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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当伴侣?
  江同尘一阵唏嘘,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只沉默地拍了拍陆许的肩膀,“那就留在这儿吧,我也雇了人打算从研究所里带出些仪器在这搞研究。”
  依靠在光秃秃墙壁上的一个黑脸壮汉嗤笑道:“就你们两个人?”
  说吧,他又收敛了笑意,
  “你别见外,我这人是个直肠子,我是想不明白你们两个人能研究出什么来。”
  幸存者基地不知道养了多少个科学家也没研究出个子丑寅卯来,这两个人怕不是疯了?
  想来也是,若不是疯了,会跑到这么个地方来搞研究?
  “你不懂!江同尘外号人型计算机,他一个人能顶一个科研团队,我顶半个。”
  陆许打着哈哈:“黑哥,这次谢过你们了。”
  一边说着一边将剩下的尾款递交到黑哥的手上。
  这番举动其实已经有了下逐客令的意思,既然是接了任务而来,拿了钱也就该走了。
  黑哥接过晶核,
  “没事儿,有事儿常联系就是,不过你们两个也要加点小心,还有两个月就是尸潮了,最近这几次尸潮暴动的规模比往常得大。”
  他和陆许之间常有交易。
  自己的小队出入任务也没少从陆许那里拿药剂。
  相比较于那些眼高于顶的研究员,陆许算得上平易近人了。
  但转念一想,如果无法有效的遏制丧尸进化,
  不管是这一栋风雨飘摇的旧公寓,
  是那些所谓的安全居所幸存者基地,
  都撑不了多久。
  他们两个至少有这份心,另外开辟道路。
  总好过基地的那些尸位素餐的研究员,高高在上,不把普通人当人,也不把他们这些刀头舔血的低等级异能者当人。
  “好了,我们这些只有肌肉不会动脑子的家伙们,是办不了这种事情的,陆研究员以后有什么事儿记得联系,我们先回基地了。”
  黑哥笑了笑,带着自己的几名队友,便同他们告别。
  只是人刚走到门口,江同尘突然追了过去:“朋友,我还有个委托任务。”
  “您说。”
  “出去搜救也好,猎杀丧尸也好,能不能帮我搜集一些黄金以及珍贵珠宝?”
  黄金倒还好一些,但所谓的珠宝在末世并不值钱,黑哥不明白他要这个干什么?
  想来就算自己问了对方解释了,他这么个大老粗大概也听不懂,于是点点头,
  “有看到的,我凑一些就捎过来送你。”
  ……
  周末闲着没事儿,去超市的施工现场走了一趟,苏月婵就骑着自己的电瓶车到了爷爷家。
  虽然买了二手车,但考虑到油耗的问题,还是节能出行吧!
  彼时爷爷正在凉亭那里和几位叔叔伯伯下棋。
  聚精会神的,连苏月婵走到身边去都没发现,
  还是有人提醒提醒,才回过神来。
  苏有福杀的对方片甲不留,高兴极了,拍了拍手对众人说道:
  “好了好了,明儿个再跟你们大战三百回合,今天得回去给我孙女儿做点好吃的了!”
  爷爷笑着与自己的几位老友告别,回去的时候不住的瞧着苏月婵的脸,
  “乖孙女儿,看样子在家休息的不错,整个人气色都变好很多了。”
  爷爷不属于那种望子成龙的激进派。
  在他看来孩子健健康康的成长比什么都重要,
  哪怕如今苏月婵已经二十四岁的成年“小孩了”。
  “是挺不错的,不过我觉得自己也不能这么闲着,我打算开个小超市。”
  之前她不曾提过爷爷也就没有催促,现在苏月婵主动提起,爷爷也大力支持:
  “好的呀,咱们小区有好几家百货超市,赚得不多,但糊口足够了。是不是缺钱?要不要爷爷给你赞助两个?”
  苏月婵连忙摇头:“怎么会不够?就是跟您说说,我现在情况好很多了,怕您一直担心。”
  苏月婵很了解爷爷。
  他是个不善言辞的老者,这几天不过问她的事,也是害怕无形之中给孙女儿增加压力。
  “那有什么担心的,你这孩子一向很让人放心,不过你之前不是说让我见见你的男朋友,我什么时候才能见一面?”
  眼看到了家门口,爷爷便又提起了这一茬事儿。
  好在苏月婵早就已经想好了托词,
  “嗯,他出差去了,去了南城,大概得两三个月才能回来呢,等他一回来我就带他见你好不好?”
  她回得自然,苏有福却忍不住皱眉,
  “这就分居两地了,年轻人的感情都是相处出来的,现在就分开……”
  “爷爷可千万别胡思乱想,这也是为了我们以后做打算嘛,他努力一点,我努力一点,往后的日子才会好过,对不对?”
  苏有福没想到苏月婵竟然还想到这一层面上去了,笑呵呵地说道,
  “果然啊,爱情使人进步!你瞧瞧,有了这么个对象之后,你整个人和之前都不一样了。”
  苏有福蹲在地上摘韭菜,突然用手背碰了碰脑袋:“瞧我这记性,差点忘了,你谭叔叔家的,谭喆回来了,喊咱们一起过去聚一聚呢。”
  苏月婵眼睛一亮:“不是说他已经在云城定居了吗?这是特意回来看谭叔叔的?”
  “你谭叔叔还有沈阿姨都在这里呀,总不能在外面定居了,就不回来看爸妈吧?”
  “你不在的这段日子里啊,他们两个没少照顾我叫咱们过去就过去一趟嘛,聚一聚一起吃个饭。说起来要不是你有对象了,我还想撮合你和小谭呢。”
  苏月婵听了爷爷的话,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别了吧爷爷,我和谭喆可不合适。”
  她和谭喆的关系还算可以,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但问题是谭喆这个人打,从十六岁开始女朋友就没断过。
  长了一张好面皮,惯会哄女人开心,
  更兼得学习优秀和情商高得吓人两项极大优点…..
  是家长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当朋友的话倒还不错,当伴侣?
  这大夏天的戴那么多顶帽子,恐怕容易中暑。
  “好啦好啦,我不说这个,你现在也有男朋友了,人家连彩礼都给了,咱可不做那种吃着碗里还看着锅里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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