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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乞丐
  温少华从医院出来一天都还没满,他可不想再回去,虽说医院里那个护士妹子服务很周到,技术也不错,但一样东西吃久了毕竟会腻歪,他还是想尝尝学校里水灵灵的女同学。
  再说,医院里那刺鼻的药水味,真难闻。
  赵宇林的威胁自然起作用了,因为他真的敢当着校领导的面乱来,被威胁的人毫不怀疑。
  温少华朝混混方向使了个眼色,然后对曹达华几人说道:“是的曹主任,多亏赵同学挺身而出,不然这帮校外的不良份子,就要敲诈我了。”
  “哦是吗?”
  曹达华一听这话,顿时眼睛都亮了。
  他当然知道这是句鬼话,傻子也未必会信,但事已至此,他不得不信,否则便是把自己扔到两难的境地。
  “赵同学真是这一代年轻人理当效仿的楷模啊,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看来我应该向校方提议,是时候给赵同学颁发一点奖励了。”
  曹达华是个聪明人,不会办蠢事,靠近了赵宇林两步,满脸谄媚满嘴阿谀,“上次在校门口救人受伤的事,同学们很是引以为傲,赵同学为咱们燕医涨了不少名气。”
  赵宇林拍拍温少华的肩膀,胆小的人最好办,这小子还算知道死活。
  “如果是奖状证书什么的,就不必了,奖金之类的还比较实在。”
  “有有有!奖金肯定是有的。”
  曹达华连忙回应,虽然不大明白,按说这姓赵的与孙乐灵那般亲近,还让何子沐特殊对待,家世应该不凡才是,没准还是哪个大家族的公子哥,区区奖金哪有证书和档案上几句褒奖来得重要?
  “嗯,那就麻烦曹主任了,另外这几个社会败类,还请主任费心处理。”赵宇林装出一副乖学生的笑脸,指着陈思瑶说道:“这位的身份您心里有数,现在不方便参与其中,要低调。”
  ……
  风头全让赵宇林一个人出光了。
  陈思瑶不计较这些小事,于她而言,参与斗殴出现伤情,属于很严重的恶性事件,虽然不至于在历程上留下劣迹斑斑的一笔,但小惩大诫必然逃不掉。
  然而如今她不仅没犯错,反而落得个维护治安呵护祖国未来栋梁的小功劳,便已经是很圆满的结局了。
  赵宇林其实更不在乎赏罚,他之所以强迫温少华指鹿为马混淆是非,不过全是为了陈大警花的仕途着想,归根结底,他的秉性决定了永远不喜欢拖累别人,哪怕再小的拖累。
  “哇,赵同学太英勇了!”
  “好man啊!”
  “看来我有空也得去跆拳道社团报个名了,男人还是要手上有两把子力气。”
  通告栏前围满了看热闹的燕大学生,男女皆有,不过女学生的比例稍高一些。
  曹达华办事相当利落,差学校保安将几个闹事的混混,扭送进了就近的派出所,回头立马便张贴出布告,将赵宇林的事迹略加渲染,读起来鼓舞人心。
  赵宇林属于第一拨看到通告的人,洋洋洒洒几百字,文笔老练堪称精髓,不搞创作都可惜人才。
  “你说这堂堂的名校管理层之一,被几个学生弄成了风箱里的老鼠,有意思么?”他有些不明白的问陈思瑶。
  美女警花更了解都市里这些弯弯绕绕,抱着双手,姿势颇具潇洒气概,说道:“人活在世上,有几个不用看别人脸色呢?就算是你这么狂,脑袋上也有人踩着吧?”
  赵宇林想起风老头,笑了笑。
  孙乐灵凑完热闹跑过来,漂亮的小脸蛋萦绕着耐人寻味的表情:“他们说你救了温少华,我不相信。”
  “怎么个不相信?”陈思瑶抢先问道。
  孙乐灵燕京瞄着自己的保镖,说道:“这家伙吧,仗义相助倒是做得出来,但温少华跟他见过几次,确实有交情,不过不是好交情,我觉着他不可能帮温少华。”
  “假如哪天碰巧,遇上温少华掉进水里,这家伙肯袖手旁观就是最大的仁慈了,我猜啊,以他的做派,更可能的还是往人家身上砸石头。”
  赵宇林弯着嘴角,看大小姐说得神采飞扬,不禁问道:“你就这么自信已经把我看透了?”
  孙乐灵眉飞色舞道:“那当然。”
  赵宇林与陈思瑶同时沉默,笑而不语地听着大小姐继续自己的推理。
  “这件事吧,本身就不对劲,稍微动动脑子就能想到。温少华可是燕医大出了名的纨绔恶少,从来只有他欺负别人的份,什么时候被别人欺负过,更别说校外的混混进来滋事了,我们学校附近出了名的治安好,根本就没有正儿八经的混混。”
  “我在这儿上学上了快两年,头一回听说,有混混进校寻衅滋事,而是滋事的对象,还是在学校里横着走的温少华。”
  孙乐灵眯着一双剪水眸,故作高深地盯着赵宇林,煞是可爱:“最吊诡的是,居然是你帮了他,别的同学不了解你或许也就听之信之了,但我可是你的大小姐诶,让我怎么相信?”
