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第七十三章 慈禧的墓穴
  顾流苏将近有一个星期没有看到席清言,而老头子则是跟她说席清言最近都在军区负责处理事情,因为周家这个事情,让老爷子想到,可能之前在席家安插卧底的,不一定是严格的,或者说不只是严格严格的,说不定还有周家的卧底,所以说老爷子让席清言去军区挨个排查,这项工作看起来简单,但是实际上很麻烦,因为你得暗自调查,这有些事情不能表面上来,怀疑谁都不好,容易失去军心。
  于是老爷子就把这件事情交给席清言去办了,到现在,顾流苏都还没有看到席清言,不过,相反的是,顾流苏倒是看到了宋梓丞,只是说不是正面看到,而是看到宋梓丞和周锦若在咖啡厅喝咖啡,顾流苏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可能是因为宋梓丞长得和席清言太像了,但是即使是隔了这么远,顾流苏也能认出来这是宋梓丞不是席清言,因为气质就不一样,对面的宋梓丞正在玩手机,完全没有理会面前的女生,这倒是让周锦若在对面有些尴尬。
  顾流苏就远远地看了一眼,然后就扭头走了,打了一下席清言的电话,结果显示正在通话中,可能正在办理事情,没有办法,顾流苏只能挂了电话。
  而在咖啡厅的宋梓丞挂了电话,继续玩游戏,直接无视面前的女生,开始玩游戏,好不容易有一个放松的时间。
  “宋梓丞,你说星星为什么会闪烁?”
  “星星他哭了,怕被别人看见,就躲躲闪闪的。”他拉起周锦若的手。
  那一年的夏季夜晚,星星特别多。他数的头发晕。算了,回家吧,他搬回椅子,对周锦若说再见,她抱着水杯慢慢走回家去。
  那是他的童年,数不完的星星,说不完的废话,吃不完的糖。现在的他已经走到青春的渡头。他和周锦若没有分开,一起入了H中读书。
  高中他过的颓废。病怏怏的样子。窝在被窝里看小说,看杂志,反正就是不爱读课本,成绩差。周锦若和他一样,整天抱着杂书看。他们俩还经常换书看,彼此聊天,躺在操场上谈虚幻不可及的理想,那时候,真天真。
  周锦若喜欢一个男孩,苦恋他三年。高一到高三,每天都对他说他的事情。他爱穿白色体恤,黑色毛衣,他喜欢每天带把伞,等等琐碎。他耳朵都生出抵抗因子。渐渐地习惯她的叙说。但很不幸,那个男孩从未喜欢过她,所以说,周锦若是单相思。苦恋一人,三年光阴耗在这结不出果实的爱情树身上。
  “周锦若,你后悔吗?要毕业了,你的王子还不知道你喜欢他。”他和她靠在大树下说话。
  “宋梓丞,你爱过吗?”她很忧伤,右手恶狠狠地摘下脚边的野花,然后左手将花瓣一点一点撕碎。泪滴在残败不忍看的花瓣上。
  “没有。”他拉住她的手,不让她摧残花。替她擦去泪。
  “宋梓丞,他不后悔,这三年他温暖了他。他是信仰,不算太差的信仰,他不适合与人谈笑。他太沉闷,孤冷。这些年,也只有你陪他。夜深的时候,他会压抑,总觉得心口疼,而且这无法被医治。”周锦若停顿了会,对他微笑,笑容很神秘还有点诡异。
  “宋梓丞,他怕他活不长。他总想着结束掉生命,他过的太空。但他就这样来了,他把他当信仰,弥补那种空茫。也许自己可以活的久一点。”周锦若说的话,让他害怕,一时间无言以对。唯有怔怔的看着她。她对他浅笑,笑容不难看。
  “不要害怕,他只是压抑。不会去死,他很怕疼的。宋梓丞,不说这个了,毕业后,你记得来找他。他们去书店淘书。”周锦若拍他的背,想要他不害怕。怎么可能呢?这话已经把他吓到。
