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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___疯狂的女人
  "你现在杀了我都没用,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她在哪里。"姜华乐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那你来找我做什么?你信上不是说知道吴菲菲的情况?"我愤怒的望着她。
  "本来知道点,可你带了人来,我又不知道了。"
  我想了想,看她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让碧昂丝放开了她。
  姜华乐理了理衣服,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我说了,吴菲菲不会死的,暂时不会。老道还要指望用她的血来疗伤呢,怎么会舍得让她死?"
  "白道人究竟要配什么药?"
  姜华乐摇了摇头:"我不会告诉你,再说,你知道也没用。你想救吴菲菲,就拿你自己去换。"
  我很愤怒,"啪"的给了她一记耳光。
  "你是不是疯了?你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姜华乐一把抓住我的手:"都是你,没有你的话,他不会不理我。"
  碧昂丝上前一把推开了姜华乐,她跌坐在椅子上。
  "你也该死,你抢走了他,我要你把他还给我。"
  我只想知道吴菲菲的下落,不断的逼问她。
  姜华乐突然大声笑了起来:
  "李琼死了,姜雨敏死了,你也要死。我要你死,要你死……"
  她试图用手来掐我的脖子,碧昂丝一把推倒了她。
  姜华乐倒在地上,忽然又哭了起来,她哭的很伤心。
  "求求你,把他还给我,你想要什么都可以,没有他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天下男人那么多,你为什么偏偏要抢走他?把他还给我,把他还给我……"
  姜华乐发疯般的大叫着,满脸的泪水。
  我的心瞬间又软了,看着她的样子,觉得她好可怜。多美的一个女人,竟然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她明明知道,骆臣就是阎焕,她也一定知道,阎焕生前并不爱她。为什么还要钻牛角尖?难道,骆臣真的是她活着的唯一希望吗?
  就算是她的希望,我又怎能让给她?
  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何况,骆臣也不会同意。
  我知道她是不会说出吴菲菲的下落了。
  不过,知道吴菲菲还活着,知道白道人还没有配齐药材,我就暂时放心了。
  我让碧昂丝把姜华乐弄了出去,我不想再和她浪费时间,她已经疯了。
  关上店门,刚要坐上车子,姜华乐又跑了过来。
  "你离开他吧,这些钱都给你,你离开他吧……"说着,把包里的钱往我手里塞。
  "求求你,把他还给我,我不能没有他……"
  我硬起心肠,推开她,坐进了车里。
  碧昂丝立刻把车开走了。
  我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姜华乐站在那里又哭又笑。把手里的钱,撒的到处都是,引得路上的行人都站在那里观看。
  骆臣回来的时候,我把我去见姜华乐的事情告诉了他。
  骆臣让我下次不要再理她,她就是个疯子。
  另外,骆臣派人跟着姜华乐,看看她怎么和白道人联系。
  派去的人整整跟踪了五天,传回来的消息却没有什么意义。
  前三天里,姜华乐没有出过门。
  第四天,她竟然去了阎焕的墓地,趴在墓碑上哭了一天。
  第五天,她又把自己锁在了屋里,已经一天一夜没出门了。
  我们只有叹息,这个被命运捉弄的女人。
  过了几天,我们去王荣家里看他。
  王荣看见我们来了,非常开心。
  我们四下看了看,发现就他一个人在。
  "蓝冰不在吗?"我问他。
  "她下午有节目,晚上要去录音,估计明天早上才会收工。"
  我吐了吐舌头:"明星也这么辛苦?我还以为做明星很好玩。"
  骆臣好笑的点了点我的鼻子:
  哪有绝对轻松的事情?明星不过是看着光鲜,暗地里的付出,有几个人知道?"
  王荣也笑着说道:"做明星有时候比普通人更辛苦。为了保持身材,常年减肥。多美味的东西,都只能少吃或者不吃。"
  "不能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常年减肥,这太恐怖了,是我肯定做不到。"对于我这个吃货来说,控制饮食可太难了,好在我怎么吃也不胖。
  "每个人梦想不一样,当你想要做什么的时候,就会愿意付出,也不会觉得恐怖了。"骆臣的话很有道理。
  "对了,我可不可以要几张蓝冰亲手签名的专辑?"我看着王荣。
  王荣让我稍等一下,他从房间里拿出了几张专辑来。
  "这些都是她亲手签名的,不够的话,我再给你要。"
  我接了过来,只见专辑封面上的蓝冰漂亮极了。她略显忧郁的漂亮眼睛,完美的脸庞,高挑的身材,确实是很迷人。
  难怪王荣为她着迷,不能自拔,她称得上是个少见的美女。
  我虽然是她的女歌迷,但是一听到她的声音,我就有种触电的感觉。如果我是男人,说不定也会爱上她。
  王荣嚷着要去酒吧喝酒,他说自从受伤到现在,他没有喝过一滴酒,都快馋死了。
  骆臣当然不会拒绝,不过我却不想去。
  酒吧里太吵,我待不住,我更喜欢安静的地方。
  为了不扫他们的兴,我没有反对。
  于是,我们来到了一个王荣经常来的酒吧,也是蓝冰当年驻唱过的那家。
  酒吧里人非常多,因为蓝冰的缘故,这里经常人满为患。
  王荣人很熟,很快就给我们安排了位置,在一个角落里。
  我比较高兴,角落里稍微好点,不那么吵闹。
  王荣却不太满意,但是也没有办法,人实在太多,不是很熟的话,连位置也没有的。
  两个男人喝起了酒,而我点了一份饮料。
  我看着舞台上的歌手,灯光不停的闪烁,看不太清楚。朦朦胧胧的,只大概看到是一个帅气又年轻的男孩,正在唱英文版的《吻别》。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歌,原唱我百听不厌。
  这个男孩唱的也不错,我一边喝着饮料,一边欣赏着男孩的表演。
  一束灯光照在男孩的脸上,我忽然觉得他有点眼熟。
  再仔细的看了一会,竟然是姜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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