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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六章 大小姐的小狐王
  两百年前,冥界,血池。
  一切都照常发生着,冥帝在忙忙碌碌,阎君在偷工开小差,黑白无常出去勾魂至今未归,牛头马面好像遇到了人界的修道士,被打得重伤,现在还浸在血池里不敢出来。唯有修罗神跟大小姐,各自过得轻省,完全没有要费心的地方。因为他们一个是不属于这冥界的神祇,一个是所有担子都有人帮忙背负的宠儿。
  刚刚才过完不知道第几千个生日之后,百般无聊的洛宁再次走进了那片被称为禁地的迷雾森林。
  森林里,住着冥帝最不喜欢的一个族群,妖。
  妖族,是冥界很特殊的一个存在,他们虽然与冥族一样,由冥界的天地灵气所生,却天生弱小,甚至连外形都没有,只能跟人界的那些低等动物生成一个模样,不会说话,没有法力。若光是这样,冥帝也不会很讨厌他们,最多叫人逮回来当宠物养就是。
  可问题就在于,这些妖不仅实力弱小,还不识好歹,在几个天生异能,可以修炼的王者带领下,纷纷为了自由反抗冥族,一连跟他们交手过好几次,每次都是人少就打,人多就跑,来无影去无踪,气得冥帝暴跳如雷。
  要不是觉得自己亲自出手对付一群低等动物太掉价,估计早就把他们给灭族了。
  莲儿这次去的迷雾森林,就是妖族的主要聚居地之一,在冥界的三大巨头里,冥帝冷情,阎君老好人,大小姐不干事儿,这三人对于妖族的态度也各有差异,但实力妹控的冥帝为了洛宁想时不时逗逗小宠物的心思,还是格外开恩,给妖族划了一块聚居地--迷雾森林。在这里面,他们的生命可以得到保护,但只要踏出迷雾森林,便是人人得而诛之。
  大小姐跟狐王的故事,就是从这一天,拉开的帷幕。
  那只跟了洛宁一百年的小狐狸,没有名字,在迷雾森林里,他一直被人称作绝世天才,出了迷雾森林,则天天被洛宁唤作“蠢狐狸“、“死妖精”。直到他一无所有,抱着不能遇到她就魂飞魄散的打算来到人界,才有了一个象模象样的名字,季凡。
  那天,他听说全冥界阵法最厉害的大小姐来了森林,一时好奇,便化作狐形上前去看。起初见到这个浑身自带寒气的冰山美人,他着实被吓了一跳,正想转身逃跑,就被眼尖的洛宁逮了回来,逗了两下之后搂在怀里一阵蹂躏。
  虽然,他不喜欢冥族,但是眼前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大小姐真的跟他见过的女子不一样,身上软软的,香香的,还随身带着吃的,每一样都格外好吃,比林子里的野果甜多了,就这样,他一边啃着魔灵果,一边被洛宁带出了迷雾森林。
  这片森林里的狐狸,就这样,失去了他们修为最高的王。
  冥帝,是不喜欢妖的,这一点,他比谁都明白。为了报答这位帮他们妖族争取了栖身之地,还总爱用东西喂他,生怕他吃不饱的大小姐,他忍着痛封印住了自己的修为,让身体完全展现出本体的样子。这样,就算不喜欢,冥帝也会看在他只是只小妖精的份上,不去追究洛宁每天肩头扛着只狐狸到处乱跑。
  那一百年里,洛宁带着他走遍了好多次冥界,好几次经过迷雾森林的时候,洛宁都想过把他放回去,还会变着法的问他:“蠢狐狸,你是不是想回家了?若是想,就说话啊,要不然我可不会放你回去。”
  低级的小妖精,是不会说话的,所以,他一直也没回成家。
  但其实,他也没想过要离开,迷雾森林太小了,小得他每天除了修炼就是修炼,根本不知道存在的价值。跟着洛宁,他可以看到很多以前没见过的东西,吃到各式各样美味的果子,关键是,有个人会搂着他,给他一块柔软的地方用来睡觉。就算这个人会拿他当抱枕,当暖手袋,当耍威风的狐皮大衣,那又如何?
