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期待的周五终于悄无声息的来了。多数人喜欢周五的原因,不仅仅是今天有一场精彩绝伦的篮球比赛。更重要的是,它像一道泄洪闸,过了今天,就可以随心所欲的玩两天了。
特别是龙冰楠,如获新生般欢乐。用他的话说就是,他妈的,终于重见天日了。前段时间的奔波忙碌,不仅让他长大了,更使他摆脱了狂妄父亲的经济制裁。如今他花着自己的挣的钱,可以理所当然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回到家里,他也可以理直气壮的站在父亲的面前,而不会向以前那样畏畏缩缩了。
由于昨天下了一场小雨,今天的天气清爽多了。青春的校园,到处都是年轻的生命,年轻的面孔。每一个人都似乎踩着鲜花走,幸福写在他们的脸上,流淌在他们的心里。他们穿着各色的衣服,做着不同的动作,说不同的话。他们相互拥挤走向操场,期待着他们的篮球王子上场。
贺雨鹏早早的就到了。他先绕操场跑了一圈,热热身。然后,一个人不停的投球,一圈女生围着他看。直到此时此刻,他仍旧希望他喜欢的人站在这人群里,默默的鼓励他。昨日的冲动,现在仍历历在目。其实,他跑了没多远就后悔了。一个大男生吃一个小女生的醋,多幼稚。当他想回去的时候,发现史梦缘已经不追了。作孽的自尊心啊,他不得不找个地方躲半个小时。
比赛很快拉开了帷幕。毕竟双方都是高手,竞争也就显得格外的激烈。这次,如果高二队侥幸获胜的话,他们就无须进行下一场比赛,直接晋级,夺取冠军。即使输了,他们仍有机会与高三队决一雌雄,以雪上学期惨败之耻。他们是一群经验不足但争强好胜的球员,他们有着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其实,最兴奋的还是队长贺雨鹏。他终于可以同真正的高手对垒,以显示自己的实力和水平。初中的他,也年少轻狂,不可一世过。他总认为篮球场上,没人会是他的对手。进了高中,他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真正的高手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实力雄厚的团队。
比赛进行的很艰难,贺雨鹏第一个球就被盖帽了。明星俱乐部简直配合得天衣无缝,进中有攻,退中有守,高二队基本上进不了内线。前半场下来,比分相差二十多分。尽管如此,周围“篮球王子”的呐喊经久不衰,一波高过一波。贺雨鹏觉得很惭愧,惭愧的是技不如人。同时他也很自豪,自豪的是他已经全力以赴。
中场休息。正当贺雨鹏忧心忡忡的时候,龙冰楠却表现出一种胸有成竹的样子。
这时,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关萌萌如同小仙女一般跑了过来。这个女生真能折腾,妖娆的时候比狐狸精还妩媚,清纯的时候赛过嫦娥,龙冰楠真是服了。
史梦缘一眼便认出了这个小天使一样的女孩。就是这个女孩,在那天晚上,死死勾引着她心爱的男孩。她好想冲出来,痛骂龙冰楠这个混蛋。但是,她没有。在这个场合,这么多人,她怎么能失掉以往淑女的形象,变成一个当街叫骂的泼妇呢!愚蠢的行动只会自取其辱。她忍下了,一个人悄悄离开了球场。懦弱的女人一般都是这样,没有勇气争取的时候,就拿道德圈住自己。用很多女生的话说就是,不跟他一般见识。
一旁的程石晶,看着两个人卿卿我我的,心里突然觉得火辣辣的。现在,她已经完全是一个多余的人了。她对篮球一点兴趣都没有,比赛的结果对于她没有任何意义。既然已无用武之地,像史梦缘一样悄悄的离开是再好不过的了。只是临走的时候,她还满怀眷恋的朝球场望了两眼,仿佛请求人挽留她似的。然而,所有人都在欢呼,呐喊,叫好,谁会注意她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女生呢!意识到自己的自作多情后,她失望地转身向宿舍走去。
外面打得热火朝天,宿舍里空荡荡的,倒有几丝凄凉。偶尔从阳台上吹过的几丝暖风,在房间这个大冰箱的冷却下,已经渐渐变凉了。她望了望窗外,一根纤细的红绳上吊着的一条破毛巾和一副旧手帕,在风的怂恿下,正跳着摇摆舞。看到这些,她突然有一种睹物思人的感觉。就好像每次她掏出那块赤墨玉,就能想起自己受苦受难的母亲一样。
