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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没有把老狗的手牵起,间隔空气走回宿舍,照常的最好“影片”是正在进行中的拖拉机大战。本人爬上床,红着酒后的脸坐在“楼顶”观战。老狗则站在阿水后面观战,此人嘴里含着一支“红河”。可能是他喷出来的咽气熏到了吹水,后者回过头来叫他走远点抽,自然,吹水是笑着对他说的。而老狗也微笑着说他不会向吹水喷了。可他的没有移动脚步最后还是把烟气送给了吹水。吹水实在忍不了那烟气还是他想退出战斗了,便站起来把手中的扑克交给了老狗。老狗便哈哈着两脚蹲站在桌子上。于是,他们四个便在时而喧哗大叫,时而又提醒彼此“要小声点,别人已睡”的嘘声中继续蔓延战火。这时,观赏者已经化整为零,而我,也躺了下去,在他们的“并不是很大的声响”中带上耳机。《非音乐》里的那张CD的熟悉旋律又开始激荡了……三首歌完后,本人在睡意的驱使下按下了“停止”键,然后将明亮的灯光从眼前熄灭掉。原以为自己很快就可以睡去,但是下面的“大战”时而传来的震响影响了我。本人发现要想在这样的环境下“死去”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那四个家伙的存在在这时对我意味着“地狱”。我没有不想叫他们停止战斗,但是“不好意思”这个理由足够我让嘴巴保持原状。无奈之下,只能又次尝试闭上眼睛,开始幻想。不知道时间在幻想开始后过了多久,当本人再次睁开黑暗中的双眼时,他们的声响已经消失了,只听到某个床位一个高级动物正在打着鼻鼾。这个新的声响非常有节奏感,而且还非常紧凑。不,是两个人在打鼻鼾。我从床上爬起,想弄清楚究竟是哪两个高级动物正在创造以前没有的“深夜奏鸣曲”。但是黑夜没有能够给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只能辨别它们的大概方向,而主角究竟是谁却无从得知。本人欣赏不了这些单纯的“曲子”,由刚开始的感到惊奇,接而产生的是厌恶,无奈,和最终的彻底失眠。幸亏这样的奏鸣曲不是贝多芬的奏鸣曲,它的弹奏率不高,而且它没有自愿的听众,只是作者有雅兴的时候才会被弹奏。然而有了作者们的雅兴的存在后,作为一个敏感者而存在的我就必然要经受一些失眠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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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什么时候本人终于在艰难的环境下被梦境召唤了去。醒来后,已是北京时间的AM8:57。宿舍里只有包括我在内的三条昆虫。三条都还躺在床上。没有呼噜正在进行中。但这不能证明昨夜的两人组合不是他们。因为这时他们都是睁着双眼的。本人对究竟是谁首创了驱赶敏感者睡眠的方式有点感兴趣,后来,经过大伙们在深夜里的一次深入调查,发现原来就是他们两,潘老板和江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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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刷完迟早会掉光的牙后,走进隔壁宿舍,看老狗是否健在于没有排放空间的空间。他不在,床位也没有狗崽。问睡在他对面的吹水,他去了哪里。吹水正在为什么而专注,没有听见我比蚊子大很多的声音。我走进他,原来他在看《麦田里的守望者》。“嘿!”我把他从专注中拉开,接着问,“这书好看么?有没有恐龙和苹果?”他只是微笑了一下,然后又低下头继续他的专注。(至此本人都还没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只是略有听闻,后来看后,觉得此书不看枉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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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吃早餐的路上,看见了老狗,他脸上带着微笑,象是刚经历完一件非常值得开心的事(应该跟性没什么关系,因为他没有显得脸色发黄),“什么事让你这么开心啊?”我问他,“看你就象一朵正在盛开中的鲜花一样。”(这一句在当时确实让我感到自豪,我敢保证没多少人比我更懂得在现实的生活中给予别人这么美的比喻了)“没什么事!”他继续傻笑着。我和他擦肩而过,他带着他的让我莫名其妙的笑往宿舍大楼方向走去,而我则继续去寻找可以用作治疗肚子饥饿这个一天要发生几次的常病的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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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千篇一律的面包和白粥正在治疗中,习惯低头不去看别人的治疗。这时,桌子对面坐下一名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此人先是环视了一下四周的环境后,才在我对面坐下的。