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昭的笑意僵硬了一瞬,许久,才淡淡说了一句:“我知道了。”
201医圣百鬼
以前办案的时候,青歌时常会抱怨开封府太忙碌。可等到真的没了案子,呆坐了几日她就已经闲的发霉了——好空虚啊!
青歌一边感慨着自己的劳碌命,一边也不得不腹诽公孙的善心——最近公孙都忙着给城里的人义务看病,反而比之前更没有时间教她医术了。
白玉堂在那场灯笼宴之后,就离开了,听说是家里有了什么事急着回去。彼时方勇因为案子结了,没了危险,也告辞了,偌大的开封突然间空了不少,反倒让人觉得太冷清。
青歌无所事事的瞎转悠,正巧在后院遇上了同样无聊的展昭。两人对视良久,一拍手,当即决定出门“鬼混”去。
两人出门本来也就没什么确定的目的地,走到半程的时候,路过了一座茶楼,竟是热闹非常。青歌和展昭都是爱凑热闹的性子,两人对视着两眼一亮,连正门都不走,直接用轻功一蹿蹿进了二楼的窗户,动作竟也出乎意料的一致。
正巧那时,窗前一个端着糕点盆子的小厮路过,唰一下忽然眼前就出现了两个人,当即吓了一跳,“哇”的大叫一声,转身就想跑。
展昭不慌不忙的抓住他的后领,塞给他一锭银子,言简意赅:“一个雅间。”颇有白玉堂的风范。
那小厮见着银子,眼睛都发亮了,忙转回身陪笑:“爷,这边请。”说完将青歌和展昭引入了一个雅间。
这个茶楼本身是个说书的地方,虽说是雅间,可也并不算有多雅致,只是三面用屏风围了个私密的空间罢了。小厮又给他们上了壶茶水,留了份糕点,随后便被展昭打发走了。
此时说书人已经开始说书,茶楼里很热闹。纵使他们两个在雅间,也须得靠的近些才能听清对方说话。
青歌转脸看向展昭,微微把头靠过去:“展大哥,你怎么突然变的这么大方?”不是前不久还对着包大人哭穷么?
展昭贼贼的一笑,语调间还带着些许调皮和欢快:“死耗子临走前,我顺带摸了他的钱袋。”
青歌“嘶”的吸了口气:“偷窃啊?你不怕包大人办你么?”在青歌的印象中,白玉堂好像不管拿多少钱出来用,那个荷包永远都还是鼓鼓的。所以说展昭这个行为已经全然不是“小”偷了。
展昭翻了个白眼,理直气壮:“猫抓耗子,不是天经地义的么。而且,对白耗子而言,这么点钱他才不会在乎呢?说不定他到现在还没发现自己掉了钱袋呢……”
青歌无语,嫌弃的看了他两眼,不吭声,以沉默表示她对于这种行为的不耻。
展昭挑眉,嘴角含笑看青歌:“怎么,不想用这钱?那行啊,你先把听书的二钱银子还了,这些个茶水和糕点么,就算我送你了。”
青歌听言一愣,随即谄媚的捧着糕点笑:“展大人英明神武风流倜傥,断然不会做偷窃这等事宜,大人其实是在为民除害,所作所为正是合了孔孟的'均富'二字。想必大人胸襟开阔助人为乐,也断然不会为难我等小辈的。”反正耗子也在“四害”之首,“为民除害”四字她也没算瞎说吧……
展昭被这一番话哄的极高兴,一双大眼睛弯成月牙儿的形状,抬抬下巴示意——听书听书。
青歌无声的松了口气,也看向那说书人。
正巧,今天说的故事乃是上一代医圣百鬼的故事。之所以说是上一代,是因为百鬼已死,生前唯一的关门弟子就是公孙。公孙年纪轻轻便声名远播,早超过了百鬼当年,少时江湖中人也乐得称他一声“小医圣”。只是,公孙自认没能将百鬼的功夫学到家,这个“医圣”的名号他担之有愧,也不喜别人这般叫他,久而久之,这名号也就淡了。
话说百鬼此人也是奇人,师从何处尚不知晓,只是那满腹的才华让人佩服,所以得以扬名天下。但说他是奇人,自然不单是因为他的才能,还有他的性格。可以说,他的才华有多高,脾气就有多怪。
比如这名字。百鬼其实只是一个名号,并非名字,不过百鬼本人倒是很喜欢这个名号。只是从前他声望高时,世人皆尊称一声“医圣”,后来名声下降,世人背地里觉得“百鬼”二字也挺符合他形象,原名如何倒也没人探究了。按理说百鬼也好真名也好,都不过是个代号,百鬼既然本人喜欢,也就没旁人什么事了。可世人却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化复杂,闲来没事便有不少人将百鬼二字作了若干解说。
不过最有名的,也就两种说法。
有人说,“百鬼”的意思是医圣因为医术奇佳,从阎王爷的手里抢了不少“鬼”,以此来彰显自己的成绩。
也有人说,百鬼虽然医术高超,但是性格诡异,手头上间接地背负了不少人命,阴沉和罪孽的人生用“百鬼”二字概括,也实属恰当。
第一种说法,曾在百鬼扬名不久后盛传。而第二种,则是在百鬼定出“五十不医”的规矩后盛行。不过公孙说,百鬼其实就是一只二货,这个听起来很惊悚的外号最初就是他自己取得,理由是觉得这两个字很霸气,再无其它用意了。
由此可见,世人最擅长无中生有没事找事小事化大。
但除了大家都很空这个结论以外,从这个评价的变化中,我们也能看出百鬼此生的声望变化。这个变化显然是从他的“五十不医”开始引起的。
据说,百鬼有一次偶然翻到话剧本子,看到凡是高人都有各种奇怪的规矩,他自认也是医学界的一枚高人,因此也看样学样,给自己定了“五十不医”的守则。别人定规矩,其实也就意思意思定个几条,为的是显示出自己有脾气有个性又有实力的形象。但是百鬼显然没明白这个道理,认认真真的思索了一遭自己讨厌的性子,将每一条都细致的列在了其中。什么“喝醉酒的孕妇不医”、“一胎平均生四胞以上的畜生不医”、“偷情得烟柳病的丈夫不医”等等,千奇百怪无所不有。更令人叹气的是,最后一条为:“背不出这'五十不医'者不医”。
第2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