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个天儿啊!真要命那!看来医院还真不是什么正常地方。”
出了医院,张超凡摸着脑门儿上的冷汗念叨着。
已近黄昏时分,金黄的阳光好像一张金色的纱织飘飘荡荡地覆盖在大地上,笼罩在林立的高楼大厦上。
空气里充斥着秋天的味道,静静的,安详的味道,街道里的音乐也变得缓慢,仿佛店主也感觉到了这浓烈的秋天的味道,故意配合一样。
车流不息的街道似乎也变了种气氛,紧张快速的节奏变的和缓,人们急躁的脸上也现出了笑容,仰望着夕阳,仍由阳光洒在脸上,泛出红黄的光彩。
张超凡的心情也不错,不管怎么样,总算是有办法恢复记忆的,想想这几个月里可能发生的事,他就激动的按捺不住,就如同此刻体内那股不明的能量波动给他带来的喜悦。
“谁可能知道我这段时间到底干什么了呢?”张超凡边走,边在心里想着。
他女朋友是指定不知道,除了她还有谁可能跟他在一起呢?
他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哥们儿,一个成天不靠谱的哥们儿,任杰!
“对,这家伙这段时间肯定和我在一起。哈哈!”张超凡独自乐着,加快脚步,朝街道尽头走去。
一想到这个哥们儿,张超凡就有种吃了兴奋剂的感觉,因为这家伙绝对跟正常人不一样,他永远都是那么乐观,虽然他的人生一直处于悲观之中,他聪明无比,可却满脑子都是些不靠谱的想法,他的那些想法拿出来绝对能引起精神病院的注意,他在学校里各科成绩都名列前茅,可毕业了却找不到工作,好容易找到了却总也干不到一个月,他时刻都在教育张超凡做人要有素质,可自己却坑蒙拐骗偷无所不作……。
任杰,绝对是畜生级的人物!这就是张超凡给他下的结论。
这样的人,他的一切都应该是特殊的,不同于常人的,包括他的住处……。
没钱打车,只好走路了,也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只见夕阳西下,西天激起一片参差的红霞,炫目瑰丽。
高楼大厦渐渐远离,喧嚣也渐渐远离,空气中的汽油味也稀薄了不少,视野开阔,红花绿树,这已是城市的郊外了。
只有中间的一条柏油路是人为的,路的两旁全是一望无际的,纯自然的旷野,红花绿树,美不胜收。
在一边的旷野里,依稀可以看到一座不像房子的房子,用枯枝搭建而成,覆盖着新鲜的绿草红花,远远看去,像是某种植物变成的妖怪。
这就是任杰的住处。
在物欲横流的现代,也只有任杰这种怪人才会住这里,也只有这样的地方适合他,而也只有张超凡这种怪人的朋友才会知道他住在这里。
“我靠!还挺会打扮!”张超凡看着房顶血红的花朵念叨着,心中却有一种复杂的情绪,每一次来到这里他的心都不能像平常那样平静,任杰这个哥们儿一直带给他喜悦,带给他力量,却同样带给他不安与无奈的惋惜。
夜幕已经完全落下,星辰满天,一弯新月挂在天际,亮的皎洁,弯的犹如小女孩的眉毛,细柔的银光洒下,好像无数银尘在空气里摇曳,照在满天满屋的花草上,仿佛这些花草也会发光一般。
“啪……!”张超凡拉开了用藤蔓和枯枝编织的门,那声音跟散架的骨头一样。
跟栅栏似的门使劲地摇晃,险些掉下来。
张超凡赶紧伸手扶住,咧了咧嘴,大声骂道:“我靠!大仙儿,你这是门吗,赶紧拆了吧,进出还方便!”
“也是哦……,”一道若有所思的声音传来,听上去就像是精神病人的自言自语一般,“我怎么没想到呢,啧啧,你就是比我聪明呀。”
映着月光,张超凡看见了任杰,就盘腿坐在不到四平方的青草地上,闭着眼睛,呼吸平稳,一副打坐修炼的模样。
黑色的休闲裤,白色的背心,很干净,一头精干的短发修理的整整齐齐,棱角分明的脸略显沧桑忧郁,一双眼里散发着怪异而疯癫的光芒。
怎么看,他都不像是个怪人,可现在他的表现确实怪异。
“大仙儿啊,你的病更严重了!”张超凡弯腰走到任杰面前,摇头叹息,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愤怒,他也说不清楚这愤怒是指向何物,不过,绝对不是指向面前的任杰。
“你他妈才有病!”任杰忽然瞪眼道,粗犷里夹杂着不易发现的尖柔的声音,“说吧,又有什么缺德事儿来找我呢?”
张超凡没有立即说事儿,而是四下环顾了一眼,找了个草皮比较厚的地方坐了下来,跟任杰面对面。
“没事儿就不能找你?怎么,又打扰你清修了?”
