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没想过这点。不过,我们会好好努力,所以尽管使唤我们吧,马丁!
哈特姆特豪迈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现场笼罩着和学生时代一样的和乐气氛。
074第二话“哈尔特的故乡”
统一历一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古莱特鲁姆王国中部诺伊穆尔村,伊斯塔兹宅邸。哈特姆特伊斯塔兹
我睽违半年回到故乡诺伊穆尔村。
诺伊穆尔村是通往威斯特凯特的西方街道上的驿站,王国第二骑士团只是路过而已。
由于老爸是村长,我们家被指定为骑士团长与司令部的住宿地点。因此,司令部成员马提亚斯与伊莉丝自是不用说,我也同行。本来应该与部下一起在村外露营,但因为是老家,所以特别允许我们住宿。
将中队交给第一小队长与中队军曹后,我走进老家的大门。
司令部的人已经进入主屋,父亲布雷吉、母亲佩托拉与哥哥德特立夫正在接待格雷芬贝尔克子爵阁下。
我对这个家没有特别的感情,但还是感到怀念。
我绕到后门,佣人们注意到我,向我打招呼。我似乎是诺伊穆尔村的小英雄,他们对此感到骄傲。
我也不是不能理解他们的心情。
至今为止,我们村子里还没有人进入修布利颠王立学院高等部这所精英学校就读。而且我还在兵学部以第三名的优异成绩毕业,甚至当上了王国骑士团的中队长。
晚餐时,我与团长阁下等人同桌用餐,看得出老爸他们非常兴奋。
虽然前往威斯特凯特的骑士团经常在我们村子里住宿,但团长等大人物都是住在村子里最好的旅店,像我们这种民宅,顶多只能分配到队长等级的住宿地点。
能够迎接团长阁下,是我们伊斯塔兹家有史以来的荣耀!虽然寒舍简陋,但愿能消除您行军的疲惫,养精蓄锐!
不愧是代代担任村长的家族,我们家的餐厅相当宽敞。光是骑士团的人就有二十名左右,但所有人都能坐得下。
料理似乎也相当豪迈,肉与鱼等平时很少出现在餐桌上的食材,都大量地摆放在桌上。此外,酒类也摆出了秘藏的葡萄酒与蒸馏酒,看得出老爸的干劲十足。
感谢你的欢迎。哈特姆特是我最期待的人才之一。我相信他在这次的战斗中也能立下战功。
团长阁下的话让老爸露出惊讶的表情。因为王国骑士团第一的名将,竟然称赞了才加入骑士团半年的年轻小伙子。
晚餐在和乐融融的气氛下结束,但毕竟是在行军途中,团长阁下几乎没喝酒。
团长阁下他们前往寝室后,我与马提亚斯及伊莉丝一起与家人聊天。
这是马提亚斯的要求。
老爸不太相信我与劳森巴赫子爵家的嫡子及埃芬伯爵家的千金是朋友。因此,为了消除他的疑虑,马提亚斯似乎特地陪我聊天。
我总是受到哈特的帮忙。就像团长阁下说的,他在这次的战斗中想必也能大展身手。
听到马提亚斯用昵称叫我,老爸显得很惊讶。
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天才劳森巴赫大人,竟然如此赞赏小犬……
我每次返乡都会向家人提起马提亚斯与拉塞福的事,所以老爸他们也知道我们是学院的首席天才。不过,当我告诉他们马提亚斯在这次的远征中受到团长阁下亲自提拔,就任代理参谋长时,老爸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我本来想见见哈特的师父,不过他现在不在家吧?
是啊。师父听说团长要住下来,就跑去森林狩猎魔兽了。他好像很怕和大人物见面。
我的师父盖尔特雷托加来自东方的奥斯特英塞尔公国,老爸很欣赏他,让他以食客的身份住在这里将近十年。
真可惜。我本来想请他陪我练剑的。
那位大小姐也会剑术……原来那是真的啊,哈特。
大哥德特立夫小声地对我说道。
大哥德特立夫原本是次男,但因为长兄在费拉拉特会战中战死,他便继承了伊斯塔兹家。
小时候我们感情还不错,但自从我进入学院就读后,大哥似乎认为我有可能继承伊斯塔兹家,所以和我变得有些疏远。不过,我加入骑士团并成为中队长后,他似乎认为我今后会受封为骑士,不会再回到乡下,所以又恢复了小时候的关系。
伊莉丝很强哦。连我五次里也会输一次。
真的吗?她确实穿着骑士的服装……
伊莉丝身上穿的不是骑士团的正式装备——厚重的铠甲,而是闪着银色光芒的轻装铠甲。此外,她腰间挂着的长剑也相当出色。美丽的容貌加上以蓝色为基调的骑士服,让她看起来就像从剧场里走出来的女演员。大哥不认识真正的她,会感到怀疑也是理所当然。
劳莘白哈大人好像没穿铠甲?
大哥说得没错,马提亚斯在行军时也没穿铠甲,而是和在学院教课时一样,穿着以白色为基调的长衣。不仅如此,除了学院毕业时获赐的恩赐短剑外,他身上没有其他武器。那把短剑也只是因为规定在正式场合必须佩带,所以才会带在身上。
马帝不会战斗。他不可能想出那种策略。
所谓的军师就是这种感觉啊。原来如此。
参谋这个职位在骑士团内也尚未普及,一般民众似乎无法理解这是什么样的职务。因此,我向大哥解释这是故事里会出现的军师。
虽然聊了不少,但隔天早上也要在天亮的同时开始行动,所以就先到此为止。
不过,老爸他们还想继续聊,所以只有我留下来。
话说回来,我吓了一跳呢,晴人。虽然有听说,但没想到你真的和伯爵家的千金小姐与子爵家的嫡子成为朋友了。
老爸说完后,老妈也跟着点头。
那个调皮的晴人居然变得这么了不起……真是太好了……
第140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