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尼亚斯大陆以南,是一块被称为洛丹伦的大陆,它被这里的居民划分为五块区域,东海、西域、北国、南疆和中土。五大区域之间有天堑相隔,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遂演化出不同的地理人情。
东海靠近海洋,大陆支离破碎,海岸线曲折漫长,其中星罗棋布地分布着众多岛屿。东海生活着大量的人类和血精灵,海洋中生活着水族。东海西部的大陆地区受斯比亚帝国和布卢克公国的控制,而东海中西部的岛屿和海域都是无政府地带,位置偏远,海盗猖獗。
北国面积最广,横跨大陆,东部是平原,中部是一片茫茫草原,名为堪萨斯草海,兽族和巨魔族定居在这里,以畜牧业为生。北国西部是哈德瑞克大沙漠,这里黄沙漫天,荒无人烟。哈德瑞克沙漠以西是什么地方,至今仍是无解之谜,因为从古至今都没有人能穿过广袤的大沙漠。
南疆位于大陆南方,地形以丘陵为主,森林广布,气候潮湿,这里生活着各种异族,与世隔绝。一些精灵族也定居在南疆森林之中。西域是一片高原和山脉,被称为世界之巅,这里气候恶劣,猛兽广布,无人居住,只有矮人和地精生活在山里。
而中土,是大陆的中心位置,也是创世神诞生的地方。这块地方又被人们命名为“阿沙尼亚”,意为“蒙神恩宠的土地”,与坦尼亚斯大陆遥遥相对。中土的土壤是五块区域中最肥沃的,气候是最适合居住的,矿产资源是最丰富的,很多旅行家如此评价中土:‘当你走在中土,随手抓起一把土,都可以捏出一把油来。’但中土的面积,也是五块区域中最小的。
中土的面积太小,容不下所有的种族在此生存。于是,净土变成了战场,天堂变成了地狱,除了水族之外,各个种族都参与竞争,为了抢夺中土而打破了头,你方唱罢我登场,城头常变大王旗。所有种族的鲜血都洒在了中土,而中土的土壤因为吸收了生物的血液而更加肥沃。经过数千年的战国时代,精灵族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他们统一大陆,以中土的尼兰城为都,建立了横跨天下的精灵帝国。而其它种族,都被精灵族的大军像撵耗子一样撵出了中土。精灵帝国成立的那年,被当代的精灵王定为天历元年。
大战之后,各族各回各家,大陆迎来了一段时间的和平。
天历356年,精灵第一帝国已是岌岌可危,于是久居诺森德大陆的魔族伺机南下,侵略中土的精灵帝国。大战之后,精灵族的大帝国不复存在,魔族统治了中土,成立了另一个帝国。虽然政府变更,但是“天历”这一历法却一直流传下来,以纪念世界的第一次统一。
在战败后,精灵族分裂为两个部族,一部分精灵厌倦了尘世的争斗,定居在南疆的森林之中,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他们被世人称为森林精灵。而另一部分精灵坚持自己是高级种族,对于保守妥协的同胞极度鄙视,誓死争夺中土的控制权,他们自称“高等精灵”。在大战之后,高等精灵一脉被魔族杀得七零八落,惶惶如丧家之犬般地离开了中土,又无法回到南疆,只得来到东海,与人类混居。由于他们在战争中付出了血的代价,与魔族和其它各族结下了血仇,又被人们称为血精灵。
血精灵和人类杂居了千余年,文化交流和通婚均很频繁,两个种族的差异渐渐缩小,血精灵族变得更像人类而不像精灵,人类也拥有了更强的魔法能力。一千年后,拥有人类和血精灵两种血统的人甚至比两个种族的纯种居民加起来还要多。可以使用魔法的人类,不论远近,都多多少少地有着血精灵的血统。
而兽人族和巨魔族仍然定居在北国,虽然他们无力抢下中土,但以魔族的军事实力也不足以将他们斩尽杀绝。
此时的人类,只是在各个种族的夹缝中生存着。遥远而贫瘠的东海地区聚集着大量的人类,还有很多人类在世界各地流浪着,做些小生意,或做雇佣兵、冒险者等,用低调的方式艰难地生存着。
……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天历1368年。经历了无数的战火洗礼、王权变更,当时统治中土的,是魔族第四帝国。一位名叫埃尔隆德的天才将领率众起义,推翻了魔族的统治,建立了横跨中土的斯比亚帝国。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斯比亚帝国一直是大陆上最强盛的国家,屹立于世界的中央……”
“天书”中的文字不是精灵语就是人类语言的古文,德雷克斯读了几页,他“啪”的一声将书合上。
突然,他发现书中多出了一角纸。他心里一惊,以为是自己合书的时候不慎折了一页。这书虽然自己看不懂,但它的价值德雷克斯还是知道的,遂将书翻到折角的那一页,想将书页展平。
书页平得不能再平,丝毫没有折损的痕迹。
德雷克斯认为是自己翻错了页,又向前后各翻了几页。
每一页书都很平整。
德雷克斯再将书合上,多出来的那一角仍然存在。
这回轮到德雷克斯精神恍惚了。他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视。他再次将书翻开,仔细查看。
那张书页的一角被磨损了,而多出来的一角纸,是德雷克斯合书时从那磨损的一角中掉出的!
夹层!!
德雷克斯激动了,这样一本古书中隐藏的,究竟会是怎样的秘密!难道会是传说中的藏宝图?
他先做了几个深呼吸平复一下情绪,然后将那一角纸往外拉,没有拉出来。显然藏在夹层中的这张纸面积不小,无法从一个磨损的角中取出来。
德雷克斯想将这张书页撕开,但书页很薄很脆,他怕一不小心书和夹层里的纸一起被他破坏。
思来想去,德雷克斯找到一把镊子,夹住盖在掉出来的纸上面的书页,小心翼翼地向上撕开。
随着那张书页被他掀起,夹在里面的纸张暴露在他的眼前。
这是一张折好的巴掌大的纸,纸的颜色黄到有些发红,上面还有一滩已经泛黑的血迹。德雷克斯将纸展开,端详。
这张纸大约是A4大小,纸上写着密密麻麻、细若蚊足的小字,字迹工整而清晰。在这些字的空白处,绘着两张插图。
第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