  “嗯,他会去找你。”他拉她起来,上课铃声已经响起,他和周锦若跑回教室。继续忍受那绝望而孤独的时光。
  高考来的迅疾。两天时间实在太短。紧张地考试,匆匆交卷。考完最后一门,觉得自己开始变老。高考前的热血消磨殆尽。麻木地坐上回去的车,身上褪去了很多东西。
  他去周锦若家,她家和他不一样,是洋气的小别墅。他按门铃。周锦若妈妈给他开门,她的眼红肿,整个人很呆滞,是那种悲伤过后无力的绝望之感。她见到他,便嚎啕大哭。把他抱在怀里,他贴着她的胸口,她的那颗心脏颤抖地厉害。他很害怕,不好的事发生了,而他觉得自己已经猜到。真的是这样。周锦若她自杀了。她曾对他说她很怕疼,但她耍了花招,吃了一瓶安眠药,死的很安静。没有流血,他去她的房间看她,她穿的是碎花裙,黑发柔顺。身上盖着绿色锦被。他走过去,亲吻她的眼睛。在世时,她总说她难受,却无法找到难受的来源地。他懂她的这种孤独压抑。那来自她的眼睛,她的眼过于理智,好与不好,总要分辨的很仔细,不愿糊涂。愿她眼眸永远清亮。只是下辈子莫要这样理性。糊涂点过过日子,有个爱她的男子。
  他离开这个地方,去了远方上大学。人生过客太多,难得一知己,却已不在。
  他在大学里依旧沉默,仍喜欢看书,但从不去图书馆。图书馆有一股威严之气。学子苦读诗书,他这不学无术的家伙不适合呆在那。他坐公交,半个小时的颠簸,他直想吐。去书店淘书,慢慢看。慢慢挑,自己喜欢的书籍都要买下,买书的时候像个大款。不愿在书店看书,挑中就离开,付账,回学校,赶紧找个没人的地方。然后慢慢地打开书,细细地看。
  时间久了,抑觉得孤独。他开始恋爱,其实并不懂爱,但这个年纪需要恋爱,就像婴儿需要母乳。客观事实。他和一个比他大的男孩子交往,他很害羞。面对他总是不自觉地脸红。他的手掌很大,把他的手包在他的手心。
  他们交往了三个月,最后无理由分手,分手那天,他还带他去吃他爱吃的牛肉面,特别辣还很油腻。他吃的满头大汗。他对他说,咱们分手吧,都没有爱过。他停顿了一会,说“好”。低头吃面,吃了两口抬头又说“帮他付钱。”然后继续吃。
  “宋梓丞,你真没心没肺。”他似笑非笑对他说话。得,他压根不愿跟他计较,搞得他自己多纯情委屈似的。
  “妈的,找个小姐都比你强,这三个月亏死了”他骂骂咧咧,替他付了钱,走出这个地方。
  他只管眼下的面,吃的酣畅淋漓。眼泪鼻涕一起下来,最后哭起来,孤独的个体渴望互相取暖,暖住心不叫它枯萎。最后发现,孤独扎根在血肉深处。容不得你挣扎。热泪不能挡住突如其来的伤感。
  就算没能真正爱过,但至少投入过,一时间他变得颓靡,甚至抑郁。眼神阴郁,高处不胜寒,坚决抵制泛滥的因孤独而来的爱。很容易落泪。无限扩大的孤独,一时间找不到实质性的东西去填补。到底是感性的,总记得第一个男友的样子。
  他开始结交朋友,哪怕客气的朋友也可以。他开始与别人交流,认真说话,表情到位。朋友们说他是个幽默的人,他笑笑说,幽默从娘胎里就有了。随后他们远离他,嬉笑着穿过校园。然后他还是孤独,久而久之,他便喜欢上孤独。
  第二次的爱情来的像那么回事。
  尘是他的第二个男友,自然干净的一个男生。起初他十分爱显露自己的才华,说一些深奥无意义的道理,他便经常冷漠他。一个人听歌。渐渐地,他抛弃那些大道理,和他聊天,说一些身边的趣事。带他去看长江滚滚,夏季的风火热,吹得脸发烫。冬季,他带他去吃火锅暖身,他恍惚,觉得有爱藏在这单薄的爱恋中,爱情也变得丰盈妖娆。像女子容颜华美隽秀。虽有些磕磕绊绊,亦然觉得爱他。是爱了吗?爱了。
