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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城里
  丁香第一次来到谭飞与倾城租住的家,她与倾城将谭飞架到床上,打量了房间,虽然简陋但干净整齐,一看就知道主人是个很爱整洁的人。
  “让他睡吧!”丁香给谭飞搭上一条半新的毛巾被。交代一句给倾城,转身要走,倾城嗲嗲的叫着:“嫂子……”他欲言又止,看看谭飞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倾城想说:“他是为你喝醉的,他真的爱上你了,他爱你,如同我爱他。”
  倾城没说出口,他怎么能说出这样一个让她羡慕的事实呢,虽然心里知道她不能说出来,倾城娇滴滴地说:“嫂子,我送你吧!”
  “不用了”
  “那不行,谭飞哥会怪我的。”倾城送丁香下楼时,由于楼道没有灯光,倾城一手扶着丁香,一手用手机照明,倾城柔软的手是丁香从没有体验过的男人柔软,她被一种异样的感觉碰触了一下,这是一种比女人更柔媚更体贴的感觉。
  这一夜注定是个难眠的夜晚,凭倾城在东宫的阅人数目,“他”隐隐看出,谭飞对这个叫飞花的女网友动了真心,他看她的眼神充满了爱意,是那么炽热。那不是欲望的眼神是真情的眼神,他的谭飞哥再也回不到他身边了,而这一切都是他所为,他不知道他们今后将发展成怎样,但他感觉到谭飞哥的辞职与丁香一定有关。
  丁香——这个叫网名飞花的女人,真是让他既怨又恨,她真的占据了谭飞的心,这是倾城未预料的,他原以为谭飞只是需要一个女人,一个所谓的情人。但今天谭飞已经正式说丁香是自己的嫂子,看来我倾城再无法走进谭飞哥的心里了。
  倾城模糊得感觉谭飞哥已经与自己越走越远,想到这里倾城悄悄走进谭飞的房间,谭飞躺在那张小床上,高大的身躯平展着,一呼一吸间酒的味道让倾城有些难忍,她坐在床边看着眼前她梦想着能成为自己爱人的男人。
  倾城把谭飞的腿往床里用力的推推,她轻轻的躺在谭飞身边,就那样躺着。
  谭飞一个巨大的打嗝声吓了倾城一跳,倾城以前也偷偷的躺在谭飞身边过,可是今天倾城感觉好像是一个诀别的亲近。倾城仔细看着谭飞有些消瘦的脸,她俯下身轻轻地贴近这张脸,在脸上亲了一下。他把手放在谭飞的脸上轻轻的抚摸着,曾经的美好再一次闪闪发亮了,倾城多希望谭飞能猛然真开眼,将自己搂在怀里,但谭飞打着鼾曾经温情不在了。
  “谭飞哥,不管怎样,我是你的。能爱你和你在一间房子里我已经很满足。”倾城还想着自己与谭飞曾经的美好,但这一切不知不觉的都变了。
  谭飞睁开眼时,窗外还是一片深灰色的晨幕,天亮还早呢!看着窗外灰灰的晨幕他陷入沉思。昨夜的酒醉并没有让他失去记忆,积压在心里的话他没有都说出来。
  自从开出租以来,他的生物钟被彻底的打乱了,为了能多挣些钱,别人凌晨收工,他还会再坚持等上一阵子,以前在电影院里看电影,现在在影院门口等活儿,这份辛苦虽然他自知,但因为有一个愿望,到让他不觉得累,每次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租住的家,看着清冷的房间,没有一张可人的笑脸,一句贴心的问候才是他身体多少疲劳都无法掩盖的凄苦,他躺在床上,心事依然像一只只看不见的蚁啃噬着他。丁香的样子已经深深的被他刻在心里,他要把他变成永远。
  他下了床到卫生间撒了泡尿,看见倾城的房门大敞着,他想进去和倾城聊聊,说说自己离开了太子,说说想要与丁香有个家。说说太子再不会找她夜倾城了。谭飞犹豫了一下没有进去,“算了,既然一切都已经有了转变何必要对倾城说那么多呢。”
  谭飞回到自己的房间将昨天的衣服换下,穿上一件淡蓝色的衬衣,一件米白的长裤,即使开出租他也会将自己拾的干净整齐,让客人悦目。
  五点三十分,准时接车,开始一天的跑车。
  胜大小区是滨海最大的一个小区,他将车停小区门口,以等待要远行到长途客运站的客人。
  晨幕已经拉开,星星点点的晨跑锻炼的人从车边跑过,垃圾车也呼呼的穿过车边,留下一股酸臭的气味,谭飞用手按按鼻子,似乎可以阻挡气味的进入,小城的早晨宁静而美好,虽然有他不喜欢的味道,但这就是生活。
  没有活儿,谭飞没有象往常一样开着车子到处转,他等在小区门口,这时如有客人大多是到长途站的客,回来时还会拉上客人,不至于跑空车,这些门道都是和他同开一车的小陆告诉他的。
  谭飞坐在车上看着小区的大门,没有一人出来,他无事可做,心绪又回到昨晚,回忆的潮水,一层层的卷来,又一层层褪去,褪去的沙滩上总有一丝海藻海潮的痕迹,他想着昨晚丁香的样子,这下子好了以前的生活都烟消云散了。谭飞怀着一个要和丁香成家的梦想,只有在这时谭飞才感觉到早晨的美好。
  天空渐渐变得明朗和蔚蓝了,早晨清爽的风让谭飞心思柔和起来。
  倾城的样子也在他眼前浮现,事实上,他的心里一直当倾城是个小弟弟,长得很女孩子气有些娘的弟弟,和“他”就是最亲的兄弟情,而丁香却不同,虽然丁香算不上有品位的知性美女,但就怕人比人,丁香同他老家,爸爸给他找的媳妇一比,可就是女中龙凤,不仅身高和自己相配,还有一份蛮好的工作,怎么都叫职业女性,白领丽人,就连外人都羡慕他们这对高帅白美。
  那夜进入丁香家的那一刻,谭飞知道自己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了,对于多年在外打工的他,家——是他最渴望的回归。他不是那些想要寻欢,厌倦家庭平淡生活的欲望男,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可谭飞只要一个他喜欢,心中他爱、爱他的妻,但此刻与丁香地位的悬殊又让他有些自卑,他能给丁香一个美好的未来吗?
