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如墨水般的夜晚,东部要塞的战败,草原人的入侵并没有打破帝都贵族们一如既往的奢华生活。
虽然是一次大型战役的失败,可是没有人会相信,那如同原始人的草原蛮子可以越过古祁运河,越过辽阔的东部平原,更不可能到达帝国的内陆。
毕竟东部要塞距离帝都,足足是跨越了大半个帝国,在这个时代,1000公里以外甚至可以说是另外一个世界。
如今的帝国东部已经沦为了草原人的牧场,帝国东部的普兰行省,有背景的官员与富商都已经撤走了,而没有这些渠道的平民,士兵正在布置着抵挡草原人的防线。
靠着二线部队,帝国城备军以及从未经过训练的青壮男子。
那基本上可以说是没有的军事物资,以及本来就不多的粮食。
依靠这些去抵挡刚刚打败了平野军团的草原人,无疑是以卵击石,
明明是夏天,可这里的人们却感觉比任何一年的严冬都要难熬。
仅仅隔了一条河的草原人仿佛就是一把悬在头顶的利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贯穿自己的身体。
行省的首府还挂着帝国的旗帜,而那些没有背景的倒霉官员已经开始学习草原的语言,准备草原的旗帜,随时准备着叛国保命。
至于为帝国尽最后的忠义?
若是有人这么问他们,得到的回答百分之八十都是“你在说什么笑话?拜托,平野军团都战败了,那个为帝国尽忠的军团长,得到了啥?”
而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则是会认为回答这种问题简直是浪费时间,还不如想想怎么逃出去又不被帝国官方定罪。
“诶诶,你听说了吗,最新的决定好像是陛下准备放弃掉咱们这里呢。”
“对啊对啊,我也听说了好像是准备向那帮蛮子低头。”
“不会吧?咱们可还有暴风军团呢!”
“嘿嘿,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啊和帝都的夏亚公爵府上的一个小管事有点交情,我听他说啊,诺撒切尔将军好像提议要来教训这帮蛮子,可是你们猜猜,怎么着了?”
“你倒是说啊!”
那个人喝了一口酒,“听说是被陛下痛骂了一顿。”
“啊,那咱们还忙活个啥,开溜吧。”
一个个子很矮,看上去还很年轻的男人说道,“可是那帮家伙付了那么多定金给我们···我们就这样跑了,会不会对咱们佣兵团的声誉···”
话还没说完,一个脸上有一道刀疤,全身肌肉膨胀的男人猛的拍了下那个年轻人的后脑勺,“再多的钱再好的声誉也要有命花才行啊,蠢货。”
“是啊,我可听说了,那帮蛮子的头头长了三头六臂,最喜欢就是生吃人肉,喝人血,听说那是个什么魔兽来着。”
“怎么,小家伙?你要为这帝国尽忠吗?拿你那把破烂玩意儿去和草原人那头头打一架?”
说话的是个女人,身材前途后翘,容貌也是中单偏上,一头金发随意的披在身后,而美中不足的是她的脸上也有一道横跨整张脸的伤疤。
“我···我,才不是小家伙!”那个男人憋红了脸,却只是说出了这样的话,引起众人发笑。
不过虽然是在笑,可每个人的心里都不免打起了退堂鼓,帝国放弃东部这块区域的消息无疑是真的,毕竟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别说军队了,连一点物资都没有看见。
虽然对于这个小型佣兵团来说,这次任务的佣金的确让人眼红,不过嘛,钱得有命花才有价值啊。
就算草原王没有传得那么厉害,可他斩杀了克里斯将军这一事情总没有假吧。
连克里斯将军加上平野军团都没有挡住草原人。
听说克里斯将军实力早在几年前就进入了九阶。
九阶,这可是凡俗的巅峰,九阶的力量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和神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既可以飞天遁地,也可以毁天灭地。
而被因为佣金吸引过来的佣兵,连个7阶的高级武者都没有。
结局很明了,虽然很让人失望,不过他们与草原人的差距确实太大了。
夏天的夜晚空气依旧闷热,因为是佣兵所以不会有那么多的规矩,守夜时带点酒来喝,这些都是被允许了的。
也正是因为约束不严,所以佣兵可以说是毫无纪律性可言,当然这并不能包括所有佣兵。
比如,叶留斯家族直属的“佣兵团”,说是佣兵实际上就是叶留斯家族的私军。
常年驻扎于帝国西部的边境,唯一一支被帝国官方所认可的佣兵团,1万轻骑兵。
唯一一支有能力在同等数量上与兽人狼骑兵正面厮杀的轻骑兵。
这些都是后话了,总而言之,大多数佣兵团空有优秀的个人作战能力,可以出色的完成斥候,刺客这一角色,可如果在正面战场上与正规军作战,那么各自为战的弊端会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毕竟就上是圣阶也会被有纪律的军队耗到精疲力尽而被斩杀。
在佣兵们这样闲谈模式的守夜下,基本没人发现河对岸的草原人开始有行动了。
草原王依旧是站在军队的最前方,什么统帅该躲在背后指挥,什么擒贼先擒王,这些他都不不懂,他只知道,自己只需要站在所有人都可以注视到的地方就足够了,因为他是草原的王。
已经快五十岁的他,头发白了不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脸上的皱纹比斩杀斯帕时多了不少,依旧是带着那把如同艺术品的弯刀,
第五十一章 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