我想不明他为什么要坐我的对面,因为此时整个店里客人不到十位,空位多得是。他要的是一碗白粥,胡萝卜是附送的。而坐在他面前的我刚吃完一个馒头,正准备将面前的瘦肉粥干掉。抬头给他一些目光,以为他还会要些什么,但他没有,而是低头开始了治疗。他是一身水泥工的穿着,上身是一件残留泥迹的烂衬衫。在他津津有味地进行着他的治疗时,我留意到他没有了一颗门牙。此君胡须又粗又长,残留的是很久没修理过的痕迹。埋头进行治疗中的他是我视野的宠物,很快,他就将一碗粥给喝个干净,在剩下最后一口时,他朝菜碟看了看,然后将里面的一些剩下的汁液倒进了粥碗里。本人用纸巾抹着肮脏的嘴看着他将最后一口粥倒进口里,同时走向服务台。当我付完该死的钱回过身后,发现刚才桌面上的纸球已没了踪影,而他也早已消失。这时我才发现刚才那么多的桌子上面现在都没有纸球的存在。就在本人以为那个水泥工是一个卑微的人的时候,桌子底下传来了一声猫叫,我在离开的脚步中往回又看了一下,原来是那只猫将那个纸球弄到了桌子底下,此刻它正在把玩着那个已经乱散的纸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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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学校大门,迎面走来一个校友,她红润的苹果脸朝着本人走来的方向绽开了一个微笑。原以为后面有接纳她这个微笑的某人,但是回过头后发现子虚乌有。与她没有擦肩,相反走过后,本人忍不住回头看了一下她的背影,此女身段迷人,一件透明的白衬衫和一条紧身牛仔裤,将一个叫做“丰腴”的形容词表现得非常到位。她为什么要对我笑?我想不明白。回到宿舍后,本人对着墙壁上的镜子仔细的审视了一番,在这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上,我找不到哪一处地方值得一位美女去为你而一展笑颜。如果是嘲笑的话,倒是有不少。例如那一头象是从来没有梳理过的蓬乱如一个黑人篮球明星的头发,还有大鼻子上的一粒很明显的青春豆,再有鼻子下面的山羊胡子。也许她的笑是源于本人的胡子。谁知道!?反正我的胡子绝不会让谁看起来觉得好看。宿舍里的哥们都说本人很猥琐。首要原因就是因为本人那一扎看起来很邋遢的胡子。我也当然知道自己没有JonnyDepp的魅力,只是本人并不觉得自己有多猥琐。镜子里的那个我,一动不动,除了一副颓唐的样子,你看不到其他的什么。“嘿!在看自己有多猥琐啊?”老三从背后拍了一下本人的肩膀。他站在我后面,脸蛋很干净,但他并没有因此而不比我猥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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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时分,站在走廊中,双手握着栏杆上的铁条,凝望着遥远方的即将落山的微红的夕阳,它的光辉正在沐浴着我。忘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了,本人恋上了美丽的黄昏,喜欢在她的拥抱下静静地站着,在忧郁里沉思或什么都不想。她曾让我想到了生命的转眼即逝,也曾让我想到生存究竟有何意义?每当我觉得忧闷或无所事事时,都会被它召唤出来。在与她的对视中,我会得到一丝宽松,会得到一些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东西。我知道她很快就会在我面前消失,然后有了现代化照明的漫漫长夜就会降临,而我则习惯性的又要开始去做一些千篇一律的事情来消化这样的长夜,没有激情,也谈不上快乐,更不会有什么收获(如果有的话,也是收获了忧郁与幻想)。老狗与我不同,黄昏在隐匿她最后一丝唯美之前,他就已经洗完澡从那个肮脏的地方出来,哼着快乐的调子,快乐正在等着他去收获。从他喜不自禁的脸上,我知道他又将他与林芹的那份爱情挽回。“我知道你今早为什么要对着我傻笑了。”我对着正在晾衣服的他说。他笑着问:“你怎么知道的?”接着又开始了足够混乱的调子。当他把一切都准备就绪,然后在和我的一声“拜拜”中离开后,我知道了什么叫做被妈妈宠坏了的宝贝!这是我与他交往的三年时间中,能够看见的为数不多的一次他可以乐成这个样子。爱情有时真的可以让一个人脱胎换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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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他又重新有了爱情后,我与他呆在一起的时间便又少了很多。他在为他的爱情酝造浪漫,而我则在扑克中进行忘我。而他的爱情有了怎样的结晶,我也不得而知。一直到圣诞节当天晚上,他带着一顶红色的圣诞帽子走回来,当时时间是11点左右,老狗刚刚送她回宿舍后回来。他满脸春色,再加上头顶的一顶红色帽子,整个看起来就是“鸿运当头”的样子。“走,大家去啤一啤,我请。”他将我手中的扑克抢过丢在桌面,于是,我们便托他的鸿运,有了一个不那么无聊的圣诞节。