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时后,车停在了一处山脚下,野狼下车开始向山上走去,陈晨风走在后边,和野狼一样,今天的陈晨风也是手里捧着一束白花,全身上下都是一身的黑衣。
到达山顶后,晨风发现这是一处大型的集体公墓,看来那个女孩就埋葬在这里。
约走了十米远的地方,终于野狼停在了一处墓穴旁边,这里就是那个女孩的墓,晨风走过来不难看出在野狼的眼睛里一滴泪珠正在他的眼眶里翻滚着,野狼的脸上毫无表情,只是能看得见眼圈在泛着红色。
“如果想哭就哭出来吧!”,看着欲泪还流的野狼,晨风不忍心的说到,他不知道此刻野狼的心里在想些什么,他只知道此时此刻在这个坚强男人的心里,一股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爱和着泪水正在他的身体里酝酿着。
看向墓碑,晨风这时也才看清在墓碑上只有几个字,“爱人萧筱雅之墓”,在这几个字的上面原本那个应该放着这个女孩照片的那个地方居然没有照片而是一个用石头凿出来的一个头像,看到这里晨风震惊了,那个叫萧筱雅的女孩居然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给野狼,而野狼也仅仅是靠着脑子里对她的记忆而记住她,思念她,也许到了野狼的晚年后,他也会像别的老人一样丧失听力,记忆力衰退,可是在他的脑子里始终有一个人的面容他忘不掉,那个人就是萧筱雅,因为他爱过她;想到这里,陈晨风的眼睛不知什么时候也变得湿润了,也许真是应了那句话,“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一番简短的告白之后,野狼就带着陈晨风朝山顶的另一处走去,两个人行走在山间,迎面相望的是那些狭小的山岩,两个人走在哪里,真是有一种英雄行走于此的感觉啊!
“刚才的事让你见笑了”,野狼望着陈晨风说到,就在刚才在萧筱雅的墓碑前,铁性男人野狼居然嚎陶大哭了起来,那哭声震彻山间,仿佛能感动神灵一般。
“没事,男儿方如此才算是真正男儿!”,陈晨风说到。在刚才野狼嚎陶大哭的同时,陈晨风站在旁边一言未发,陈晨风不知道说什么,或许他也不知道该不该说还是让这个男人就这样哭下去,等他发泄完了内心的悲愤也许他的泪水也就会收起吧;
“知道吗?在她离开的那一天,她连一张照片也没有留给我,而她的遗体也被她的爷爷运回了美国”,突然,野狼突然开口说到,语气里带着深深的哀伤。
而陈晨风听着野狼的话却感觉有一点转向,遗体被运回了美国?那这墓里放着的……
野狼看出了陈晨风心里的疑问,便继续说到,“其实,在墓里面什么都没有,当时她的爷爷亲自到中国来接她的遗体,我跪在地上恳求她爷爷能把她的一件衣服或者是任何她用过的东西留给我一件,可是她的爷爷太恨我了,尽管我万般请求,她的爷爷还是没有能把一件她用过的东西给我,就这样,她就彻底的离开了我,后来我就在这里给她立了一座碑,每年都会来这里为她扫墓,每年都会来”,野狼说着,拿出一跟烟点燃,但又很快的仍在地上掐灭烟头,因为野狼说过,她不允许他抽烟,她怕他会伤害野狼的身体……
听着野狼的讲述,晨风的眼睛又湿润了许多,第一次,晨风居然会如此的伤感,这就像是在听一部很让人伤感的爱情故事,听了就会让人感动让人忍不住的想流泪,晨风不知道如果要是把野狼的故事说给洛小凡和上官茹雪听的话,她们会流多少眼泪。
