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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的高筒靴是女孩变成女人的第一步
  这是一周一来难得一见的阳光天气,含着雨水洗礼过后的微凉的风,脚踏车在马路上积水的小坑中驶过,溅起水花,洒在裤子上面,印出印记来。
  我从楼下漫步到附近的小规模书店,进门清清凉凉的感觉,有着茉莉花香的味道,员工将摆放在屋里的花盆挪到店门外,用那阵阵诱人的气味招揽客人。在毛茸茸的地毯上蹭一蹭脚下粘着的杂物,抖抖合上了没多长时间的雨伞,在一排排座位中依旧看上了那个靠窗的座位。
  头一次发现,来书店竟然还有员工倒茶如此服务周到的事,飘飘然的感觉在这喧杂的下午显得尤为突出。《简·爱》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要帮它归为哪一类?我认为那是我不喜欢的书,可是它却放在了我喜欢的地界,使我有些厌恶的簇簇眉。
  在累积了上千万本书架子里,寻找那本我追了好多年的书,右手长长的指甲划过一本又一本书,在它们哪里,有我拂过的痕迹,也有那浅浅的‘铮铮’声。
  寻果无望,似乎以为在上海找到上海发行的书是那么的容易,可结果原来都是让人失望的。
  不想麻烦忙碌的员工,更不想浪费阳光灿烂的下午,将那杯中的白开水喝下肚里,拿会寄放在前台的雨伞,走出这个拥有独特味道的书店。
  “小公鸡点到谁我就选谁”站在十字路口,我用最简单的方法选出了道路的方向,绿灯一闪的那一刻我冲到了马路对面。
  这个选择让我得意了好长时间,在这条街上我发现了一家无与伦比的麻辣烫店,从那红配绿配紫配蓝的格调中,傻傻的风格是我偏爱它的原因,‘开业大酬宾’代表的就是物价的贬值,不外乎的就是我一蹦一跳迎着穿着章鱼香肠的服务员的笑脸,满脸开花的样子。
  在我填饱肚子欢欢喜喜走出去的时候我遇到了让我铭记于一生的人。
  他是一个人有一点点小帅的男孩,比起林森和小美眉还有李浩杨晨他们差的太多了,可是我却独独对他这小小的擦肩而过的人有了小小的印象。
  他穿着的是格子衬衫,戴着黑色的无框眼睛,拿着一杯廉价的速溶咖啡和新版杂志,轻撞我的肩膀连道歉都没有便闪进店里。
  我斜着头望着他的背影有几秒钟,回顾不起我在思考什么,这段记忆就像是被抛弃了一样,以至于当我回过神来已经和林森在百货商城里买东西。
  “这双白色高筒靴是不是挺适合你的”我看看林森硬塞给我的鞋,皱皱鼻子又塞给他。
  “那那个蓝的呢”还是那样狠狠的摇头。
  “哎哟,我不喜欢穿高筒靴啦,运动鞋帆布鞋都可以”林森总是在想尽办法打扮我,而我只有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可是这次似乎不怎么管用,因为他还是给我拿了一双高筒靴。
  “给,回家好好打扮打扮,这可不用你花钱”依旧是林森把我送到楼下,用他强硬的口气让我接受一些以后也要接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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