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带一提,我当然有乔装成一般人。领主在酒馆喝酒这种事要是被发现可就不得了了。而且我当然有带护卫。两名乔装成一般人的老练骑士……只是去喝个酒也得带着护卫,真是小题大作。老实说,我并不喜欢这种事,但总不能真的一个人出门。地位变高也有好有坏。
……
我一边喝酒,一边听着吟游诗人唱歌。这是在王都酒馆也经常听到的经典曲目。当时只是阿瓦隆尼亚王国一介诸侯的瓦卢瓦王家,趁着出兵大陆的机会向主君揭起反旗,一代就建立起大王国……加瑞亚王国的建国故事。毕竟是几百年前的故事,说穿了就跟神话差不多,不过以故事来说还算有趣。
……虽说已经是几百年前的故事,但对达莱亚小姐来说不过是不久之前的事。以前的艾尔芬尼亚似乎没有那么封闭,如果详细打听的话,说不定能听到什么有趣的故事。
不过,我有那个机会打听吗?现在的我必须拒绝她的求婚,我不想跟那个萝莉老太婆关系恶化。可以的话,我想圆满解决这件事……
唉……
我不禁叹了口气。烦恼很多,但能选择的选项却不多。真是不顺心啊。老实说,我对现状有很多不满。话虽如此,我可不能做出对部下抱怨这种逊到不行的行为。压力还是跟酒一起吞下去比较好。我一口气喝光了酒杯里的葡萄酒。
嗨,好久不见。
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有人向我搭话。我抬起头,看到一名年轻的龙人(Dragonewt)。虽然长相平凡,但从剪裁合身的服装,以及挺起胸膛的独特气质,一眼就能看出是贵人……咦,好久不见?我认识的女性中有这种人吗——
啊啊,骑士大人!您是在王都酒馆见过的骑士大人吧!哎呀哎呀,好久不见。
我不禁站起身,这么说道。没错没错,是在王都的酒馆玩脱衣游戏,差点被脱到只剩一条内裤时,出手相救的骑士大人。在那之后我醉倒,是这位骑士大人背着我回家的。由于我几乎没有露出这种丑态的经验,所以记得很清楚。我记得那时我也变装成一般平民,来酒馆玩……
啊啊,太好了,你记得我啊。我还在想,要是被你忘了该怎么办——可以的话,可以坐你旁边吗?
骑士大人微微一笑,将视线转向我对面的座位。我思考了一下该怎么办,然后点头。我一个人闷闷不乐地喝酒也喝腻了。如果是这位骑士大人,作为聊天对象可说是无可挑剔。因为透过上次的事件,我知道这个人是个淑女。
请务必坐。
谢谢。
骑士大人点头后,有些不知所措地拉开自己座位的椅子……这是那个吧。这个人平常应该是处于要别人帮她拉开椅子的立场。至少不会是普通的宫廷骑士。根据我之前听到的消息,她是某个贫穷贵族的三女……
老板,给我和这位男性一样的东西。
好哦。
老板用不知道有没有干劲的声音回答。我吸了一口气后,向她搭话。
不过,真是巧呢。你是王都的骑士大人吧?居然会在这种偏僻……王国南端再次相遇。如果这是偶然,那正是极星的指引呢。
实际上,最令我好奇的就是这一点。从里斯本到王都,即使是快马也要花上半个月的时间。这里可说是边境中的边境。如果是侍奉王家的一般宫廷骑士,应该不会特地跑来这种地方。
这么一来,果然会让人怀疑是刻意安排。说得直接一点,这家伙该不会是间谍吧?不过,如果是间谍也无所谓。不管对方是谁,我都不打算说出会被酒馆的醉汉听到的机密。不如说,如果是没有加害于我的意思的间谍,那可是能毫无罪恶感地尽情捉弄的贵重对象。就当作是平常消除压力,尽情地缠着他不放吧……
当然,你说得没错。我们的相遇是极星的安排。也就是所谓的命运。
哦。
……抱歉,我有点夸大其词了。很遗憾,这不是偶然。
我想也是。
如果真的是偶然,那才教人吃惊呢。我嗤之以鼻,她则露出苦笑。这时,老板亲自端来酒和料理。是平凡无奇的葡萄酒,以及平凡无奇的炖内脏。我拿起陶制的酒瓶,替她的酒杯斟酒。
哦,谢谢……那么,要为了什么干杯呢?
那么,为了重逢。
嗯,不错。那么,为了庆祝重逢,干杯。
干杯~
我们互碰酒杯,一口气喝干。我满足地,骑士大人则不满地吐气。她的脸上明显浮现困惑。
……总觉得,那个……你喝的酒很烈呢?
骑士大人委婉地说出感想。嗯,这也是当然的。这瓶葡萄酒是这间店提供的最低等级,味道淡薄香气也淡薄,却只有涩味是天下第一的糟糕酒。至少,这绝对不是贵族会喝的酒。
想堕落的时候,就要喝堕落的酒。这是母亲的教诲。
你母亲到底对你进行了怎样的教育?
骑士大人忍不住捂住嘴巴,差点笑出来。这反应相当不错……姑且不论他是不是间谍,至少看起来不像坏人。不过,如果对方是真正的谍报员,要假装成有点傻气的善人,应该很简单吧。我只是一介士兵,无法判断这方面的事情。真是困难啊……
第369话《纸上谈兵》(酒)
在王都遇到的骑士大人,没想到会在这里再次相遇。据她所说,这次的相遇并非偶然。因为多少有些在意,所以干杯结束后,我立刻向她抛出这个疑问……毕竟这个人,感觉有点像间谍。嘛,算是先发制人吧。
……话说回来,骑士大人到底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你刚才说不是偶然吧
啊啊,很简单
骑士大人挥了挥手,喝了一口葡萄酒。这位骑士大人,明明容貌很平凡,但语气和手势却完全像个浪子。这一点让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当然,长相普通的浪子实际上多得数不清……唔唔。
我在南部有点工作,来里斯本只是顺便。因为在王都的酒馆里,你说过要来里斯本,所以就想久违地见你一面
哼
确实,我好像说过这种话。我点了点头,吃了一口炖内脏。猪内脏特有的腥味,和为了掩盖腥味而大量投入的蒜头和洋葱等香料的风味相结合,让人强烈地想要喝酒。趁着口中残留的风味还没消失,我用葡萄酒将其冲进了喉咙深处。
那还真是光荣。不过,真亏你能找到这家酒馆。如你所见,这家店的外观很朴素
第38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