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年之伤》
九月未央,阳光灿烂的令天空仿佛失去了所有的颜色。
站在高大的香樟树前,轻嗅这馥郁绵长的香樟味,这早已成为我的习惯。
清晨的风吹乱我额前零碎的发丝,刘海顺势便遮住了一只眼睛,但沿着一棵棵香樟树往前走,我总能看见流景站在尘嚣的尽头向我挥手。
他面容清晰,笑容温暖。我朝他招手,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在阳光下熠熠闪耀,仿如尘埃中一粒会发光的沙。
我走至他身边,他便会执我之手,走进拥挤的人潮中,他的手心温暖,我的心平静如湖泊。头顶的日光将我们覆盖,身后的香樟离我越来越远。那种疏而莫离的感觉,五年来如针般插在胸口,不痛不痒。
每当我抬起头对着可以刺穿我瞳仁的光线时,眼泪总会不自觉地流下来,在眼前朦胧的泛起雾气。在我的视线里,路的尽头有个人在冲我微笑,他的脸干净,透明。
我知道,那个人不是流景,是我五年来,一直不肯忘怀的人。
他叫席森。
是在怎样的季节?我遇见了那个叫做席森的男孩。
在明媚的九月,在金色的光圈下,在光线穿透层层香樟叶投射在地面斑驳的黑影里,他剪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穿一件白色的T桖衫,面容干净,温柔地冲我微笑。
我狼狈地跌坐在青石板路上,散落一地的画笔和颜料染在我水蓝色的百褶裙上,席森向我伸出手,我把手放进他手心,只感世上再没如此温暖的黄昏。
自此以后,我的感情在席森的世界里,城池全倾,荒芜成海。
那并不是我与席森的初见,因为席森这个名字早已被我熟稔于心三年有余。
在安颜的生日会上,一个带着蓝色假面的男孩,向我伸出手,在朦胧的音乐声里,我清晰地听见他温柔的声音,“我带你跳舞吧。”
人影交错的夜晚,皎洁的月亮落在水池中央,他牵起我的手站在华丽的舞台上,圆了我一个公主梦。我懵懂之际,听见了他的名字,席森。
这两个字,一记便是三年,直至我们相遇在种满香樟树的青石板路上。
再次相遇,我恐席森早已忘记了我的姓名。
他把我从地上拉起来,拾起画笔交给我,嘴角弯起好看的弧度,“林谙,你没事吧。”
我不知是惊讶还是感动,我当时庆幸他还记得我,记得我的名字,如同我记着他的名字一般,像是一个梦魇。
他陪同我一起回家,因为他跟我同住在一个小区,幸福街星海花园。得知此事,我又惊又喜,三年来我念念不忘的人,如今距我竟咫尺之遥。
回家的路上,我因好奇而问他,“席森,你的双手之所以收容我,是因为我总是狼狈地出现在你面前吗?”
他莞尔,沉默许久,在无限夕阳好的黄昏里轻声回答我,“不是,只是我每次遇见你,你都如此狼狈,让我不忍心不去帮你。”
那时我发现席森是个善良的人,是折翼的不小心落入凡尘的天使,能遇见他并且相识是一件难得的事。
当我们走进同一栋大楼,踏进同一楼层的时分,彼此诧异,我们竟是邻居。世上的巧合太多,我总有意无意的遇见,仿佛我与席森发生交集是必然的,以至于到最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这是我未曾预料到的。
“小谙,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多多关照。”他向我伸出手,如同那场假面舞会里的他,沉静而且温柔。
我握住他纤细白皙的左手,就像三年前一样羞涩地涨红了脸,微微颔首点头,“多多关照。”
如此简短的言语,清晰的对白,让我确信席森于我而言真正的意义。从第一次的偶遇到第二次的再遇见,三年里我时常想起他衣衫上的香樟味,想起他美好的容颜,想起有关那场假面舞会的一切。
三年里,我竟如此怀念他,怀念这个白马王子般优雅的男孩,以至于再见面时我忍不住落下了眼泪,只是他不知道。
由于父母离异的关系,席森随母亲搬家至此,也从以前的学校转进了我们班。
曾一度听过有关于他无数的流言,是S中学最优秀的学生,父亲是名大学的教授,母亲则是国家一级舞蹈演员。在他十五岁时,他独自拿着相机走遍了大半个中国,拍摄了无数美丽的风景。等等。
面对这样的流言,席森总是避而不谈,他对此只是报以微笑,仿佛这一切并不是在说他。每每见他如此,我也只能沉默着,从不问及有关于他的身世。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我同席森从校门出来的时候,天色渐渐暗淡了。
秋夜微凉,席森执着我的手,走在每日必经的青石板路上。他的手心温暖,暖到我不知深秋已至。
风从我们的身旁滑过,席森有些不自然地问我,“小谙,做我女朋友怎么样?”
