍在学校里上音乐课,每天早晚欧阳大智都会接送她上下班,冬天天冷他就把热水袋揣在怀里带到学校给她。身边的人都劝说董丽珍遇到这么老实的男人就嫁了吧,过日子又不是演电视剧。但是董丽珍迟迟都没有做决定,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那一年的元旦夜,欧阳大智的食品厂举办了一个大型的职工联欢会,参加联欢会的人都会邀请一个舞伴,单身汉当然要邀请他的女神一起参加。那天晚上董丽珍穿着一袭大红色的棉衣裙,加上身上文艺女青年的气质,艳压全场。
欧阳大智跟着舒缓的音乐在舞池笨拙地踩着舞步拥着董丽珍翩翩起舞,这时候董丽珍看到他的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布鞋,有些不满地说:“参加舞会你怎么能穿一双布鞋来呢?真是个大老粗啊。”
欧阳大智腼腆一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不会跳舞,穿着皮鞋我怕踩到你,皮鞋鞋硬,我万一踩到你你会痛的。我不怕丢人,所以穿了双布鞋。”
董丽珍抬头看着这个憨笑的傻小伙子,仿佛突然明白了找一个真心对自己的人是多么重要,什么风花雪夜都是骗人的。她主动拥抱了欧阳大智,俩人正式确认关系。
事实证明她的选择是正确的,自从结婚以来欧阳大智一直对她很好,体贴入微。知道她喜欢弹琴,结婚之前用了几年的积蓄给她买了一架电子琴作为新婚的礼物送给她,搬家的时候还特意留了房间的一角给她弹琴用。俩人结婚一年后就有了孩子,也就是可爱调皮的欧阳芷珊。
生活的现状让董丽珍很满意,女儿乖巧懂事,丈夫体贴入微,又顾家。她从来都没有后悔过当初的决定,这个家是幸福的。看着丈夫在厨房洗碗的身影,她看着乐谱嘴角流露出一丝微笑。
第六十二章 从简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