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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买空土茯苓
  “因为……”
  花好在心里啧啧一声,迅速梳理了一下自己犹豫的原因。
  按理说,这么好的条件,她应该马上就答应下来才对啊,那到底是为什么在犹豫呢?
  思来想去,她终于总结出几点因由来。
  第一,虽然她救了武月,两个人也相谈甚欢,但是毕竟还算是刚刚认识,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一下子受这么大恩,恐怕不太好。就算自己是她的救命恩人,但最开始,她只不过贪图的也是她银钱相谢罢了。
  第二,定北侯府此刻还不能离开。她和施迎兴的过节还没有个了断,这会儿定北侯府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何况定北侯和侯夫人都对她不错,她一朝飞上枝头,立刻就弃了旧主而去,恐怕不太道德。还有就是,定北侯秦又白对元身有救命之恩,花好私心里总是想着,这个恩情得还上,才能一身轻松。
  想明白了这些,花好便叹了一声,对武月道:“赎身的事,我自然是想的,但眼下还不是时候。侯爷的腿常年有疾,无论如何,我得先替他医好了腿再说……”
  当然了,治不治得好还两说,但是这种话得先撂下。
  果然,武月听后大为感动,把花好好好夸赞了一番。
  但她仍然觉得花好的救命之恩,不是送一点东西就可以报答的,于是便又开始动起了心思:“啊,对了,那日在城门口遇见,我见你似乎颇为狼狈,却是为何?”
  花好一怔,随即挠挠头,便把当日上香回来途中,如何被劫持的事情说了,连带着也把自己跟施迎兴的过节说了。
  武月听了,用力一拍被子:“可恶,竟让这种不要脸的东西如此欺负!放心,这个仇我记下了,将来一定替你找回来!”
  花好连连摆手:“夫人是官宦人家,那施迎兴是太子侧妃的亲弟弟,家中也很有势力,夫人掺和进这件事来,恐怕不利……”
  武月也算是头脑清醒,但还是不打算放弃:“说的也是,不过,明的不行,咱们可以给他来暗的啊,你说说,可有什么法子,能暗中给他使一绊子?”
  花好立刻乐了:“夫人,你这可不像是江湖大丈夫所为啊!”
  武月一摆手:“兵不厌诈嘛!再说我一个女子,又不是男子汉大丈夫,就是暗地使了手段,他又能奈我何?还有啊,你以后可别叫我夫人了,叫我阿月!”
  花好心中感动,但顾忌到自己身份,还是道:“那么,我就有人的时候还叫你夫人,没人的时候喊你阿月,如何?”
  武月笑了:“好妹妹,就是这样呢!”
  接着,她又询问施迎兴可有何弱点可以下手,花好想了一想,道:“此人极其好色……不过,倘若用美人计这一招,似乎太麻烦,也太贵了……”
  这话说的没错,想要用美人计,首先得有美人,她上哪去变一个来?自己上阵?那可绝对不行!
  “那应该如何呢?还有没有别的法子?”
  花好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忽然眼睛一亮:“对了,我想起来了,他有病啊!”
  “有病?”
  花好连忙把那天在宴席上,看出来施迎兴身患梅毒的事情说了。
  “他的病已到了中期,发起病来可是十分痛苦的,一般的方子治标不治本,但有一种方子却可以止疼,他必定会用的!”
  武月也想到了:“那,咱们可以想办法,让他用不成这方子?”
  “对!咱们干脆,把其中一味药都买空,看他还怎么治病!没有了这味药,他疼也得疼个半死!”
  花好想到的那味药,名叫“土茯苓”,是制作“轻粉”的一味主药。这个时代没有那么多医疗手段,对付梅毒,只是能拖就拖,“轻粉”这种东西,就是专门研制出来给梅毒患者止痛用的,稍微带点毒性,但是止痛效果很不错。
  不过轻粉服多了,也会有副作用,但施迎兴那种人,一旦发起病来,想来顾不得许多,肯定会想方设法弄到轻粉的。
  花好就是要在这条路上阻止他。
  土茯苓这种药材不贵,多买些也花不了多少钱,所以她才想到让武月帮自己这个忙,但唯一的问题在于,土茯苓不算名贵药材,想要买到很容易,那么要想让施迎兴买不到,也就很难了。
  花好试着把自己的想法跟武月说了,谁料武月一口答应下来:“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我江湖朋友多,刚好就有做药材生意的,他们家供应这淮州城方圆百里之内的药材,要想让土茯苓断货,不过就是一句话的事!”
