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第28章
  他本应该是太守的左膀右臂,郡城的二把手,如今却连一个小小的从事都不如。和他有相同遭遇的,就是身为都尉的陈应。同样是太守的左右手,在陶新眼里却不如一个小小的忠义校尉。两人内心十分不满,觉得陶新看不起他们,也觉得自己怀才不遇,经常满腹牢骚。
  路过一街边小贩,姜昌将小贩贩卖的匕首十分精美。上面镶有十颗宝石,成十种颜色。刀刃光亮,寒气逼人。是不可多得的好刀。
  听小贩介绍:“此刃名为十星,乃是当年铸剑大师烛庸子的护身匕首。某途径山西,偶得此物。今作价两百铢,只愿有缘人得之。”
  不管他说的真假,光看刀上的珠宝便知道这把匕首不止这个价钱。两百铢对于一把宝刀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真正的宝刀,你花两百铢想要看上一眼都不一定能看得上。这小贩出这样的价钱,当真如他自己所说愿有缘人得之。
  两百铢说多不多,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却是一笔天文数字。就算一般的官员和商人也不一定拿得出来,就算拿得出来估计也舍不得。有多少人一辈子能见这么多钱呢。
  所以看的人很多,却没有人有买回去的意思。
  小贩的是外地的,也不指望在这里卖掉只把匕首。反正东西也卖完了,打算收拾收拾打道回家。错过这次商队,恐怕就赶不回去过年了。
  姜昌一看见这把匕首,便十分喜爱。只不过他的工资不高,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还真有点心疼。于是上前和小贩讨价还价:“我有意买此匕首,但价格过高,可否再降一点。”
  小贩原本就没有指望卖掉,如今又急着赶路,摇了摇头道:“不可。两百铢也只讨回路费,相当于赠送。汝如何还要还价。”
  不论姜昌怎么说,小贩就是不肯降价。姜昌心里原本就窝着火,顿时有些愤怒。不过总不能光天化日之下,强抢宝刀吧。无奈,只好对小贩妥协,道:“两百便两百,只是今日出门匆忙,并未带如此多的钱在身边。不如你跟我一起去府上领取如何?”
  小贩摇头,他宁愿不做这笔生意,也要赶回家过年,“此刀不卖了,便是出再多的价钱也不卖了。”说罢,不理会姜昌继续收拾自己的东西。姜昌听着这口气,顿时觉得自己被耍了,面子挂不住,怒声道:“今日你不卖也得卖。”
  小贩也是走南闯北的主,见得多了,也不怕事,横道:“我便是不卖,你又能如何?”
  “你……”姜昌顿时恼羞成怒,原本一件小事,偏偏赶在这个时候。他只觉得自己越混越不是个样儿了,就连一个小贩都能随便忤逆自己。不用他命令,他的手下一下子围了上去,不由分说对小贩一顿拳脚。
  小贩被打的哇哇乱叫,立即引来了附近巡逻的守城士兵。护卫队长认识姜昌,不敢阻止他,于是立即通知蒋琬。蒋琬和刘巴要好,况且这种事情却是属于刘巴管,于是又派人通知了刘巴。
  刘巴二话没说,带着于忠快速的赶到现场。不过等他到时,那个小贩已经被姜昌的手下打死了。这件事情影响十分恶劣,直接影响到以为外商对桂阳郡的投资。而且牵扯到人命,作为一个官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死罪再加一等,那就是株连之罪。不过陶新不提倡株连,但抄家是少不了的。
  刘巴对郡丞草菅人命的事情十分愤怒,立即下令把姜昌抓起来,一开始于忠还有些质疑。毕竟刘巴的官没有姜昌大,他们不知道是该听刘巴的还是该听姜昌的。不过于忠知道,自己该听陶新的。既然陶新是向着刘巴的,那么他们自然也该听刘巴的命令。
  刘巴这家伙倒是说做就做,做事果决的人。不等姜昌抗辩,直接带到法场斩首示众。不管谁来求情都没有用,甚至,连陈应的威胁他都全然无惧。
  第14章新老之争
  “刘巴,你一个小小的从事,居然敢抓郡丞,你欲以下犯上造反不成!”姜昌挣扎无果,对刘巴怒骂不止。
  奈何他的随从家丁都是欺软怕硬的主,被于忠的人三下五除二放倒几个,便没有人再敢“忠心救主”。
  现在菜市场的情况比较混乱,四方人马僵持着,争执不休。
  一方面是刘巴带着于忠的人,将姜昌抓了起来,要斩首示众。一方面是陈应包隆带着人要挟刘巴放人。还有一方面是那些依附姜昌的郡城官员,他们自然和姜昌穿一条裤子。最后一拨人,便是闻讯赶来的蒋琬周仓等人。
  刘巴义正言辞,喝斥姜昌:“主公常训,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你既身为郡丞,应谨守律法。如今为了一把匕首,将人杀死。按律当斩,还有何可争辩。”
  陈应带着他的部下拦住刘巴,怒喝道:“刘子初,你只是一个新来之人,也敢在这里发号施令。姜郡丞在桂阳已历三世,对桂阳郡建功颇多。就算他犯了律法,也轮不到你来处罚。”
  陈应这话说的实在是没有水准,在场的可不止刘巴一个新人。包括蒋琬,沙摩柯都算新人。他这么说,等于是一下子得罪了所有桂阳郡的新人。
  这些虽然都是桂阳郡的新人,但深得陶新器重。官职虽然都很低,却都是有实权的人。沙摩柯虽然投靠陶新帐下,他听陶新的话。但他手底下的两万蛮兵,却都是听他的话的。
  陈应虽然在暗地里培养忠于自己的实力,但充其量也就几百人,如何能和沙摩柯的两万大军抗衡。就算出点事,恐怕陶新也会倾向沙摩柯而不是陈应吧。
请选择充值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