他刚才说的话我以为是我听错了,以为那是风声模糊了他的声音,如此完美的人岂能是我配得上的。我只能莞尔,对他傻傻地笑着。
我从未想过,有天,席森会执着我的手,站在高大的香樟树下,以温柔疼惜的表情望着我,在我耳边轻声说,“我喜欢你。”这四个字。
幻想尚且不够真实,而现实终究不是幻象。我站在他面前,望着他,仿佛彼此间隔了几个世纪般遥远,他那样清澈明亮的眸子在熠熠闪动。趁我微愣时,他在我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轻柔如梦般的吻。
“做我的女朋友吧,小谙。”这句话我听的清清楚楚,没有丝毫怀疑。
这个我做梦都无法听见的话语已然成真,而我却越发不敢相信这不是梦。站在席森的身边,我永远只是一个灰姑娘,并不期待他有天能为我穿上水晶鞋,成为我的王子。
我咬紧嘴唇艰难地吐出几个字,“席森,别跟我开玩笑。”当时的我应该是严肃的吧。
“没有,我从来都不开玩笑的。”他的眼神很坚定,是我从未见过的一种压迫感。
面对他,面对这个我思念了三年的人,那颗早已泛滥成海的心只能为他而平静,我是不是也该告诉他,自见他第一面起,我就喜欢上了他,自此他替换了我所有的天下。
终究那晚,我没能说出口。也正是因为我没说,之后我才有了不爱他的理由。
成为席森的女友是学校很多女孩梦寐以求的事,我只是很幸运能被他这般喜欢着。从他公开我是他女友之后,总会有来自不同年级或是不同班级的女生来我们教室打量我。她们面面相觑,之后会说,“很一般嘛,没什么特别的,席森怎么会看上这么平凡的女生。”
她们这样的言语早已伤害不了我,我深知做他的女友必然会遭此嘲讽和鄙夷,但我从未可知做他的女友会承受一般人所无法承受的痛苦。
席森每日与我同进同出于校门,唯一一次没有同我一起的是他高烧生病在家的那次。放学后,我用比平时快出好几倍的速度往家里赶,得知他高烧我心急如焚?,像慌了手脚似地不知所措。
却在我为他而想抄小路走进偏僻小巷时,被几个女生团团围住。我认得她们,是学校出了名的大姐头,在社会上混得也不错,我还知道,她们其中一个同我一样喜欢席森多年。
“姐,这丫头是席森的女友。”
“不是吧,席森怎么会看上她。”
“把她的衣服脱了,让她回不了家。”
她们几个把我按在长满青苔的老墙壁上,扯断了席森送我的蓝色丝带,我清晰的记得她们让我挨了一个十分响亮的巴掌,嘴里叫嚣着,“你算什么东西啊,凭什么让我们席森喜欢你。”
当时的我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抄起身边的书包就朝她们砸过去,不知是我用力过度还是什么有一个被我弄伤了,她的手肘处有些血迹。而我早已顾不得那么多只想逃离这里,逃离我第一次伤害别人的现场,这是我生平头一次感到无比惊恐。
只是我没想到,后面还有更可怕的事情在等着我,足以让我撕心裂肺,痛不欲生。
我拼了命地向前跑,不顾身上被树枝划破的伤口,一直跑回小区。却看见一对中年男女躲在小区的树林里拥吻,我视力尚好只须一眼便可确认那个中年男子是我的父亲,而那个女人却不是我的母亲。
我不敢靠近,甚至不敢相信那是我父亲,一个温柔体贴的男人,怎会趁母亲出差之际与别的女人在此相拥。眼泪不自觉地涌出,满脑子里一片空白,我认不得父亲的样子,记不得席森正在发高烧。我只能在深夜里躲在那片狭小的天地,任凭眼泪打湿衣襟,耗尽我所有的力气。
有些事我不能想象更不能妄加猜测,因为我害怕失去,害怕离别。
然而这一切,并不是巧合,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
事实的真相总会以一种方式呈现在世人的面前,即使它会带来伤害和痛苦。
翌日,席森高烧已退,他笑容满面的回到学校,递给我一瓶温热的牛奶,投以我温热的眼神。
那时看见他,我便想哭,想靠在他厚实的肩膀上哭上整整一天。可我没有,我不忍心看见他为我心疼,让他心里难受。
那天,他些许感应到我的不同,所以我们彼此沉默了一整天,直到傍晚时分。
第二十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