室内静极了,她听不到任何声音,只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声,以及风穿过阳光与玻璃的摩擦声。她的心开始发慌,于是拿起一本书读起来。刚翻了两页,就觉得头晕目眩。她读不下去了。索性,她掏出笔记本,翻开空白的一页,开始写些东西:曾经,我满怀欣喜的来到这个城市,以为我所有的一切都会因它的美丽而彻底改变。但,我错了。它非但不会使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反而使自卑者陷入更加无底的漩涡。这儿的每个人都很成熟,很优秀,而我是多么的稚嫩和渺小。我似乎该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去,繁华绝不属于我。在这儿,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他人准备的,我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天啊,我是什么人呢?我还有什么追求呢?我不是想要平淡,宁静的生活吗?可是现在,我有了,一个完全属于我的世界。我为什么又惧怕这种寂静?我为什么会心慌,六神无主?难道,我只能做一个循规蹈矩的聆听者,而不配做一个激情四射的演讲家吗?好吧,无情的世界,你疏远我,抛弃我,冷淡我吧!我什么也不怕了,我什么也不怕了。
她发现,无论她写些什么,总少不了伤感和愤怒之情。难道我真的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吗?她问自己。他意识到,没有什么值得她留恋的东西,除了美好的回忆。回忆童年的歌谣,回忆躺在母亲怀里的甜蜜,回忆家乡的小河,及至自己养过的第一条狗,她都记忆犹新。她还亲自为死去的小狗写过一篇文章呢!想到这,他迅速的翻开这一页,把上面歪歪斜斜的字迹逐段分行,再稍加润色,竟然成了一首不错的诗。她充满感情的朗读起来:它——写给我死去的黄黄(一条狗的名字)
它脚下的路很长它心中的路却很短它拥有着本属于它的命却向别人摇尾乞怜它跑的飞快却跑不出劫难对待可怜的兔子它绝不心慈手软它捧着战利品欣喜若狂的归还虽然筋疲力尽它却从无怨言当人的碗中飘逸着缕缕香烟而它的破罐里依旧是昨日的残羹剩饭它曾经在等待等待夜幕的降临等待黎明的呼唤它有一个梦想它梦想有一天也就是数年之后它能够魂归大地和自己的妈妈相见但,它错了它目光太短浅它太不了解这个世界和命运的凄惨最终,还没等到它老去的那一天它的灵魂就已飞到九天之外而它的肉体却成为别人丰盛的盘中餐当时她写这些,仅仅是为了发泄对偷狗者的不满,没想到现在读起来还挺伤感。她越来越觉得写日记的重要性了。所以,一有时间,她就随便写些东西。不知不觉间,写日记不再是一个习惯,而是一种爱好了。她想,大概文字就是一个不懂得用嘴说话的人流淌痛苦的窗口吧!把寂寞写进去,痛苦流出来,剩下的只有欢乐了。这种自欺欺人的方法曾经使她度过了好多孤独的时光。她做梦都想成为一个诗人,虽然她连半点诗人的天赋都没有。那毕竟只是一个梦,一个遥不可及的梦。这个世界上,母亲是她唯一的灵感源泉。因为母亲在她心中本就是一个梦,一个她捉摸不透的梦。
操场上,篮球比赛依旧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由于师生队的队员屡屡出现犯规,罚球等,两队之间已由大比分降到两方之差。比赛还剩下五分钟,双方都竭尽全力做最后的挣扎。到了最后两分钟,比分相差还是两分。师生队似乎已经胜券在握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对方一名球员传球失误,刚好被龙冰楠接住。他迅速的抱紧球往里跑,目的是为了遮人耳目。然后,他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球传给了三分线外的贺雨鹏。成败在此一举。贺雨鹏沉着脸,倒抽了一口气,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向篮圈投去。球在篮圈上震动了几下,在一声欢呼声中,进了。
“进球,得分!”裁判喊道,同时宣告比赛的结束。
第二十一章 决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