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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翠胭
  “大娘,这样吧。若是我能够将你的媳妇医治好,那么你就将这些胭脂送给我吧。”沈语谙想了想,然后指着许大娘还没有收拾好的胭脂笑道。
  大娘看样子有些受宠若惊,一时愣在那里。一般的医馆救治人,还是这样上门出诊的,费用都比自己去医馆要贵不少,而且现在传出了自己媳妇的事情,她手上的胭脂更是卖不了多少钱的。这样看起来这姑娘怕是要吃亏。
  “大娘,你别担心我吃亏不吃亏的问题,我先去你们家里看看你媳妇怎么样了再说吧。”沈语谙一眼就看出了许大娘的犹豫,不过她抱着的目的可不单单是这些没有处理好的胭脂,而是许大娘这个人。要拿下一个人,最好的办法除了让她欠自己人情似乎也没有了。
  何况若是这大娘说的都是真的,那她人品也不算太差,至于以后到底会不会得到重用沈语谙现在也难说。
  许大娘犹豫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大娘,我先去翠胭楼瞧瞧在说,你收拾完了东西便在这里等等我,我一会儿就过来。”沈语谙依旧笑语盈盈的,给人一种十分和善的大家闺秀的感觉。
  看着两人走远,融入到人群里的背影,许大娘站直了身子感叹道,“今天还真是遇上贵人了。”
  “什么贵人不贵人的,许大娘,可当心别被人骗了哦!那不过就是一个小丫头片子罢了,能够有什么本事。还是自己到正经的医馆里去请大夫的好。”
  “小姐!”玉麝半点不满意,追着沈语谙走了一段之后开口有些责备道。
  “你是想问我为什么要过去给这许大娘的媳妇看病么?”沈语谙不在乎玉麝的语气,饶了不远就见到了一栋占地面积不小的阁楼。
  这个阁楼看上去有三层高,装饰不算金碧辉煌不过却也说不上朴素,不过倒是挺精致,沈语谙上下打量了一下,进进出出的果然都是些衣着华丽的姑娘,从小到要人抱着的到中年的贵太太,年龄段竟然跨度十分的广。
  “是呀小姐,你何必要这样做呢?那许大娘手上的胭脂虽然看上去不错,但是却是真的不好用,你拿这么多胭脂来又有什么用呢?”玉麝是相当的不满,她可还记得自己的小姐上午做了什么事情,就已经累成了这个样子,若是在随便帮助别人的话,岂不是要累死了?
  沈语谙眯着眼睛笑,伸出手指放在玉麝的唇上阻止她继续开口,“山人自有妙计!走吧,先进去看看。”
  两人刚刚跨进翠胭楼,便有扎着丫髻的小丫头上前来询问是要买什么,态度半点没有因为沈语谙的脸庞而变得不耐烦或者冷眼,看起来这翠胭楼的人倒是教育的不错的。
  小姑娘听了沈语谙的要求,便开口介绍,一边还将人往里带去,“翠胭楼是从阳城发家的,现在已经有了二十三年的历史,在夏国的不少大城市都能够找到翠胭楼的存在。翠胭楼一共有三层,最下面这一层展出的是饰品,有一般的头面,手链,项链,耳环金钗等等。第二层则是贩卖胭脂水粉的,翠胭楼的胭脂水粉在整个夏国都是排的上号的好东西,一般的小姐之间也会买来相互赠送。第三层是翠胭楼的工房,负责制作一些首饰和谈合作之类的。小姐是想要买些什么东西呢?”
  这样看起来这个翠胭楼发展了这二十三年来倒是发展的挺完备的,这才是真正的产供销一体啊。
  “我去二楼看看吧。”
  小姑娘领了命,带着沈语谙从一楼穿过才到达二楼的楼梯处,沈语谙在心里计较着,这一路过来见到的都是些精品的首饰,若是有些姑娘在买胭脂的路上见到了只怕是要心动的。这翠胭楼还真是做得一手好推销手段。
  二楼的人比起一楼来并没有少,不过和一楼不一样的是这一层楼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香味。
  一楼是一个一个的展架,有挂着的,有放在软垫里的,但是二楼则不一样了。这里都是一个一个堆积起来的格子,每一个格子里都放了一个软玉做成的小圆盒,不难猜测里头放着的就是这些香味的来源,胭脂了。
  沈语谙闻了闻便皱起了眉头。这里的味道实在是太浓重了些,只怕常年在这里做“导购”的小姑娘身体都不怎么好。
  “小姐这边请,这里是我们翠胭楼才上的新品,正适合春天使用,能够有效的防止皮肤干燥,说是胭脂,不过却对脸上的皮肤有好些保养作用。”小姑娘将沈语谙引到放在中间的一面墙壁上的格子处,这里还有不少的人也在看,原本应该放在格子上的玉盒已经被人拿下来了放在手里观看。
  沈语谙十分有兴趣的凑过去看了看。
  所谓的胭脂在古代其实更多的是拿来给女子上妆用的,沈语谙前世做美容师对包养和化妆颇有心得,现在不过一眼就能够看出来里头的东西的好坏。
  就单看成色,的确是比许大娘做的好些,但是细细看的话,却能够发现里头研磨的花瓣没有许大娘手艺精湛。
  看着这样的反差,沈语谙一瞬间就想到了现代的手工作业和机械作业。虽然这样比喻有些不恰,毕竟翠胭楼的东西也都是手工做出来的。
  不过翠胭楼应当是知道应该怎么样去完善一款胭脂,所以才会得到更多人的喜爱。而且二十三年的时间已经足够一个产业占领市场了,只要占领了市场有了品牌,害怕这些人不会来买么?