  他对洛宁,无私奉献。洛宁对他,也掏心掏肺,那些连冥帝都没听到过的话,他却能听得清清楚楚。
  “蠢狐狸,洛平那个混蛋又来了,他真讨厌,总是对我死缠烂打,可我明明不喜欢他。”
  “什么狗屁修罗神,就是个神界覆灭之后没地方可以去的丧家之犬,我哥哥肯收留他就不错了,今天居然还敢对我逼婚。哼,他那种废物,嫁给他还不如嫁给你呢,最起码你好看,捧在手里软软的。”
  “死妖精,你怎么了?怎么变成红色的了?害羞啦。真好玩,你这种小妖精竟也会害羞。”
  “我想解开封印,回你一句‘好’,可我怕解开之后,你就永远不要我了。”他一边在心里暗想着,一边变得越来越火红,他,本就是火狐啊。妖族最高贵的血统,最无限接近冥族的火狐,只是,这一百年断绝修炼,消耗了他太多太多的元气,才让他连维持本体都困难。
  “小狐狸,我要去打仗了。你们妖族真是不乖,乖乖待在迷雾森林不好吗?干嘛非要出来乱跑,惹我哥哥生气,这下好了,他让我带兵去灭了你们。不过你放心,你不是妖,你是我的小狐狸。有我洛宁一天,就没人敢碰你。”
  “小狐狸,你怎么哭了?别哭啊,宝贝。”直到最后,洛宁也没弄清楚,那天的狐王为什么会流下眼泪。其实,他哭的,不是自己的族人,而是自己。
  在听到消息的那一刻,他第一时间想的,不是族人,而是她会不会受伤,要离开多久。狐族的王,彻底死了。现在的他,就是只蠢狐狸。
  “我走了,蠢货,乖乖待在血池等我。什么,你也要去?不行,那太残忍了,我不想让你看到。”洛宁微微一笑,把不停往自己身上靠的狐狸赶下来用笼子锁住,随后翻身坐上黑龙,呼啸而去。
  在她身后,跟着的,是精锐的冥族士兵,可是,这数量也太少了吧。妖族的繁衍速度,是他们冥族的百倍有余啊!
  “洛宁。”解开封印,震碎笼子,时隔百年之后,他说出的第一句话,就是那个全天下最美的名字。
  “等我。”
  再次相见,是在战场上,准备偷袭她的三位王者一早就埋伏好了,利用大小姐轻敌的毛病,准备同一时间发动攻击,一击毙命这位冥帝唯一的亲人。就算是族破,他们也要让高高在上,藐视众生的冥帝一尝失去亲人的滋味儿。可惜,他们以为万无一失的一招居然被一个叛徒给挡住了,那道三尾的身影,冥族人不认识,但他们认识。
  站在妖族巅峰的--狐族之王!
  他为一个屠灭自己种族的敌人,断了一尾。对狐而言,一尾,既是一命。
  那一战,结果如何,洛宁无暇顾及,她只是失魂落魄地抱着那只被砍成两段的小狐狸,一步一步地横穿了半个冥界,走回了血池,跪在自己哥哥面前,问他:“我的狐狸,还有救吗?”
  “没有。”
  “可我不能没有他。”大小姐跪在魔宫前,眼泪一滴又一滴的顺着眼眶滑落。
  魔界的花,谢了,草,枯了,树,凋了。天空一片血红,只有血池在迅速沸腾。冥界,是跟着洛宁一起诞生的,这一刻,没有什么比这片土地更了解她心里的感受。
  随后的一百年,洛宁过得都不开心,没有了小狐狸,她很冷,不知道该干什么,无论走到哪儿,心都是空的,到最后,甚至都快忘了该怎么笑。
  直到冥帝通过玄天镜爱上一个凡人,拉着她化成人类来到凡间,她的脸上才绽开了久违的笑意。
  而她欣然承受天谴,来到人界的原因,最开始只是因为狐王死的那天,自己哭诉的一句话:“我说过,要带你去人界捉鸡的,你怎么就不听我的话,好好待在血池。你这个蠢狐狸!”
  人界,有鸡,鸡者,狐之最爱。既然你吃不了,那我就替你吧,蠢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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