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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莉兹露出一脸无趣的表情,但大会结束也就罢了,面对这场重要的赛事,相信没人会想挑衅这群看起来非常强悍的家伙(尤其是安塞姆)。
  我们就这样走了一段路之后,路克重重地发出一声咂嘴。
  真没办法,我们去酒吧吧。
  赞成~!
  莉兹莫名开心地附和。她完全不是想去喝酒,而是想找人打架。
  希特莉和露西娅都露出傻眼的表情。
  不过她们都是随心所欲的人,喝完酒之后应该就不会想打架了。万一真的打起来,我再阻止她们就好。
  正好我也饿了。
  于是我们和路克他们一起随便找了个酒馆。
  虽然街上也充满着热闹的气氛,但人满为患的酒馆里还混杂着酒精,光是待在里面就让人头晕目眩。
  昏暗狭窄的店内聚集着一群凶神恶煞,他们静静地喝着酒,恐怕都是同类吧。
  这里比帝都的酒馆要安静得多,大概是因为在这个强者云集的城镇里,要是有人敢找人打架,下场会很惨吧。
  好啦,要找谁呢?
  一进到店里,路克就眼神发亮地开始环视店内。
  …………看来他不仅想找人打架,还打算主动挑衅。我正想开口劝阻他,路克却瞪大了眼睛。
  嗯……咦?这不是灯火吗?
  在路克的视线前方,占据酒馆一角的是一群身穿红褐色铠甲的集团。
  猎人穿着统一颜色的装备是很常见的事,实际上斯维恩率领的《黑金十字》也穿着黑金装备。
  但是,那个集团——人数不同。
  这群人全都穿着颜色相同的装备,脸上都挂着凶神恶煞般的表情——人数明显超过十人。如此庞大的人数,已经不能称之为队伍了。
  佣兵团,战争贩子。他们并非探索宝藏殿,而是以狩猎魔物和悬赏目标为生,是《起始的足迹》旗下最出名的武斗派。
  《灯火骑士团》
  我曾听爱娃说过,团长灯火会参加武帝祭——但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她。
  我也很久没见到他们了。尤其是全员到齐的场面(话虽如此,我也不清楚他们总共有多少人),或许已有好几年没见过了。
  就在这时,位于集团中央的黑发女性——团长灯火忽然将目光对准我。
  她立刻做出反应,将手中的酒杯用力放在桌上,起身发出嘹亮的嗓音。
  全体起立!
  这画面着实诡异。尽管事出突然,但原本和乐融融的团员们全都同时起身。
  他们不约而同地望向我,酒吧里的其他客人也好奇地看向我们。
  向我们的顾客敬礼!
  226灯火骑士团
  包含团长在内的《灯火骑士团》成员们听令后,一齐举手敬礼,接着便纹风不动地站在原地。
  决定队伍实力的要素大致上可分为两种,分别是个人的力量以及成员间的合作。
  想打倒强悍的幻影或一般人无法应付的魔物,就必须透过合作将成员们经由不懈锻炼所培养出来的力量提升数倍。
  而一流的队伍理所当然地,无论是个人力量或合作默契都十分出色,不过真要说来《叹气的亡灵》是偏向依靠个人力量的队伍,反观《灯火骑士团》则是恰恰相反。
  这部分的差异恐怕也影响到双方的活动内容。
  灯火他们一如我当初见到时那样,简直就像真正的骑士团。不,甚至看起来比当时更加精实。话说回来,他们的人数好像变多了?
  即便身处众目睽睽之下,他们仍展现出坚若磐石的意志。由于我接受敬礼后也跟着受到瞩目,因此连忙开口说:
  好、好了好了,这里还有其他人在,你们就别这么拘束了。
  敬礼,结束!
  众人整齐划一地解除敬礼姿势。
  说到底,《灯火骑士团》的客户并非我而是西朵莉,他们似乎在资金与物资方面都受到西朵莉的援助。
  这支骑士团并非基于理念,而是利益而行动。因此《灯火骑士团》在《起始的足迹》里的地位与以往不同,对我的态度也有所改变。
  我之所以能成为老大的原因,是希特莉身为队伍队长,以及他们知道希特莉与我交情不错。
  某种意义上来说,比起莫名信任我的人,他们这种态度反而更好相处。
  至于敬礼的表演,大概也是为了招揽顾客的手段。比起粗暴的佣兵团,商人和贵族应该更喜欢纪律严明的佣兵团。
  最喜欢与强者交手的路克皱眉问道:
  难道灯火也要参加武帝祭吗?
  嗯……我们收到了邀请。《千剑》,你也是吗?
  武帝祭的参赛者五花八门,既有国家麾下的骑士团团长,也有知名佣兵团的成员。
  《灯火骑士团》在商会和贵族之间颇负盛名,想必是透过这层关系吧。团长若是能参加武帝祭,佣兵团的知名度应该会进一步提升。
  路克露出难以言喻的微妙表情。
  路克之所以没有立刻砍向灯火,是因为她不会参与无益的战斗(正如字面意思,不会参与赚不到钱的战斗),所以和路克的战斗风格并不合拍。
  路克并非单方面地想砍人,而是想和人交手。我们公会的宗旨是“大家友好相处”,路克在奇怪的地方很守规矩,所以严格遵守着这个宗旨。
  灯火先是看向希特莉,再看向露西娅她们,最后抬头看向我。
  虽然很抱歉,但团长,我这边可不会手下留情。毕竟我并没有收你那份出场费
  只要收了钱就会手下留情吗……她还是老样子。话说,灯火似乎误以为我会出场。
  她肯定是听说了传闻吧。
  灯火,其实我只告诉你一个人——那个《千天万花》并不是我。
  那家伙————是我的本尊!!!
  除了名字和外号(虽然对方似乎是自称)以外,我们没有任何共同点,但要是知道克莱希的存在,平时总是威风凛凛的灯火肯定会大吃一惊吧。
  我露出得意的笑容,装出一副冷酷的样子。
  我这边才是,虽然很抱歉,但本尊我可不会手下留情。不是我自夸,本尊我可是相当强的。披风也会飒爽地飘动
  不过,假的我也会时不时地把披风一甩。
  灯火立刻瞪大了眼睛。没想到在见到克莱希之前她就瞪大了眼睛,我的乐趣被提前剥夺了。
  啊,啊啊,这样啊……披风??那,那,还请你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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