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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他三番两次地踏足那片地
  付荣问过自己,为什么三番两次地踏足那片污秽之地。
  是因为好玩?
  是因为无聊?
  还是因为好奇?
  要知道,那个地方简直是可以用地狱来形容。那里有无所事事的古惑仔,呆坐整日的老头子,凌晨营业的赌档,臊臭血腥的猪肉铺,灯光昏暗的理发店,空无一人的杂货铺,以及年老暗、娼的聚集地。这里的每一处都与付荣童年时期的居住环境极为相似。甚至可以说是完美复刻。
  一个有着无数只阴虱的巷口,是付荣的必经之路。浓妆艳抹的老鸡婆站在巷口内侧,眼观八分地躲着便衣警察。有的女人在叽叽喳喳,有的女人在打哈欠。但是无一例外都是神情疲惫,眼神麻木。她们多数年纪偏大,收费便宜,服务群体均为孤独男性。
  什么叫孤独男性?
  一种是与妻子整日争吵的已婚男人,一种是无妻无女的鳏寡老夫,还有一种是英年早泄的穷逼怂蛋。所以,当她们捕捉到一个衣着独特的英俊男人,就恨不得立即朝新鲜货的身上扑去。
  付荣避无可避。他用手帕捂住嘴鼻,飞快地走过,生怕她们会跳进自己的衣服里。尽管他在出发前,抽了三四根香烟作为镇定剂,但是药效并未支撑多久。他感到呼吸越来越困难,抬眸的一瞬间,好似看见死去的母亲与她们站在一起有说有笑。他隔着衣服,突然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他觉得身体疼,像是被女人剥光了衣服,经受她们的锋利指甲的抓挠。那种疼,细细密密的,像是铁针从皮肤的表层穿进去,再穿出去。
  他几乎是跑了起来。
  钟月打开家门时,险些被付荣撞倒。好在她灵活地侧过身,顺势保住手中的瓷碗。瞧见付荣神经质地左顾右盼,钟月便知道此时正是男主角最为敏感的时候。其实,她完全可以趁此机会,去践踏他的心灵,好让他彻底厌恶自己。这样,他就能消失在她的世界里。她比他本人都要清楚他的弱点在哪儿。
  一张嘴巴,三言两语,就能轻松将他击败。
  也就五秒的思考时间,钟月深吸一口气,走到男主角面前,郑重其事地说道。
  “开饭了。”
  两人无声对坐,桌上放着一大碗枸杞猪杂汤,一碟螺丝椒炒黄牛肉,一碟酸甜咕噜肉,和一瓶必不可少的辣椒酱。付荣感到纳闷。他作为本该不受欢迎的客人,面前却放有餐桌垫,餐巾,筷枕和骨瓷餐具。而钟月身为女主人,却只有一双竹筷和一个不锈钢碗。
  不难看出,这些东西是她精心为他准备的。因为这恰好符合他平时的用餐习惯。可是,她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呢?他不需要任何人的照顾。他大可把手一挥,把一桌子菜都喂给地板吃。但是……白花花的米饭闻着很香。以她的经济水平,所购买的大米应该是既便宜又难吃。他看着碗中粒粒饱满的米,始终没有研究出个所以然来。他拿起筷子,并在心里大声宣告道:他之所以愿意和她和平用餐,不是因为不想拂她的意,而是不想浪费粮食罢了。
  两人共进晚餐,至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他们不干涉彼此,想吃饭的自己装饭,想喝汤的自己勺汤。
  各吃各的。
  这天晚上,付荣第一次心平静和地离开。回到车里的男人,瞬间像是泄气的皮球,长舒一口气。他觉得钟月的淡定可能不是装的。她是把既来之则安之的原则贯彻到底。所以,她面对他的愤怒,他的不安,他的侮辱,皆能泰然处之。或是说,他在她眼里,什么都不是。
  厉害啊,这个女人。
  他忍不住嘲讽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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