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镇原本人声鼎沸的热闹集市,被人策马疾行搅乱。街边小铺塌的塌,倒的倒,不管是路人还是店家也为这躲避惊马的行径而在路上撞成了一团。
这么多年,我算是难得见识到了这即墨镇热闹繁盛的集市显得凋零的场面。
这地方虽说名为镇,实际却是管辖了三府二路的郡集,本就是水路和陆路交汇处,不管是内陆的产品还是塞外水果之类的新奇之物都会在即墨镇的市集上被找到。
所以,近小十年间即墨镇整个繁盛富饶不是普通其他郡集能比的。
虽然我没有见过帝都盛景,但是还算见过点市面,端阳郡的寂寥自不必说,就夜丰镇上的见闻也差的太远。
不过就是这样担负了南北货物客商集散地的即墨镇,号称便是年节除夕都不休市的南北交叉的西北路街这会却不得不被打断了生意。
因为那个纵马在集市狂奔捣乱的不是别人,而是身份贵重,帝君和帝后唯一亲出的女儿,被封为元初长公主的穆媛。
所以,虽然事发后亦有人报官,不过一看那头围在那里的那群精壮汉子的相貌架势,不管是官差还是普通路人客商俱都极有眼力见,一个个捏着鼻子就这么自认倒霉地走开了。
于是,倒是形成了一些些诡谲又好笑的场面。
以精壮汉子们围成圈向外远离俩三丈的地方,集市依旧恢复了热闹繁盛。只人们不敢往这里走来,行至三丈远处就自收脚离开,宁可自隔开的路上绕过一大圈回头。
而位于这个人墙圈子里的我却有些心有戚戚焉,乘着无人注意将被喷上了马鼻涕口水的糖葫芦随手丢在了地上。随即,踮了脚自挡在身前的尚忆知肩侧看了过去。
元初公主对于他的这幅面上恭敬实则疏离的表现极为不满意,此时正是满脸怒容地叉腰盯着他。
我正在端详左右之际,不确定她身后那匹马是不是望着我眼前一亮,突然又喷着响鼻躁动地蹶蹄子要往我这头扑过来的样子。
元初公主正站在那匹畜牲前头,那群精壮汉子也都面朝外的围着,后头倒是有一男一女两个侍从。不过这马匹躁动起来,那两人自然是完全反应不过来的。再恰逢公主也是背对着马匹站着,这么一来,也就我和尚忆知能够及时作出反应。
当然,尚忆知因为本身就拦在我前头,所出的位置当然比我又更显有利。即便是那马匹异动的同时,他就已经意识到不妥。
随后,几乎是在那马匹蹶蹄子往前的同时尚忆知就过去一把扯开了元初公主。
不管是从现实还是别的方面,他的行径和第一选择当然都是再正确都没有的。
首先,公主身份贵重,出了点闪失便是没有人吃罪的起;其次,她终是他的妻子;再有,大约是她没有武功,而我怎么讲都是习武之人。
于是,那匹通体雪白的马撒欢一般就这么冲到了我面前。
幸而我是习武之人,虽然被这连番变故唬得面无人色,究竟也是身体反应快过一切。眼看着那匹白马飞掠在风中的鬃毛飘忽似白云的当下,自己手下已经就这么顺势一把揪住了马缰绳。
倒也不是说我特别想要逞能去做劳什子的英雄,纯粹全是下意识的反应而已。
并且,因为这个应激反应,我要再放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被缰绳缠住了,这时候也就只能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翻身上了马。
此时那圈人墙也已经因为这匹大白马突然发疯而警戒起来,看到我上了马,便有一人蓄势待发的样子要对这匹突然发癫的马下手。见状我也已经很配合地做了抵御落地冲击的准备,结果这时候我却听到后头元初公主突兀的扯了嗓子叫到:“莫要伤傲雪。”
闻听此言,那原本要出手助我的男子就此闪身离开了。
我很清楚,我不管啥时候都没有傲雪这么个的花名,长公主应当也没这个闲情逸致突然给我起名字,这样这名字也就是这匹看起来发疯的白马的了。
果道是不顾人间疾苦的所以,为了这匹马,就要弃我做个大活人的命不顾。
当然,我亦有所觉,她弃我不顾应当不止是为了这匹叫做“傲雪”的马的缘故,应当还有那个叫做尚忆知的当科状元郎的缘故。
所以,没人帮我拦着那匹惊马,我虽然凭着强健的体魄和过人的机智暂时将自己牢牢黏在了马鞍上,不至于被这匹疯跑的马颠下来却也实实在在是不懂怎么策马,也就堪堪保证自己不会被摔下来并没有别的能力。
于是乎,我就这么一路被一匹撒丫子乱跑的白马带出了即墨镇城门。
所过之处就听得路人大呼小叫,却没有任何善丈人翁向我伸出援手。
听着耳畔呼呼的风声,和前头混乱逃窜的人群及晃动的视野,我只能尽可能压低身子趴在马脖子上,牢牢捉紧了缰绳,有些眼不见为净地闭了眼。同时,心下想着这事之后我这辈子都不要再骑马了。
第一百零四章 善丈人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