  他提出带他去宾馆云雨。他是个成年男子,自然有生理上的欲。他没有发火,点头应允。他眉头舒展开来。说,宋梓丞,他一直不敢开口,这事总不好直说,太羞耻。
  他把性归结为羞耻,但仍需这样的羞耻缓解饥渴。亦可见他有些伪善。他带他去,因为羞涩,并没有购买避孕套,他有些害怕甚至惶恐。
  来到宾馆,尘脱掉自己的衣服,他坐在床上,抱着腿总不愿抬头。他安抚他,也不强求他,等他想好到底愿不愿意。他想了很久,抓起柜子上的一瓶水,大口大口喝起来。喝到脑子被吞咽水体的强烈生猛折磨的不省人事时。他停下了,一口气脱完全身的衣服,直白地暴露在他眼前。
  尘拥住他,吸吮他的肌肤。他感到周身极度冷。他的身体贴紧他,他还是觉得冷。铁蹄踏踏,一点一点深入。慢慢地,疼痛感蔓延全身。等他完成欲望倾泻,他躺在床上大口喘气。他疲倦地很,没有拥他入睡。
  大学里的生活看似轻松,其实都不简单,每个个体都有自己的事情,好的事情,坏的事情,都有。一些事她们鄙视却还在做,一些错误她们嘲笑却还在犯。还不是一次,多次的犯错误。那就是怀孕。
  和尘说这件事,他支支唔唔,说话让人生厌,他挂了电话,但事后再想,该让他帮他。再给他打电话,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责任才是最能衡量一个人的重要标尺。
  他去医院排队做检查。预约做手术。一切的事都是自己完成。
  很罪恶。真的是这样。
  子宫是树。汁液粘稠,树叶翠绿。它的茁壮成长让人欢喜。它美好,纯真。它会结出芬芳色彩鲜艳的果实。孩子便是果实。可是,很多孩子是不被允许出生的。果实还未成熟时就已经死掉。他尚未得知,孩子带来的苦与甜蜜。但是,他却结束了他的生命。
  没有丝毫办法。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残忍,为求自保,折损他人性命。
  躺在手术台上,下身未着一缕。腿被高高架起,表情淡漠的医生给他打麻醉剂。用酒精棉擦拭他的下体,力道重而粗暴。酒精的味道充盈他的脑子。成了他闭上眼前的最后印记。一切都不知。羞耻,自尊,全都没有了。
  等他醒来,浑身无力。下体微微疼痛。医生让他休息好便离开。做手术的人很多,不要占地方。原来,每天每时,都会有这么多的生命消失。向日葵的背后就是哭泣的孩子。
  人的笑脸也有恶。不要善良过了界限。
  安然是他大学的同学。她对他挺好。一件事后,他和她彻底决裂。她和尘在一起。不仅如此,安然和尘的通话被他听见,安然说,你不可以再和她有瓜葛,永远都不能!电话那一头的尘不知怎么回答的,反正安然最后是露出了笑容。这件事让他知道一些人的额外嘴脸。分道扬镳,他不与她说话。安然好像知道他知道了她们的事,她也变得大方,带着尘在校园里闲逛,两个人言笑嫣然。金童玉女。
  失去孩子后,他开始读书,看很多的书,记笔记,变得无比沉默。哭过一次,害怕被别人看见。他去了澡堂,包单间。一个人洗澡,拼命擦拭肌肤。冲洗自己,脸上都是水,站在花洒下,泪滚滚来了。水流声,哭声,混合在一起。哭够了,他擦身子,洗把脸。然后出去穿衣服,出门。对浴室的阿姨微笑。不会再哭泣。那是羞耻。
  青春老的厉害极了。他太害怕人群,再也不敢在人群里大声说话。想寻一个男子与他相伴,他的身体要好。冬季可以用他的大手温暖他的小手。眉眼要温和。爱护他,他也关爱他。经历的事情多了,才知道找到这样的男子多不易。
