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好气地夺回漱口杯,往嘴里灌了一口水,仰头晃了晃嘴,将嘴里的水喷出来。“你无不无聊啊,不嫌麻烦啊?”
不知什么时候形成了习惯,在家里时,宋致远总是喜欢和成梓喻抢东西,老是站在浴室门口等她从房里慢悠悠地趿着拖鞋出来,待她还有一两步便能踏进浴室时,宋致远就迅速地跳进浴室里,砰的一声把门给关掉。
他每天都要抢成梓喻手中的各种东西,漱口杯、牛奶瓶、遥控器、车钥匙……
他就是喜欢拿着成梓喻拿过的东西。
“你这是病,得改。”成梓喻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他一眼,张嘴就是一句。其实,看着宋致远去抢他手中的东西,他会感到无比的欢愉,他喜欢和宋致远公用这些东西,就好像俩人本该就是一体的。
宋致远站在身侧,眯着眼凝视镜子中的成梓喻,一字一句铿锵有力,“不、无、聊。”
“……”你赢了。
一刻钟后,成梓喻坐在宋致远的椅子上,一手拿着汉堡,另一只手握着咖啡杯,狼吞虎咽地撕咬着汉堡里的肉排,从她的脸上,宋致远看到满溢出来的满足感。成梓喻总是很容易满足,从小便是如此。
宋家兄妹认识成梓喻的时候,她就是个性格温和、极度容易满足的小孩。而她容易满足,大部分都是由于她温软的性格造就的,不争不闹,不抢不吵。
温软如玉,与世不争。
这几乎涵盖了所有人对她的评价。
兴许是家庭原因,成家的祖祖辈辈都是性格温和之人,到了她这里,依旧是温和如软玉的性子。因为如此,几乎从小到大,班上的男生都喜欢围着她转,为她打水,帮着她打扫卫生,从来不催她交作业,就连老师们也变着法子关心她、疼爱她。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是其他女孩子最喜欢欺负的同龄人,因为她所享有的待遇,是其他人梦寐以求的奢望。
换而言之,她是最受欢迎的孩子,同样也是最被仇视、被欺负的孩子。
刚认识时,成梓喻八岁,宋致远九岁。一个是乖巧得令人不由自主便会喜欢的孩子,另一个,刚入学便成为年级里的孩子王。
那年的某一天,课后,八岁的成梓喻被班里的好几个女生围在了角落里,她们嬉笑着、摩擦着掌心,用手指去戳她的肩膀、她的胸脯,小小的人儿们用尽从漫画、电视剧里学来的字词句,照搬地砸到她身上。
她才八岁,却把父亲教导的所有道理谨记于心上,倒是有些墨守成规的意。她直了直身子,用小手被戳乱了的衣领,颔首对着面前的人,用最平静温和的语气,问道,“同学,请问我是有什么地方得罪了你吗?”
“君子动手不动口,大家有话慢慢说啊……”
当初信誓旦旦说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小人儿,后来追逐着宋致远,考上了警校,带着他温软的性子,把自己练得刚强、健壮,拔枪的速度、赛跑的记录、身先士卒的决心,没有一样是不出众的。
而十几年前,她也还是含着笑,试图用言语化解所有的误解。
围着她叫嚣的那群小孩,一个个地被宋致远拽开,他用力地拽着他们背后的衣服,硬生生地把他们拉开,甩到一边去。自己却挺身玉立在成梓喻的身前,偶像剧男主角似的,双手斜插在裤袋中,眼神凌厉地扫视他们。
“我从不轻易打架,但我挺喜欢打架的,虽然我希望大家都安好无恙……”他保护欲很强,认识成梓喻之前,他总是拼尽全力地站在宋弥深身前,为她挡掉世间一切纷纷扰扰。认识成梓喻以后,不过是羽翼之下,多了一个他想保护的人罢了。
“但……你若安好,那还得了?”
架没打成,那群小孩便一哄而散了。宋致远盯着她的脸端详了许久,略带嫌弃地责备了一句,“都是女孩子,为什么不打回去?”
那时宋致远只有十岁,却老成得让她意想不到。
成梓喻只是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可这件事还是被成梓喻的父母知道了,虽然她什么都没做,但还是被父亲一把抓住扔出了门外,夜深露重,她穿着单薄的短袖校服,像一座塔似的直立在门外,耷拉着脑袋,双眼盯着地板,却动也不敢动。
“你站在这里做什么?”恰好宋致远从超市里回来,手里还拿着一袋子的调味料,他不解地问道,成梓喻不回答,只是站着,脸上却晕上了一层羞恼的红色。宋致远便明白了,手里还拎着袋子,便风似的冲进了成梓喻家里。
成梓喻没来得及拦得住他,他便已经小大人一般玉立在成叔叔面前,用大人的口吻责备道,“性子温软不代表可以任由别人欺负,这是懦弱,不是温柔!她明明什么都没做,你们却罚他,你是想要看他被打得眼青鼻肿才觉得正确吗?”
他至今犹记得,成叔叔的脸唰地青了一片,将两个小孩一同骂了个狗血淋头,成梓喻低着头不说话,宋致远却依然抬头挺胸。
临走时,他从袋子里翻出一根棒棒糖,塞到他的手里,还不忘给了成梓喻一个漫长的拥抱,在他耳边郑重地说道,“以后哥罩你。”
整整一个月,成梓喻走在宋家兄妹身边,总是咧着嘴笑,好像雨后云初霁的晴朗。
第57章:青梅竹马(2)
“你能不能慢点儿吃啊,没人抢你的……”
宋致远坐在一旁,看着他不停地把汉堡往自己的嘴里塞,才一眨眼功夫便吃下了一个。成梓喻不看他,只是瞥了一眼手表,指针滴答滴答地响着,距离六点三十分只剩下几分钟的时间。
第5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