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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然而,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我觉得没有必要。一个三番五次救我,从没伤害过我的人,我不应该过于冷漠,这很伤人的。
  何况,楚浩辰并没有干涉我交友的权利。
  可即便如此,我也不想因为林子君,和楚浩辰再闹矛盾。
  也许,这是有了爱人,就有的束缚之一吧!
  所以,我赶紧朝林子君递去一个眼色。
  “杜晓晓,这个时间,一栀秀的模特训练课还没有结束吧?”
  林子君神色冷淡地看着杜晓晓。
  杜晓晓愣了下,眼神因为心虚而闪躲起来。
  “我,我……林总,人家不是故意早退的。人家下午来那个啦!肚子好痛的,就跟老师请了假。”杜晓晓撅起嘴,表情可怜兮兮的。“我是忍着肚子疼,过来买小面包的。”
  我后脑勺滴下一颗巨汗。
  杜晓晓真是个人才!她不去中央戏精学院进修进修,正式出道,真是可惜了。
  不过,让我更囧的是,杜晓晓咋这么好意思将女生的例假直接说出口呀!我都替她感到尴尬!
  “既然身体不舒服,就早点回去休息吧。”
  杜晓晓松了口气,忙可怜巴巴地点头,“我知道了。谢谢林总的关心。那,我走了?”
  “等下。”
  杜晓晓的眼睛猛地一亮,期待地看着林子君。
  “杜晓晓,请你记住,这是我最后一遍提醒你,我是你的老板。”
  杜晓晓看看林子君,又看看我,悲愤地咬着唇,“对不起,老板。”
  “这次就算了。”林子君看看我,又对杜晓晓说,“乔薇薇只是我的朋友,而且,她和你不一样。所以,你那些心思和手段,没必要针对她来,懂吗?”
  杜晓晓的脸色因为林子君说的这句话,一下子就苍白了起来。
  我这才发现林子君也是会真生气的,表情冰冷如霜,眼神也透着阴森和戾气,让人下意识地想拔腿就跑。
  “林总,你误会我了。我真的……”
  “没有最好。总之,我希望你能认清自己的身份,把自己分内的事做好,一栀秀不会埋没每一位勤奋有实力的员工。”
  杜晓晓吸了吸鼻子,楚楚可怜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林总,薇薇,你们慢逛,我先回去躺着了。”
  我转身看着杜晓晓狼狈离开的背影,明明知道她不值得同情,这就是用身体换取金钱和资源的下场,可,杜晓晓毕竟是我曾经最好的朋友,我的心情还是因为她而失落了。
  冥冥中,我甚至有种兔死狐悲的可笑感悟。
  也许是因为如果我再走错一步,明天的我也会是这样的下场吧?
  我和杜晓晓是一类人。
  所以,除非我抓住一切机会,凭自己的实力站稳脚跟,否则,有钱人碾死我们,就像碾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之前我忌惮刘菲菲,被她威胁,被她陷害,都是最好的事实呀!
  就在我心里百味杂陈时,我听到林子君残忍地说,“乔薇薇,我知道你和杜晓晓已经不是朋友了。所以,你何必为她难过呢?不值得。当然,这是她选择的,我也没有亏待过她,所以,你也不能因此看不起我。”
  第304章杜晓晓的心机
  林子君的这番话当真是把我噎住了。
  他真是诡辩的人才!
  也就这样的三寸不烂之舌,才能对付得了杜晓晓吧!
  否则,难保林子君不会像李林那样被杜晓晓吃得死死的。
  说来,也是好玩,你听,林叶,李林,林子君,好想杜晓晓生来就和姓名里有“林”字的男人,结下了不解的缘分。
  我在心里这样吐槽,没想到,自己的预感是那样的准确。
  杜晓晓最后的最后还真的栽在了一个“林”上。
  这是后来的事,暂且不表。
  “薇薇,我劝你离杜晓晓远一点。”
  “啊?”林子君怎么突然这样说,还露出凝重的表情。“怎么了?”
  “我刚刚说杜晓晓玩弄手段和心机,对吧?”
  我点点头。
  “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偷看我的手机,偷偷联系我的前女友。”
  我咽了口唾沫,“她想干什么?”
  林子君露出愧疚的表情,“杜晓晓偷偷将她约了出来,还叫上她的狐朋狗友,在一家会所的包厢里,轮奸了她。”
  “什么!”
  林子君自嘲一笑,“事情是因我而起,这是我一辈子的债啊!这件事被我调查到后,我就和杜晓晓分了手,毕竟我之前也对你说了,我接近她是因为对你有好感。那么,在知道她是这种人后,自然不会再有什么余情。我本来是支持前女友的家人去告杜晓晓的。可杜晓晓叫的那些狐朋狗友也都是有钱人,前女友家人又好面子,认为女儿遭遇这种事,闹得沸沸扬扬的,脸上无光,居然就同意私了了。可怜我那前女友下半辈子都要住在精神病院里了。”
  我的脊背窜起一阵阵的冷汗。
  因为听林子君这样说,我就联想到了那次杜晓晓说自己身体不舒服,让我去找她。
  在包厢里,我被周少爷一群人要求喝光一瓶酒,才能走人。
  要不是楚浩辰及时出现,我的遭遇岂不就是被杜晓晓的狐朋狗友轮奸?
  难道那一次也是杜晓晓的精心设计?
  若真是如此,她是早就想彻底毁了我啊!
  这个演戏爆表的女人实在太有心机了。
  还好还好,我没有出事。
  “我那前女友也真是可怜呀!好好一个设计学院的大美女,遭遇这样的事,非但不能为自己讨回公道,家人还用对方赔的钱给她的哥哥买了房子和车子,风风光光地办了一个婚礼。”
  林子君看向扶手电梯的方向,唏嘘一声,“若非遭到这一连串的打击,她也不会精神失常。有些父母真的比穷凶极恶的歹徒还要可怕。至少有些歹徒还把家人看得比金子贵重。”
  眼看着我们就走到了扶手电梯前,这时的我已经没有去看栀子的心情了。
  说来也是奇怪,我是极其爱猫的。按道理说,即便林子君不大力邀请我,只要他一提,我肯定就屁颠屁颠地主动过去看栀子了,事实却相反,我有种抵触的心理。
  没错!内心深处,我是抵触去看栀子的。
  是不是每养一只猫,就像谈了一次恋爱?
  我还没有走出去对南瓜的感情,现在去喜欢栀子,便觉得是对南瓜的背叛?
  还是因为我害怕承受再一次失去的痛?
  我想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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