“别说风凉话,你不是不信这套吗?我的修炼虽然没多大长进,但我知道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张超凡咧嘴一笑,以前他虽然也信那些光怪陆离的事情,但他不信这些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过现在,感受着体内那股奇异的能量,他不得不信了。
“哈哈,”张超凡发笑,“我信,这回我还真信了,好好修炼,你会成功的。”
任杰闭上的眼睛又睁开,睁开了一只,斜眼看着对方,“哟,会说人话了,有事快说,有屁快放,我这时间可不能瞎浪费!”
“好,那我就说事儿。”张超凡道,顿了顿,组织了下语言继续道:“喂,我这段时间是不是和你在一起?”
这话问的有点儿不着调。
任杰没有一点儿反应,还是一动不动地闭着眼睛。
可不到片刻,他忽然睁眼,以奇怪的眼神盯着任杰看,看了半天,然后又忽然大笑了起来。
“哈哈……!”笑声高亢,在天际里回荡,笑的任杰躺倒在地又爬了起来。
良久,笑声落下,任杰还是忍不住地在嘴里憋屈地嗤笑,挠了挠头,直直地瞪着张超凡。
张超凡被笑的有点儿发毛,翻了个白眼道:“我草!笑够了没有,赶紧说,这段时间我是不是和你在一起,发生了什么?”
“扑哧……!”任杰再度憋不住笑了出来,“我,我说,阁,阁下是不是也病了,脑子进水了?你跟不跟我在一起你不知道?”
张超凡再度翻白眼,决定不再绕弯儿,一咬牙道:“是,我是有病了,我,我他妈好像失忆了。”
“咳……”任杰被咽住了,停止了笑声,大张着嘴,用看怪物一样的眼神打量着张超凡。
“丝……呼……!”张超凡深呼吸了一下,继续道:“真的,今天早上我在街头醒来,发现这几个月的事情什么都不记得了,所以才来找你,看看你是不是知道这几个月我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真,真的?”任杰还是有点儿不敢相信,咬了咬嘴唇道。
“真的,发自肺腑,对天发誓,千真万确。”
任杰眨巴着眼睛,无语,看着任杰呆了一会儿。
然后他闭眼,在胸口划了个十字,接着双手合十长吁短叹地道:“噢……,上帝呀,阿弥陀佛……,可怜的孩子!”
张超凡抬脚踹了任杰一下,气道:“草!说正经的呢,赶紧说你到底知道不?”
任杰脸上露出灿烂的微笑,凝视着张超凡,良久才蹦出三字,“不知道!”
“靠……!”张超凡摇头郁闷道。
任杰却收敛了笑容,一下子变得正经起来,抬手拍了拍张超凡的肩膀,轻声道:“哥们儿,没事儿,你要觉得荣幸,世上有几个人能有失忆这种经历呢,再说了,有些事不记得不代表不好!”
“少跟我这儿扯淡,走了,我时间比你更加紧迫!”张超凡很不耐烦地道,话落,起身出了草屋。
他的时间是很紧迫,明明知道自己发生了很重要的事情却就是想不起来,这种感觉就像是明明肚子里很憋的慌,可就是蹲坑蹲了半天什么也拉不出来!
可是,不论他怎么着急,此刻他都不能轻易地走了。
就当他走出草屋的时候,那条柏油马路上驶来两辆汽车,黑色的汽车,刺眼的灯光仿佛飞泻的瀑布,直直地冲向张超凡,将他整个人以及整个草屋淹没其中。
张超凡眯眼,抬手挡在额头,遮拦着刺眼的灯光。
“大仙儿!难得呀,你这破地方竟然也有人到访。”
任杰回头白了他一眼,不知何时,任杰已经站在了张超凡的身旁。
“我看是访你的吧!怎么着?又惹了你女朋友的男朋友了?”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这话让张超凡心中涌起一股愤怒,深深地吸了口没有说话。
来车有两辆,为首的一辆是一辆凯迪拉克,它的车牌号张超凡很熟悉,以他现在的记忆力他清楚地记得,这就是停在他家楼下的那辆。
于是,他很自然地想到了车上的人是谁。
结果证明,他没有想错,任杰也没有说错。
两辆车疾驰而来,一个急转停在了张超凡二人面前,溅起一地沙尘,青草混着沙土飞扬。
“哦……,”任杰看着空中被扯起的青草长长地嗯了一声,接着道,“够狂,敢在老子的地盘放肆……。”
“我想,他们还会更狂。”张超凡眯眼,精芒闪烁,声音忽然间变得低沉,充满敌意。
咔咔几响,后面一辆的两扇车门打开,呼啦啦地下来一帮人,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留着千奇百怪的发型。
他们的手里都有一根棒球棍,握在右手里,在左手里慢慢地拍打着,脸上带着一种‘我是大爷’的表情,一走一跳地往张超凡这边挪着。
他们看张超凡二人的目光,就好像看着两个弱不禁风的怯懦少年,而他们就是人人惧怕的流氓恶霸。
“咔……!”又是一声车门响声。
为首的凯迪拉克里下来两个人,张超凡虽然早已想到这两个人的面目,但真真看到时,心中还是按捺不住的愤怒,愤怒之外还是愤怒,没有痛,因为此刻他已没有了爱,只有恨。
车上下来的,正是他的女友和那个被他暴打了一顿的中年男人。
第三十三章 扯淡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