  寻寻觅觅,千回百转。不懂爱的年纪,虚度年华。懂爱的年纪,透支未来。成熟的孩子必定经历过很多苦楚,他懂得消化,吞咽,然后铭记这样的教训。不可再犯,要知道,一些事做了,就没有翻牌的机会。
  他毕业了,悠然的大学岁月,它没给他留下心潮起伏的触动。投入社会浪潮中。暴戾的性格让他很吃苦。孩子般的软弱,常得到别人的埋怨。
  与中年男子恋爱。他给予他父亲般的照顾。琦是个四十岁的男子,整个人看起来很精神,圆脸,脸上有岁月的痕迹。他带他去郊外散步,他说他应该多出去走走,替他买了糖炒栗子。他带着包,包里装着杯子。喝热水是好习惯,他以前不喜欢。夏季多喝冰镇饮料,琦从没给他买过,一直随身带杯热水,这倒让他觉得有几分别致的温暖。
  夜里他睡不着,常常起来刷牙,怪毛病。总觉得牙齿不干净,夜里起来用力刷牙。然后对镜子微笑,随后回到床上看书。一些书堆在床头,经常被翻阅,纸张都有些旧。
  有一段时间患了病,在医院里呆了一个月,琦陪在他身边,照顾他。替他买了一小束百合。淡雅简洁的美丽。他很喜欢,插在玻璃杯里,每天都要看它一会。那段时间,他真的是极度压抑。工作丢了,身上没有存款,租的房子因为没按时交房租,房东先生把房子收回去了。他开始对人生失望。这时,琦来到他身边照顾他,他像是获得重生。渐渐地依赖上他,琦提出结婚,他犹豫了。他很好,但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已经做好接受婚姻。恋爱是自由的。通过恋爱选择继续然后进入婚姻的主旋律,也可以是两人互相看清对方本质,觉得不合适然后分离各走各的路。但婚姻太神圣,不能草率。
  思考三天后,他决定结婚。琦拿了一枚钻戒跟他求婚。那时他身体还没好全,他就在医院里向他求婚。病友们都在给他打气,他打着点滴,他把戒指戴在他的右手无名指上。送他一束百合。他知道他不喜欢鲜艳的玫瑰。平淡久远的爱是他想要的。
  准备结婚,就要跟琦回家看看。琦的父母离异,他跟父亲一起生活。和蔼的老人替他泡茶,说他是个好姑娘,但也有担忧。他太年轻,和琦相差18岁。老父亲没有避讳这个问题,在饭桌上说出这个问题。琦有些愠怒。他拉他的手,对他微笑。对老父亲说,琦是他要找的男子,他懂得年龄赋予男子的成熟。他不适合和青年男子恋爱结婚。父亲,相信他们。
  老父亲流泪,端起酒杯祝福他们。
  妈妈来他这,他把琦介绍给她认识,她没有说些什么。一直热情地招呼他吃这吃那。等琦走后,妈妈掌掴了他。她眼里有血丝,整个人比前几年瘦了不少。他比妈妈高了一个头。妈妈落泪,在她心里自己的女儿是不可能和这样的男子结婚。太悬殊的年龄。他拥抱妈妈,给她做饭吃。在饭桌上,他说了自己的想法。他成熟的早,明白自己要怎样的爱。要一个稳重的男子。他过了疯狂挥霍青春的年纪。
  妈妈低头吃饭,说,这是你选的,以后别后悔。你倔强这么多年,妈妈真不知道该怎样抓住你。这句话触动他的心。但他忍住泪。说,妈,别回家了。跟他住在一起。
  妈妈摇头,坚持回去。说父亲需要她照顾。父亲,他是个暴戾的人。他从小就不敢与他接近。他赌瘾很大,家徒四壁。破败窘迫。家里的房子被他输掉。妈妈租房子和他生活,他喝酒没节制,喝完酒就要打人。童年时,他只要一喝酒,妈妈就把他送到邻居家,妈妈转身回去。他知道妈妈回家就要受到毒打,拉着她的衣摆不愿她回去。妈妈总会说,西西,妈妈要回去,爸爸喝醉了需要妈妈。