这天晚上,我们大伙一直有说有笑有酒有菜,在偶尔疯癫的伴随下,吃喝到凌晨的两点才返回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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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星期后,老狗又把我伴随来到了“一刻馆”,里面已经换了新颜,装修过后的模样有了一个179度的转变。在我们就要坐下的时候,他突然改变了主意,于是我们便在服务小姐怪异的眼神中离开了不再往昔的“一刻馆”,路上,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不习惯。回到学校门外的小卖部,我们买了一瓶啤酒和一瓶白酒,一包花生,然后辗转来到离女生部宿舍不到十米远的寸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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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物品丢在草坪上,老狗坐了下去,而本人则对着陌生的景象扫视了一番而后伸了一个如果你愿意可以赋予某些含义的懒腰,然后也无可避免的坐下在不知被多少人践踏过的依旧青翠的草坪上。老狗喝白酒,而本人自然是啤酒的吞没者,唯一的菜就是那穿着透明装的可怜的花生了。这一次,老狗在偶尔白酒的附和下对自己的内心进行了充满矛盾的解剖,他说他有时觉得生活很无聊很寂寞,很想找个女朋友,但是又害怕失去自由。他曾经幻想过与林芹一起走完余生,但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切实际,因为两个人不在同一个城市,她保守的父母不同意自己的女儿嫁到远离家乡的地方。与她在一起时,老狗很开心,“这一点,我很清楚!”他用的是强调的语气,“但是——她也让我觉得很难受,所以……”老狗没有说她为什么会让他感觉难受,在我们干掉最后一口瓶中物后,我只清楚了一个概念:他和她又散了,而他却依然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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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草坪中站起来后,本人一时被前面的月光下的某些现实存在凝住了,坐在我们前面不远处的一对情侣,他们正在寒冷的夜里互相温暖。虽然我们两个男的不能拥抱,但是我们从酒精的亲吻中还是得到了一丝暖意。百无聊赖中,我们决定离开这个不属于我们的地方,坐公共汽车去霞山找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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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们两第二次为了找乐儿而来到霞山。第一次是在半年前,也就是一年级的时候。当时的我对这个陌生的城市没有什么特别的喜恶之情,当然也没有觉得其新颖而有让本人值得期待的地方,很多时候我都是一个可以静死在家里的家伙,一个馒头足够我一年的想象了!刚开始的一个月的生活,本人在那个狭窄的笼子里拥抱着平静,没有想过在这个笼子的外面有着一些繁华与腐朽的存在。直到有一天傍晚,老狗(这个对这个城市亲吻或者殴打过无数次的我的新同学)叫我陪他去外面逛逛,本人才第一次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外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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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在三十分钟的站立中消化路途的,虽然后来车厢中有了空位,但我们都没有坐下,这很自然的引来了座位上的一些目光,就在我们两的身旁有两个空位,但是我们视而不见。对碰几双目光后,我希望某个家伙异想天开站起来为我们让座,但是显然这样的病态想法是不会得到正常人的配合的!所以我必须承认自己有时很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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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车后,我在老狗的带领下第一次走进了人流量繁多的步行街。当“麦当劳”三字映入眼帘时,我对他说:“嘿,吃个雪糕先。”“你喜欢吃雪糕?”“这是本人短暂生命中为数不多的一个爱好。”说完,我们的脚步在M记雪糕和饮料专卖亭前停下。老狗一边往口袋里掏罪恶之源泉一边问我要吃哪一种,“甜筒!”李某人应道,这是本人不二的选择。“好,来两个甜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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