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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切还好
  过了好一会儿,作为大嫂的月霜开始指挥仆人收拾桌椅,将各位喝醉了的男人们该拖回去睡觉的拖回去,该送走的送走。一时间忙的她来回打转,还好霍美的姐妹们没走,在跟她一起指挥收拾。欧阳丽美没干过活儿,站在一边看着也帮不上什么忙,干脆将金焰送回洞房好了,在她扶起金焰的一下,只听金焰醉汹汹的说道:“别碰我,我还能呢!三……三师姐啊!你可不能灌我,咱是自己同门,你该去灌……灌霍美,她太坏了……”说着又昏睡了过去,把她逗得苦笑不得。
  扶着金焰将他送回后院的卧室,一进门庄嫒清就连忙起身,帮助她把金焰平躺在床上,这时候她的盖头早已经摘了,金焰喝成了这样,站也站不稳,别说掀盖头了。欧阳丽美靠在门前看着她把金焰平放在床上,又擦脸,又敷冷毛巾的忙活,脸上露出了灿烂的微笑,这小子就是命大啊,刚到学院时身中剧毒,今天却还能娶媳妇,造化弄人啊!迄今为止,她还没仔细打量过眼前这个细心的新娘,她上下打量着庄嫒清忙活的背影:一声大红色的长袍,紧紧包裹着玲珑有致的身材,这哪里是八岁孩子的母亲啊,简直与自己不相上下。头上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扎着几根翡翠玉簪。那玉簪怎么有几分熟悉,仔细一看才知道,原来是当年自己送给金焰要他带给她们母女的玉簪。这姑娘真是有心了,时隔五年她还带着,看着看着,欧阳丽美一下子入了神。
  不一会儿,庄嫒清终于把金焰料理好了,回头一看欧阳丽美在盯着自己,眼中无神,她困惑的整了整衣衫、头饰,回头照镜子看着也没什么不一样的啊,怎么会,没等她发问,欧阳丽美淡笑道:“弟妹你真美,美的不一般,金焰能娶到你,他三生有幸了!”夸得庄嫒清有些脸色发烫,她挥手示意欧阳丽美就坐,刚才在料理金焰,把她晾到一边真是惭愧了。欧阳丽美是个外表高傲冷艳,内在却平易近人的贵族,她坐下后看着趴在床边捏金焰口鼻的小姑娘,轻声唤道:“小侄女,静静过来!让我看看你!”金楹过来后她一把抱起了她,仔细看着她的长
  相,整个就是金焰的缩小女版,太相像了,最重要的是她的名字,与平日跟自己唱反调的师妹枫兰静相同,她可找到“臆想”的目标了,不住让她“静
  静叫姑姑”。金楹不怕生人而且懂事,不停的叫着。欧阳丽美心里乐开了花,哈哈!枫兰静你没想到吧……
  接着她想要逗逗金楹,便故作严肃的问道:“你说,是你娘漂亮呢,还是姑姑我漂亮呢!”问题一出,庄嫒清低手摸了摸孩子的头,轻声道:“说吧,没事!”
  这个问题是她经常被问道的问题,因为女人好像都会这么问,霍美姨娘这么问过、沫儿大姐姐也这么问过,很多人都这么问过,可是她们也都好好看,于是她就这自己的审美观点说道:“嗯……姑姑你漂亮,我感觉你漂亮,爹以为娘更漂亮!”
  “哦!你爹没说话,你怎么知道呢,搞不好你爹也认为我漂亮呢!”
  “不对,他要是觉得你漂亮,就娶你了,怎么会娶娘呢,在他眼里,谁也没娘漂亮!”金楹皱着小眉头解释道,这个回答出乎了两人的预料,谁也没想到这孩子这么有逻辑思维,天真的逻辑,可爱至极。欧阳丽美太喜欢这孩子了,要不是霍美已经收她为徒,自己一定要抱来自己教教她,于是她借机将金楹带出洞房,跟她说今晚陪姐姐、姨娘品茶!小孩子没品过茶,不过一听谭沫儿也会去,所以便欣然答应了。
  她俩走后,庄嫒清叹了一口气,伸了伸腰肢,终于结束了一天的婚礼,呆会儿吃点儿晚饭就该休息了,喜庆又忙乱的婚礼就这么过去了,放在心里的石头也算是尘埃落地,从今天起,自己就名正言顺的作为金焰妻子了,终于能跟他腻在一起生活咯。孩子金楹真是懂事的小姑娘,不在娘身边也不哭不闹,又是好几天也能不着家。这也许跟金焰的性格相似吧,听大哥说金焰小时候就这样,淘气起来没个边际。心里正想着金焰呢,身体突然被人从后
  边抱紧,她惊愕的浑身一颤,熟悉的声音响起:“女儿真聪明,比我小时候强多了!”
