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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八章 天云地宫
  清晨,树上的鸟鸣声伴随着墙外小贩的叫卖声一同传入洛炎的耳内,但这并不会妨碍到他的动作。
  只见洛炎正在酒馆后院的空地上舞着剑,这剑招套路虽是火云剑的套路,但只得套路没有配套功法心法,是练不成火云剑的,故而洛炎可以肆无忌惮的在后院舞剑。
  一套下来,惹得一旁围观的人群纷纷叫好。洛炎舞这剑,动作行云流水,赏心悦目极了,但其中有蕴含杀机,令人后背汗毛直立,这围观的人群又大多是行走江湖的好汉,自是懂得剑招的巧妙之处,故而较好之人并不少,甚至有人撸起袖子想要和洛炎切磋一番。
  “不好意思,本酒馆店小,没有演武台给诸位切磋,若是有意,在下认得一演武场老板,定叫他为各位打折扣。”酒馆老板突然出现,拦住了想要上前找洛炎切磋之人,又拉着洛炎走进酒馆的前屋,找了个桌子坐下道,“我说少侠,您这伤恢复了有七天了吧,该好的差不多了吧,我怕这有人闹起来拆了咱的店面!您知道咱也是小本生意...”
  “这几日有劳老板和几位小哥了!”不待老板说完,洛炎对着老板和其他几个酒馆里做事的人道,“在下的伤确实是好得差不多了,再在酒馆住上一晚,明日在下就要出发前往下一个目的地了。”
  一听洛炎的话语,酒馆内的众人暗暗松了口气:终于不用担心酒馆被拆了。
  用过早膳,洛炎回到自己房间盘腿坐下,闭目修炼起南明离火诀。
  事实上几日前洛炎获得的十六枚养心丸不过三日就被洛炎用完了,但经脉的修复却并不完全。洛炎也想过再去找个药房买些,但看着自己包裹里仅存的二十多两银子和几百个铜钱,虽然洛炎不知道自己之前的情报有多值钱,但肯定不止这大概三十两银子,所以明显洛炎是买不了养心丸了。
  于是洛炎只得硬着头皮,将意识沉到丹田,引出一点点星光,使其绕着经脉做起了周天。结果出乎洛炎的意料,尽管剧痛依然,但洛炎完全能够忍受这般剧痛并集中精神,勉力引导星光运转周天,修复的效果也不差,就是剧痛却是切切实实的。
  好在随着经脉的修复,痛感也在不断的变小,最终洛炎总算是感受不到痛感了。甚至不知道是不是忍痛修复经脉的缘故,洛炎觉得到自己感知的范围和精准度都得到了长足的提升,洛炎猜测这大概是自己在痛苦中锻炼了精神的缘故。
  两天前洛炎经脉修复得七七八八了,他决意要回复火云剑和功法的修炼,三光神水决和三光术的修炼也得提上日程,之前和黑袍怪人那一战让洛炎明白了底牌越多越好的道理,所以三光术这个底牌自然得练起来。于是就出现了他在酒馆后院练剑,结果引起众人叫好,甚至有人要找他切磋切磋的场面。
  刚开始恢复修炼,洛炎感受到了明显的阻塞感,他一年多前在郦城胡闹那次也有类似的感受。那是暂停修炼之后再重新修炼时的必然反应,不过这次只是暂停了七八日,故而凭着这三天的修炼洛炎就找回了感觉。
  翌日。
  “哟,客官,今早您要练剑吗?”店小二听到木质楼梯咯吱作响,还未抬头就知道来人是洛炎,酒馆客人本就不多,会起那么早的也就他一个了。
  “嗯,还请麻烦小哥为我准备些许干粮,在下练完剑便出发了。”洛炎慢慢走下楼梯,又掀开帘子去往酒馆后院。
  “好嘞!”店小二的声音从洛炎身后传来。
  一望无垠的草原上,一团又一团白色在碧绿上移动着,那是牧民们在驱赶他们的羊群,为远方赶来的人们让开道路。
  一条长长的黑线浮现于碧绿之上,那是商队,他们会为草原上的牧民们带来所需要的东西或是来自远方的新奇玩意儿,也会带走牧民们多余的不需要的东西。
  我们不需要的东西大概也会成为远方人们眼中的新奇玩意儿吧,有些大胆的牧民如是想。
  一名皮肤黝黑的年轻人也是这商队中的一员,但很奇怪,他既不与牧民们交谈以换取东西,也不在手里拿着个本子写写画画。他只是骑在自己的马儿,绕着商队来回奔跑,或是有时与商队里的某个人并行,交谈几句牧民们虽然好奇,但也不管,或者是懒得管他,只关注自己有没有换足所需要的东西。
  然而异变突起,原本一片祥和的景象,被远处奔腾起的烟尘所打乱,那是马匪,马匪来了!