“是的,可是这都已经过去了,有些人记住就好,她们爱你所以她们才会想让你过得更好,无论怎么样,生活还得要继续不是吗?”,陈晨风说到,这就是他跟野狼的态度不同,如果换一个角度,把野狼换成陈晨风,把陈晨风换成野狼,陈晨风深爱的两个人上官茹雪和洛小凡都死了,陈晨风会怎么样?也许他会像野狼一样伤心到极点,几天几夜的疯狂只是为了能让他忘掉这些悲伤,可是他却发现他根本就忘不掉,因为在陈晨风的世界里一切人都将会是最重要的人,除了像岳不死那样的人之外,其他的人他每一个都要铭记,而他也不会把自己关在一个精神病院里,因为他知道如果真的那样了,他身上所承载的就将不是一个人的生命而是几个人,包括上官茹雪和洛小凡。
态度不同,所面对的方式也许就是不同,野狼知道陈晨风不可能和他变得一样,所以他也只是笑笑而过,这世界上有太多得人,你不可能要求她们都会和你一样。
终于,野狼像是走累了一样,坐了下来,望着对面的山峰发出无尽的感慨。
“好了,现在听完我的故事了,也该说说你的故事了吧!”,突然,野狼冲着陈晨风说到,眼睛里看不出什么不友善的东西,毕竟野狼知道要想取得一个人的信任很难,要取得像陈晨风这样的人的信任更难,在医院里的时候陈晨风不愿意说,难道在这里他还不愿意说吗,野狼不相信。
看着野狼,晨风知道自己也不应该再隐瞒下去了,不过如果晨风真的跟野狼说出了事情的全部真相的话,说出自己是穿越而来的话,那野狼一定会把他给打倒在地上的,因为那样的话没有人会相信,野狼也会觉得晨风是在耍他,与其这样,那陈晨风倒不如说一半留一半咯,然而晨风这样做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晨风对野狼的信任感还不够,在成为杀手的第一天开始,晨风的教官就告诉晨风,在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敌人不是那些可以看得见的敌人,那些敌人不叫敌人而只是一个又一个的目标而已;真正的敌人其实是潜藏在你身边的朋友而已,因为有时候给你致命一击的很可能就是他们,你平时认为你最信任的人,因为他们将会在你毫无警惕的情况下杀你如杀鸡取蛋一样容易。
看着野狼,陈晨风笑了笑,说到,“其实我的故事并不精彩,相反跟你比起来简直就是相行见绌,我是为了躲避仇家的追杀才躲到这里来的”,陈晨风说着还自嘲的冷笑了一声。
“真的是这么简单?”,听着陈晨风的话,野狼不仅有点怀疑,仅仅是为了躲避仇人的追杀才躲到这里来的,不应该吧,凭着野狼对陈晨风身上的这种直觉,野狼相信陈晨风的故事绝对不会这么简单,背后一定有大秘密。
“当然,最起码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躲避仇人的追杀”,陈晨风接着笑着说到,从野狼的眼神里,晨风可以看出野狼多少会有点不相信他,不过这也没有办法,为了自己的安全起见就只能说这么多了,再说了就算陈晨风把事情的所有真相都告诉野狼,他又能帮助自己什么呢?然而让陈晨风没有想到的是陈晨风他的想法错了,之后野狼对陈晨风的帮助可以说是里程碑的一次帮助,如果不是这次野狼对陈晨风的帮助,估计光靠陈晨风自己的话他还得靠一两年才可以呢。
“好吧,既然你不说我也就不为难你了,不过能告诉我仇家是谁吗?你为什么不去打败他们而是躲了起来,爱你刚刚进来的时候你居然能用寸拳把那个黄毛给打倒,这就说明你的功夫还不差,况且寸拳可不是一般人就能练得了的,平常人没个五六年是不可能练成这样的地步的,而且我看你的寸拳已经练到了可以说是炉火纯青的地步了,想要练到你这种境界,最起码也得要十年吧,但是你又如此年轻,你得从十岁的时候就得练功咯?”,野狼说着,可以说单凭陈晨风在进来第一天的时候陈晨风打出的那一招寸拳就已经让野狼把晨风的家底猜得八九不离十了,要不然野狼怎么会如此帮助陈晨风呢,就是看上了他是一个武学之子。
第六十二章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