  沈语谙动了动鼻尖,又嗅了一口。这胭脂被打开之后香味就散发出来了,除了一点点淡淡的桃花味道,沈语谙还闻到了不少其他性温的花的味道。看来所谓的保养功能就是出自那些性温的花草了——
  沈语谙陡然眯起眼眸,脑子里一个念头一闪而逝。随即就笑了起来,所谓化妆保养不分家,自己为什么一定要一条道走不能两条腿走呢?
  心里有了计较之后沈语谙便招呼玉麝去其他地方看看,小姑娘见沈语谙对这款胭脂不感兴趣,便又推荐了几款,无一例外都对皮肤有不错的保养功效。
  毕竟沈语谙的皮肤在这里摆着的,粗糙程度也是很难有人能够比得上了。
  最后连玉麝都被说的心动了,开始帮着小姑娘劝沈语谙,“是呀小姐,你看你现在都长这么大了连一款像样的胭脂水粉都没有,以后出去参加宴席上不了被人笑话。而且这些胭脂也不贵,小姐是时候该打扮打扮自己了。”
  沈语谙想了想,还是拿了一款。这一款也是桃花的,毕竟春天最新鲜的就是桃花了。之前她在许大娘那里买的也是一盒桃花胭,在这里也拿了一盒桃花胭,玉麝付了钱之后又开始气鼓鼓的了。
  “小姐,虽然桃花胭的确是最常用的胭脂,但是翠胭楼这么多的胭脂,有好些胭脂对你的作用明显更大嘛,小姐不用给玉麝省钱,玉麝这些钱都是小姐给的,给小姐用也是应当的。”
  沈语谙将手上的两盒胭脂推到玉麝手中,“我买胭脂可不是打算用的哦。”
  玉麝还要在问,不过想了想便没有在开口。沈语谙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变化这么大了么?也是,她已经不是之前那个任人宰割的沈语谙了,反而是一个有了自己的主意并且变得自信起来的沈语谙。
  两人回到刚才的地方,许大娘推着小车还等着两人,日头下晒得额上全是汗水。
  “许大娘怎么也不找地方坐坐?”
  “不妨事不妨事,老婆子皮糙肉厚不怕的。”许大娘面对沈语谙的关心,只是伸手抹了抹汗水,然后道,“姑娘,老妇的家在城外,姑娘可需要股一辆马车跟着?”
  沈语谙原本就是想要多多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自然不会选择马车,摇头拒绝了许大娘的美意之后便跟上去了。
  不过这一路走过去沈语谙才发现自己真的错了,这具身体太过娇弱,而且刚来的时候还受了一顿打,现在都还没有好利索,这么一路走过来就连中午在客栈吃的那点东西都已经完全消化了。
  许大娘似乎也十分不好意思,但是她的一个常年这样走的老婆子,背着的干粮在中午之前就已经被消化完了。只能红着脸道,“快了,快了,姑娘辛苦了,姑娘辛苦了。”
  这还是沈语谙第一次出城,走过长长的城墙过道,看着城外连绵的农田和连绵的果树花树,心情忽然就变得明朗起来。
  春风吹起来,带来了一丝凉意,还带来了一丝一丝的清甜花香。仔细嗅了嗅便闻了出来,这就是桃花。
  沈语谙抬起头去看,城东面的地方,漫山遍野,看不到一点点的绿色,大片大片的粉色桃花堆簇起来,仿佛是一篇燃烧着的粉色的火焰,看起来格外的漂亮。
  许大娘指了指城东面的山脚,道,“从这里就能够看见老妇的家了,就在山脚下。后面的那一片桃花林,也都是老妇祖上留下来的花田。”
  一片?
  祖上留下来的?
  沈语谙现在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捡到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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