  牧民们纷纷转身,想要找到自家的马儿,回到自己家里安顿好妻儿,再拿起弓箭迎击马匪。牧民从不会让客人感到失礼,也从不会让敌人感到软弱可欺。
  可商队的人们却安顿住纷纷转身将要离去的牧民,他们的眼光都投向了同一个人——那位骑着马儿自由奔跑,有着黝黑皮肤的年轻人。
  却看那年轻人跳下马儿,伴随着一阵火光和惊雷之声,兀地飞向天空。他就好像一颗流星,浑身燃烧着赤红的烈焰,不断发出轰鸣,径直撞到了马匪群里,带起一阵火光。
  牧民们和商队的人们只看见远处火光飞舞,只听见雷鸣声不断从远方传来,最后他们甚至感觉隐隐能听到那些马匪的嚎叫,还能闻到远处飘来,阵阵烧焦的味道。牧民们目瞪口呆,他们哪见过这等大场面,商队的人们则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他们知道,那群马匪完了。
  远处又是一道火光,随后一颗冒着烈焰的流星飞起,竟朝着牧民和商队所在的方向飞来。牧民们被吓到了,他们转身想要逃走,但被商队的人死死拉着。
  “没事的。”
  “你放心。”
  “那不是什么流星,是人。”
  商队的人们安抚着牧民,总算起了点效果,牧民们不跑了,他们和商队的人们一齐抬头看着那流星飞过来。
  只见那流星落在了距离商队侧面有些距离的地方,化成了那皮肤黝黑的年轻人。那年轻人一吹口哨叫来他的马儿,他又骑上马自由的在商队里奔走起来。
  “洛炎!”一名身着劲装,背负长弓的人骑着马走到洛炎身边,道,“不是说了要你尽量把动静弄小点吗?你这么一下,可吓到那些老实的牧民们了,这生意要是被你给耽搁了可就不好了。”
  “巴哈大哥,我修炼的功法就是这样的。我已经尽量控制了,你看我这次既没有弄出火灾,也没有甩出剑气,在控制我就不能用我的劲力,只能凭我这三尺青锋和马匪们对战了,那我可不能保证我可以打得赢他们。”洛炎一摊手,表示自己无能为力,说起来摊手这个动作还是他跟巴哈学的。
  “唉......”巴哈看自己劝说无效,便走开了。
  洛炎则继续自由奔跑着。
  实际上洛炎还是能再控制的,但那会很耗费精力。已经行走江湖九个多月的洛炎可不再像刚出来时那么古道热肠了,能用最小消耗做到尽量多的事情,那才是江湖上的老鸟们一贯的做法。
  自从半年前他吃了那么大一个亏后,洛炎愈发谨言慎行,如今半年过去了,洛炎也确实没再吃过什么亏,于是半年的时光不但把洛炎由一个皮肤略带棕色的英俊少年变成了肤色黝黑的壮实年轻人,还把一名古道热肠,自来熟的纯良少侠变成了精打细算,少言寡语的江湖老鸟。
  如今他正是一个大型商队的护卫,凭着超境巅峰的实力有着不低的报酬,并且对付的敌人还都不大厉害,就是多数情况敌人都很多,有些麻烦罢了。还有就是近两个月的行程有一个半月在草原,他也有些厌了。不过前面不远,就是他此行的目的地——天云城了。
  “店家,给我来两盘招牌菜一小盆米饭还有二两米酒!”洛炎跨入酒馆,还不等店小二前来问话,便大喊道。
  这便洛炎从纯良少侠变成江湖老鸟的证据,一个是他脸皮够厚,一进店家便直接要了东西而不是像以前矜持的等店小二上前来询问;还有就是,洛炎会喝酒了。
  其实曾经在郦城的时候,每逢佳节,洛炎和他老哥都会和自家老爹共饮三杯。但洛炎并不喜欢喝过酒之后脑袋晕乎乎的感觉,所以也从来不会主动喝酒。然而这一路经历许多,洛炎发现醉醺醺的时候最能忘掉那些烦恼带来快乐,于是他又爱上了那脑袋晕乎乎的感觉。
  和往常一样,洛炎找个位子坐好,便集中精力从丹田处提出星光运至耳中,顿时洛炎将整个酒馆的声音都收入耳中。
  “诶,老弟,那地宫可要开了,要不要一齐再找几个人组个队进去探探。我可听说那张老四在里面得到个好东西发了笔小财。”
  “我也听过这事儿,老哥我说咱们还是整一整吧,前几年咱们就是胆子小没去,再不去恐怕好东西都要被拿光了。”
  “好嘞就这么说定了......”
  洛炎听到角落里有两名壮汉谈论到一个什么地宫,顿时起了兴趣,便在酒馆里寻起了关于地宫的声音。
  “要说呐,最近有一大事儿,天云地宫要开了!”这是酒馆一侧搭的台上,一说书先生的声音,“说起这云中地宫,单是这名字就够稀奇,它竟和咱们天云城重名,甚至有人说咱们天云城名字就是随这地宫来的;当然也有人说那地宫是天云城的先人所修筑。但究竟如何却是说不明白的,不过有一样事儿那是明明白白的,这地宫里呀,好东西可是不少......”
  一听到有好东西,洛炎便懂起了心思,我是去呢,还是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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