  “还挺聪明!”陈思瑶笑吟吟道。
  赵宇林耸了耸肩,原本就没打算死瞒着谁,看在孙乐灵是他的大小姐的份上,便将事情经过叙述了一遍,讲得山闲水淡,却把孙乐灵听得目瞪口呆。
  单纯因为无聊,便一言不合将人家胖揍了一顿?
  这也就算了,关键打完了人家,事后还逼着人家弃卒保车,自个儿倒啥事没有享受着全校表扬,贼喊捉贼演得忒漂亮。
  孙乐灵不禁有些同情起了温少华,这得落下多大的心理阴影啊?
  大小姐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精彩的心情,忍了半晌,说道:“以后这种事少干,缺德!”
  ……
  ……
  夜风摇曳,盛夏的晚景阴沉沉,天顶愁云凝重着,又开始酝酿一场暴雨。
  这场暴雨结束,便意味着夏至已过,小暑将临。
  雷鸣在云层里轰隆作响,街上的人们行色匆忙,少有抱着闲情逸致去观赏灯火辉煌的。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人也是如此。
  无论头顶上雷声如何嗡鸣深沉,总还是有那么几个特立独行的家伙,缓而慢地走着,无视周遭忙着找地方避雨的人流,眼里只有那些静止不动的高楼大厦,和闪烁缤纷的彩灯。
  于是这些人,似乎有些像是大家平素说的那种怪人。
  赵宇林就是这种怪人,他不怕淋雨,也无所谓被当作异类,从竹溪园跑步到繁华市区,十来公里不算远不算近,花了半个小时疾行,此时身子隐隐发烫,汗珠簌簌滚落。
  出汗的感觉很舒服,他喜欢这种感觉,所以到了街头慢下了步伐,一路感受着身旁无数车辆川流不息,放眼四顾周围那些亮丽的高楼。
  荒无人烟的地方待久了,置身喧闹其实是一种享受。
  烟尘炮火里滚出来的兵王并不孤独,途中他看见好几个与自己一样的人,缓步而行,不慌不忙。
  有个身着西装的年轻人,打扮很精致,头发黑亮西装笔挺,只不过挺直的西装下,是一副颓丧弯曲的身躯。
  这个人看上去似乎有些失意,带着落寞,和少许的落魄。
  还有个衣衫褴褛的人,头发很乱脸上很脏,看不出年龄,可能就是传说中的乞丐,或者换个略有尊严的称呼:流浪汉。
  “原来帝都也有乞丐。”赵宇林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实。
  那人手里拎着个口袋,当然也是脏兮兮的,模样比先前西装革履的青年,无疑又要再落魄几分。
  他就那么坐在草坪上,屁股下面也没垫东西,面目呆滞的平视前方,就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在等雨?”
  赵宇林走到乞丐身前蹲下,微笑问道。
  等雨这种事说来荒唐,但并不荒诞,有些人真的会等着雨来,比如遇上久旱的庄稼人,比如进不起澡堂子又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夏天的雨水可以免费洗澡,顺带还能洗洗身上的衣服。
  “不是。”
  流浪汉声音很嘶哑,机械地摇了摇头,告诉赵宇林他猜错了。
  赵宇林挑着眉头,盯着对方又想了很久,最后视线触上了乞丐的眼睛。
  那双眼睛格外空洞,没有丝毫光芒,但怪就怪在,你可以很清楚地分辨出来,这双眼睛的主人不是瞎子。
  眼神麻木,不一定是眼盲,也可能是人生无望,或者看破红尘。
  “那么你是在等人?”
  赵宇林又问道,心想这次老子总该猜对了吧。
  流浪汉点点头,表示他确实猜对了。
  “恩,等人。”
  赵宇林笑了,掏出刚买的烟,拆开包装递过去一根,然后自己点上把打火机扔给对方:“等我?”
  流浪汉接到打火机,点燃那支煊赫门狠吸了两口,吸完不够再吸两口,一根烟在他嘴里没撑过十秒钟,燃尽了。
  他向赵宇林伸出手,意思明显,还想要一根。
  “不给,我穷,得省着点抽。”
  赵宇林把烟装回裤兜,转而去抢对方手里的打火机——打火机是他的,贼贵,五毛钱一个。
  流浪汉死拽着不松手,铁了心要据为己有,于是两人撕扯哄抢开来。
  赵宇林不觉得在大街上跟一个乞丐抢东西丢人,反正别人又不认识他,比起五毛钱的打火机而言,脸这东西可要可不要。
  流浪汉架不住敌人年轻力壮,被掰断右手大拇指,只能撒手,最终没抢过。
  他脸上还是那副快死了的麻木表情,但呼吸声很急促,说明他有些气愤,问道:“你还能有我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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