  “真的?!”
  “咱们姐妹,我还会骗你么?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武月信誓旦旦,花好的心里顿时激动起来。
  这法子简单好用,倘若真能治住施迎兴,那可太好了,武月这个朋友,当真没白交!
  两人商议了一番,当即定下计策。看看时辰也不早了,武月留花好吃午饭,花好推辞了。武月生产完才刚刚三天,还正是身体虚弱的时候,不太适合劳神,她坐了这么久,也该走了。
  “过几日我再来看你。”花好告别了武月,离开了李府。
  ※※※
  李府离定北侯府不算远,但也不太近,花好是走着来的,因为一个丫鬟根本没有资格坐车。回去的时候,她也拒绝了武月派马车送她回去的提议,自己在路上走走停停,就当是看风土人情了。
  淮州城不算特别大,东北角一带是专门划出来的富人区,富人区不远就是皇帝的行宫,自然有许多皇亲国戚的私宅,也都在这片富人区内。
  比如定北侯府,比如李府,比如施迎兴的私宅等等。
  这富人区内不算太繁华热闹,但道路两旁修缮十分干净雅致,路上行人不多,花好在路上慢悠悠走着,一边欣赏两旁高墙内伸出来的花树繁枝。
  不多时,她转到一条宽阔而干净的大街上,望着一溜富贵逼人的红墙黛瓦,还没来得及欣赏,就被忽然而来的马嘶声给吓了一跳。
  这种富人区,时常有纨绔子弟当街飙车,哦不,飙马。这花好是知道的,因此在还没看得清来人的时候,她就先用尽全身力气,一阵狂奔,躲到了墙根处。
  紧接着,只觉一阵疾风袭来,两匹快马一前一后,堪堪在她面前停住。
  两个锦衣华服的大叔从马上跳下来,二话不说就先扑到一起,打作一团。
  花好懵了。这是什么情况?
  现在贵族子弟素质都这么差了,像古惑仔一样,大白天当街打架?
  其实说是大叔,这两个人的打扮,看上去也不过只有三十多岁而已。当然了,因为古人寿命本就短,再加上花好这会儿年纪小,说他们是“大叔”也不算过分了。
  两个大叔打了一阵,不分胜负,估计是体力也耗得差不多了,两人都停下了手,只坐在地上,互相拉扯着对方,开启了互骂模式。
  “老七,你他妈府里女人那么多,为什么还抢我的人?!”左边说话的这个人身着宝蓝锦袍,头顶金冠,身形发福,油光满面。
  右边那人被称为老七的人看起来稍微年轻些,面庞白皙仿佛抹了粉,一双桃花眼,比身上的打扮更加花俏。
  “什么我抢了你的人,素素她自己愿意跟我的!要怪就怪你自己,不识美人心,留不住她!六哥,我敬你是兄长,你可别太过分!”老七用力一推,骂道。
  躲在墙角里的花好忍不住暗暗吐槽。
  我天哪,还是兄弟俩呢,为了一个女人当街打架,丢不丢人啊!
  那六哥却一点也不肯给自己的七弟留情面,一面骂,一面拳头又挥了过去:“什么她自己愿意的,明明就是你勾引的!趁我不在,掳走了她,你还好意思叫我一声六哥?!我没有你这样的兄弟!”
  但是两人都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哥,手上本来就没什么力气,刚才又撕扯了一番,这六哥的拳头丝毫没有力度,还没打下去,就被七弟推开了。
  那七弟一把推开他的手,顺势在他胸口踹了一脚,然后“嗖”的一下站了起来:“反正你也从来没有把我当兄弟过,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素素我是要定了,谁也别想从我这把她抢走!”
  说着,转身就想溜,然而地上那六哥也不甘示弱,一个饿虎扑食,顿时又把他扑倒,滚在一起。
  “你放开我!”
  “我打死你!”
  花好蹲在墙角看好戏,十分遗憾此刻手边没有茶水和瓜子。
  就在两个人再次打得难分难解的时候,一阵嘈杂的脚步声忽然从长街那头传来,不多时,七八个亲随模样的人冲了过来,一面大声喊着:
  “爷!我们来晚了!”
  正在撕扯的两人顿时停了手,纷纷往这边看,紧接着那六哥脸上顿时露出了欣喜的神色:“快,快点,给我揍他!狠狠地揍!”
  原来来的是这位六哥的亲随,七八个人顿时把两人团团围住,形势立刻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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