  丁香几乎就是他完美的妻子形象,如果最初谭飞仅是满足自己一人在外的寂寞,排遣无处释放的欲望和丁香交往。一年多以来,丁香勤俭、体贴、不物质,温柔风情,早已打动了他的渴望永久得到丁香的心,可这份婚外的恋情能否如谭飞所愿,这是他最大最痛的心事。婚外的人最怕就是用了情,谭飞知道自己却用了,用的多么专一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谭飞甚至忽然想到他以前的样子,等在刁总家楼下的样子。
  此时的刁总已经穿戴完毕,他默默的自己收拾着随身的东西,谭飞离开自己已经有半个多月了,刁总完全像一个失去了腿的青春期的大男孩,除了谭飞最亲近的家人都不了解他,这个表面上冷静,最有理智的刁总。却有着一个难得见人的喜爱,对金钱刁总已经见怪不怪,一个银行老总自然知道钱意味着什么,当钱不是问题时,他对美女的喜爱也因倾城的出现彻底有了改变。什么样的美女在刁总眼里都是一个俗,而倾城这样既有男孩外貌又是标准女人的另类,却是他朝思暮想的渴望,一想到倾城刁总就会想念谭飞。这种生理和心理上的痛苦让他已经不自觉的把的这种失落传染给了家人。
  这是孟卿期待已久的一次家宴,刁总很少回家早,孟卿特意做了太子喜欢的北方口味的几道家常菜,饭后孟卿认真地洗了澡,穿上那件桑蚕丝的小窄肩、旧粉色睡衣,一头染成棕色的卷发,在耳后喷了法国香水,她坐在太子身边,一种天然的大气优雅。太子看着电视上的一档新闻评论节目,自从女儿去了美国,孟卿一下子感觉生活失去了重心,以前都是她照顾女儿的起居接送女儿上学,转眼女儿去美国已有几个多月,对女儿的思念让她寝食难安。以前太子在外应酬,很晚回家时她还有女儿为伴,女儿一走,这个180平错层的大房子显得格外冷清,再好的装修也难掩盖无人的寂寥。
  孟卿虽然年过四十,但南方人特有的白净肤质外加保养得好,看上去年轻的很,不像四十四五,也就像刚刚三十六七的样子。
  “今天的晚饭,是我特意按你的口味做的。”
  “嗯!挺好吃,辛苦你了!女儿在国外怎么样?她每天都能和你聊上几句吧。”
  “女儿还挺习惯美国的生活,昨天问起你呢?”孟卿整整头发到。
  “是啊!如果不是时差的原因现在都能和女儿聊天呢!”太子眼睛盯着电视,瞟了一眼孟卿。
  “我去洗点水果来!”孟卿也算是个贤妻。在地税局工作的她是个付主任,职位不高但也算是职场高手,家里家外的没让刁总分过一点的心。
  “还有一些行里的事,民营中小企业在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的项目一会要看看。你自己吃吧。”太子说着站了起来,向错层中间的书房走去,门被轻轻的在里面带上,这间叫书房屋子,也将孟卿和太子的卧室隔开。
  一直以来,孟卿都能理解老公的辛苦,她知道身为老总的关键。所以对老公的应酬都心里理解,今天是老公难得的回家早,原本已经很久没有老公爱抚的她,故意将自己打扮了一番,本以为老公会同自己亲热一晚,没想到他就这样将自己晾在了客厅。
  电视机正播放着一个公益广告,孟卿将遥控器拿在手里换了一个台,眼里是幽幽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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