  金焰醒了过来,其实他就没醉,他想着只要自己醉了,也不会有人来闹他洞房,现在果然清静,整座宅院里只有他们夫妻二人。庄嫒清被金焰抱着,身体一时间没了力气,慢慢的转过身来,抬头看着金焰,此时的她面如桃花,眸中带水,长长的睫毛弯弯翘起,嘴角勾起一抹耐人寻味的功弧度,这样被金焰抱着已经很多次了,不过每次她都感觉有些羞涩,毕竟留兰国的传统思想在她脑海里根深蒂固。金焰也喜欢她羞答答的样子,回身一把将她
  丢到床上,抱着她。
  庄嫒清以为金焰想要行房事,立即将手挡在两人面前,柔声道:“天还没黑呢,有的是时间!吃了晚饭再说……”
  “嘿嘿,好,听你的!我只是想抱着你说说话……”金焰此时温柔如水,将全身的泯气卸下,变作一个细心呵护爱人的天使,两人你侬我侬,在对方耳边诉说着甜言蜜语,往日的不快抛在脑后,现存的只有温芳。
  与此同时,金烈在家中摆开一桌,与庄志远一边喝酒一边闲聊着。由于兄弟们都喝醉了,这个招待亲家的活儿就非大哥莫属了。他与庄志远有几面之缘,虽说不太熟悉,可也算是认识。当年由于金焰在留兰国时总是受伤,自己也是如此。所以他对留兰国人的印象不太好,今日与庄志远再相见,却已然变成亲家。
  自从留兰国与金焰分开后,他们在立罗大陆上漂泊了九年多的时间,一路上的崎岖坎坷不言而喻。所以他现在也能理解留兰国当时的惨境,对他们国家的人放下了芥蒂。最主要的是因为庄嫒清与金焰关系的密切程度,在大哥看来,要是没有两人的结合,也不会有现在这么舒适的生活。
  两人推杯换盏,诉说着金焰夫妻两人的特点,金烈与金焰一起长大,深知金焰的脾气秉性,他举起一碗烧酒一干而净,看着庄志远说道:“庄大哥你有所不知,老二这个人很掘的,拗起来谁也拦不住,我跟弟妹谈不上话,不过你这当哥哥可得提醒她,不要跟金焰这个倔脾气的一般见识,一些事随他去好了,两人能和和气气的过下去比什么都好!”
  语毕,庄志远看着金烈那说话不利索的模样,眼神有点儿飘忽不定,嘴唇打颤,很明显是不胜酒力。喝成这个样子了还要陪我,真是个负责任的大哥,我要是能有个大哥就好啦,可惜我只有一个粘人的小妹。庄嫒清小时候在宫里长大,父皇和母后也不让她随便乱跑,她了解外面世界的唯一途径就是我,特别是自己每次从学院里归来的时候,她总是粘着自己问这问那。现在看来,她已经转移了目标,金焰这下子可有的享福了。
  他看着金烈端起一碗又要喝下去,立刻抬手拦了下来,挥手劝道:“行了老弟,别再喝了!你真够意思,你的心意我懂了!跟你说个要紧事儿,小妹他们夫妻准备完婚后回家里一趟,看看我父皇和母后。计划要回你们浩方大陆去招兵买马,你这做大哥就不想回去看看故乡?”
  闻言,金烈抬头看着他,眉头微微舒展,缓缓的将酒杯放在桌子上,脑海里浮现起了在故乡废城里的一切,虽然那时候得生活比较清苦,不过兄弟们只见其乐融融的,倒也自在。
  虽说现在生活好了,可兄弟们各自成家后来往也没有那么频繁了,毕竟大家之前是在一个屋子里睡觉的,那感情还用说吗。响起自己的故乡浩方大陆,那就不得不想到那个令人陶醉的虎族拍卖场,当年的月霜就是金焰在那儿要的,宋鼎辉那小子讲义气,只要不是特别贵的东西,都能赠于他们。
  时间过的真快,造化弄人啊!十年前窃声私语,不敢正眼看人的月霜现在已经是自己妻子了,今天又受了公主一拜。不知道现在她心里该乐成什么样儿!也该她享受享受的,做了半辈子的奴隶,也该当家作主了。想到这里,金烈立刻联想到了月霜的族人,他们即弱小又不团结,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发展下来的,要是能跟老二一起回浩方大陆去,祭拜一下死去的父母,顺便去人鸟族里看看,有老二的帮助,那人鸟族一定会被自己拿下。
  看着金烈陷入了沉思,庄志远叹气一声,端起一杯清酒看着窗外。他是有离家闯荡经验的人,知道外面的师姐有多大,有多难!每一个在外的游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回归故土。
  不一会儿,金烈开口说自己回去,到时候路过留兰国时,可得好好借宿一段时间。庄志远向他表示偌大的欢迎,说只要他来,就能给他最高的理解待遇,要是不想走了,立刻官拜大将军。以金烈的实力,做元帅也绰绰有余。
  这时候,月霜端上来了醒酒汤,这时给弟弟们熬的,他们没喝完,就给金烈拿来了,不曾想庄志远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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