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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什么圣诞啊,没心情。”王雨晴听到圣诞就来气,人们都去过圣诞了,谁又会想起自己呢。今天可是自己的生日啊,都怪自己的妈妈要在这一天生下自己。
  “你怎么了?”林依笑继续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我……”这可怎么说呢,如果自己告诉林依笑今天是自己的生日,那不是明摆着在和别人要礼物吗。可是真的很难过啊,在王雨晴经过三十秒的思想斗争以后,决定告诉林依笑,“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一份礼物都没有收到。呜呜……”
  王雨晴很委屈的说,她的眼睛里真的挤出来眼泪了。
  “哦,这样啊。你别哭呀,谁说一份礼物也没有!”林依笑安慰王雨晴。
  “什么?”王雨晴听了林依笑的话,有些激动。
  “你看,这不是吗。”林依笑把事先准备好的LV包包拿出来,放在了桌子上。
  “啊,你真好!”王雨晴跑过去抱住了林依笑,热泪盈眶。
  “额,雨晴,你不要激动。谁让咱们是好朋友呢,这个LV的包包我自己都舍不得买,但是我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所以就给你买了。因为咱们是好朋友!”
  林依笑拍着王雨晴的背,真诚的说道。虽然这个LV的包包是处理的,已经过时了,但是也花了自己不到一千块钱呢。虽然,买这个包包的时候,自己的心脏像是少了一块肉一样的疼痛,但是为了雨晴,也算值了!
  “呜呜……”王雨晴忍不住了,眼泪哗啦哗啦的掉了下来。她一边用手抹着眼泪,一边说,“我还以为没有人记得我了,我还以为全世界都抛弃了我,呜呜……在我伤心绝望的时候,你还能记得我。呜呜……”
  王雨晴由于太激动了,所以已经泣不成声了。
  “没什么的,雨晴,你不要这么激动。”林依笑说话的时候,脸上露出扭曲的表情,因为王雨晴踩到她的脚了。
  半个小时以后,王雨晴盯着LV的包包看了足足有十分钟。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林依笑。
  “我知道LV的包包很贵,但是你也不用给我买个过时的吧!”王雨晴的脸上是各种复杂的表情。
  林依笑站在原地,一脸死灰。
  第十八章钻戒
  十二月末的台湾,海风静静的吹着。湿润清凉的空气盘旋在台北城市的上空,林依笑穿着一件厚厚的紫色卫衣,下面穿着一条黑色的厚打底裤,穿梭在大街上拥挤的人潮里。
  十分钟以后,林依笑的电动车已经停在了微青春文化公司的门口,当她走进大厅的时候,看到墙面上的万年历上显赫的红色数字:12月25号。
  今天是圣诞节,清晨,人们都早早的来公司上班了。尽管今天晚上有热闹的party,但是在凌雨熙的公司里,不到最后一刻,都得认认真真的工作,哪怕是世界末日。
  林依笑还记得12月21号那天,当员工们都打算破罐子破摔,把银行卡里的钱刷爆,上班时三心二意的时候,凌雨熙召开了紧急会议。他五分钟把公司所有的员工召集在自己办公室里,狠狠的批评了那些脑子进水的员工。
  凌雨熙的动作由开始的坐着到后来的站着,他脸上的表情由开始的若隐若现的微笑到后来的打了鸡血的愤怒,他嘴里的语言由开始的轻描淡写到后来的慷慨激昂。
  他的嘴里像是喷射出一颗颗子弹一样,瞬间就把公司所有的员工秒杀了。鲜红滚烫的血液从人们的身体里流淌出来,在空气里渐渐的冷却,凝结。
  当凌雨熙发表完他的慷慨激昂的演讲的时候,所有人都如同僵尸一般木讷的走出去了。等到半个小时以后,公司的每个角落里都可以看到蹲在地上哭泣的人。
  想到这里的时候,林依笑已经走到了办公室里。透过玻璃巨大的玻璃窗,她看到凌雨熙已经坐在了办公桌前,冰冷的侧脸精致的像是一个天神。
  研瑾诺还在睡懒觉。最近他都是白天睡到十一点多,然后起床刷个牙,洗个脸,然后叫一份外卖。吃过早饭以后,他就会坐在游戏机前打游戏。等到晚上六点吃过晚饭以后,他就会乖乖的坐在电脑面前写稿子。
  研瑾诺微微翻了个身,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睡。突然,听到了外面的门铃声。研瑾诺听到该死的开门声,心里瞬间燃起一团怒火。当他打算把头蒙起来,堵住耳朵,不理会外面的门铃声,继续睡觉的时候,门铃声又响了。
  在门铃声大概响了十分钟以后,研瑾诺不耐烦的喊了一句:“谁啊,来了,来了!”
  他迅速的穿好衣服,脚上踩着棉拖鞋,头发蓬松的去开门了。外面站着一个四十来岁穿着工作服的男邮递员,递给他一个红色信封,上面写着三个黑色的大字:邀请函。
  “先生,这是微青春文化公司的,他们要我一定要送到您的手里。”邮递员说着,拿出一支笔递给研瑾诺,“请您签收。”
  研瑾诺接过签字笔,在上面写上几个漂亮的字。当邮递员看到‘研瑾诺’两个字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一道亮光,他激动地握起研瑾诺的手,就是使劲的摇啊。
  “你就是那个台湾当红作家研瑾诺!”
  “我女儿老喜欢你的作品了,自从你上了微青春文化公司以后,她每期杂志都会买!”
  “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到时候我让我女儿看,她一定会高兴的!”
  “嗯,签哪里呢。哦,就签在我的胳膊上吧。哦不,一洗就掉了。您有纸吗,您可以把您的名字签在一张纸上送给我吗?”
  研瑾诺迷迷糊糊的看着那个邮递员,他的思绪还没有从睡梦中完全清醒过来。为了把这个烦人的邮递员打发走,他只好在凌乱的屋子里随便找了一张纸签了两个漂亮的大字,塞在了邮递员的手里。
  当他刚想关上门,爬到床上继续睡觉的时候,那个邮递员又激动的拿出手机,要和他拍张合影。虽然,他很不情愿,但是也不能随便发火。毕竟自己是公众人物,再说了,郭敬明曾经说过,在自己的粉丝面前不要耍大牌,装清高。人家要你的签名,要和你拍照留念是你的荣幸,说明人家看得起你。要不是他们捧你,买你的书,你赚谁的钱啊!你们红什么红啊!
  当邮递员兴奋地拍完照以后,满意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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