  他趴在窗户边,看着他用玻璃杯砸墙。然后哭闹,用拖鞋抽打妈妈。拳头落在妈妈胸口上。妈妈吐出血。等他折腾够了,躺在地上睡熟后,妈妈收拾家,然后把脸擦干净。收拾一番,就出门。他便知道妈妈要来接他,她是肯定不愿意他看见这场面的。他爬下窗户。乖乖坐在凳子上。邻居阿姨并不管他,对他的多次到来表示冷漠。尽管母亲都带着笑送他来,说上一大堆感谢的话。
  长大点,他问妈妈,为什么这样活着,离开他不好吗?妈妈说,婚姻不能轻易抛弃。选择了,就要好好守着。妈妈像很多勤劳的农村女子一样,对婚姻盲目执着。他从来不喜欢他。成年后,一直在外漂泊。惦记的只有妈妈。
  他送妈妈去火车站,妈妈说,大城市真好看。他还想留下妈妈。但妈妈说,他身体已经不好,更离不开她的照顾了。他担心妈妈,妈妈知道他的担心,拍拍他的手,说,他好了,已经变得很乖。年轻气盛,现在还会帮妈妈做饭呢,等你忙好这些事就回来看看。他惦记你。
  他不可能回去,回去的话,他会想起很多事。那些事足够激起他内心的愤怒,他怕他会杀了他。
  和琦结婚后,他带他去乌镇。算是度蜜月。这里很安静,没有城市的喧嚣。他和他白天出外散步,夜里在小镇人家自办的宾馆歇息。
  夜里躺在他怀中看电视。或者他替他拨弄头发。他怜爱他的黑发。常常抚摸它们,他们接吻,没了青春的急躁。缓慢深情。
  他常哭泣,琦对他十分好。替他做小米粥,他知道他的胃不好,做些好消化的食物给他吃。越是这般好,他总要落泪,青春荒唐,到底走了。留下成熟坚韧。他才懂得爱情的真正意义。不负卿,他能做到的便是这个。
  同学聚会,琦要开车送他去。他说不用,坐公交就好,不愿让他耽误时间。他执意送他去,牵他的手,在昔日的同学面前,他替他打开水杯,他喝了几口热水。这个习惯他已经养成。他见到安然。
  时光匆匆,她已成熟,几分妖娆妩媚。穿黑色紧身裙,耳朵坠着闪闪发光的耳环。细带交织的高跟鞋。红色的指甲,蓬松的卷发,未染色。非常好看。
  她没有对他说一句话,他拿起高脚杯喝红酒。安然突然走过来,要和他喝一杯。杯子轻轻碰,清脆的声响。红酒被吞入胃里。
  大家都不说话,简单喝酒,唱歌。他唱了一首老歌。《童年》。
  聚会匆匆散掉。他拿起包往外走,夏季暴雨说来就来。他忘记带伞,躲在角落里。安然走过来,撑着伞带他离开这。
  “宋梓丞,对不起。”安然带他进了一家餐厅,点了两杯咖啡。黑色液体闻起来都觉得苦。
  “都过去了。”他搅拌黑色液体。喝了一口,就放下了,再也不想去喝。
  “尘他离开了他。在爱情面前,他不精明。愚钝,呆板。”安然一口喝完满满一杯咖啡。
  宋梓丞,他要走了,这把伞丢给你。她匆匆走掉。
  他一直透过大大的玻璃窗看着她。一辆黑色轿车在底下等她。车门被打开。微胖的男子,中年,满脸油腻。揽过安然的腰肢快速坐进车里,扬长而去。
  她是过上好日子了。青春没有对错。都在成长,最后都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云淡风轻,日子还要继续。
  但是关于慈禧墓穴的事情,顾流苏是真的不知道,可能或许她知道,或许她不知道,可能过了很久她已将忘记了,这件事情,顾流苏不打算告诉任何人,因为这个秘密,会随着她的消失而消失,谁也无法把它开启。
请选择充值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