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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夺舍
  夏米尔独自趴在阳台上,沉默的望着下面的街道,好像在思考着什么,街上人来人往,从宁静的清晨到太阳升起,街道变得熙攘,没有谁来打扰他,他便那样趴着一动不动,好像一座雕塑。
  夏米尔,这是这具身体的名字。
  可是,身体和灵魂,哪一个才是自己呢?
  身体叫做夏米尔,但灵魂……
  一个来自地球的灵魂,在这个早晨,意外的取代了原本的夏米尔,占据了这个身体,继承了夏米尔这个名字,还有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一切。
  原本的名字是什么?
  好像叫刘阳吧,灵魂经过太长时间的飘荡,早已变得虚弱不堪,甚至连关于自身的记忆,也开始变得模糊不清。
  像亲人、朋友、梦想、爱情,这一切都变得空洞无力,找不到现实的落足点。
  唯一记住的,只是灵魂在虚空中飘荡,那彻骨的寒冷、孤独、怨恨还有嫉妒。
  作为一个曾经的鬼魂,他永远忘记不了那种徘徊于生死之间的感觉,那种对生命的嫉妒和憎恨,被深深的烙印在了他的心底,留下了无法泯灭的印记。
  现在是,穿越?重生?
  或者更现实一些,应该叫做夺舍才对吧。
  原本名为刘阳的鬼魂,在他死亡的那一刻,附身在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里,不知因何却穿越到了这个拥有魔法的世界。
  笔记本电脑造型精致,但却没有丝毫魔法力量,被这个世界的土著错误的认为是某种造型奇特的艺术品或者镜子,一直在这个世界的商人们手中流传着。
  直到某一天,一个好奇心旺盛的魔法学徒,将那台已经损坏的电脑当做珍奇物品买了下来,放在了自己房间中当做装饰品。
  他并不知道,他买回来的到底是什么,那是一个对生命与血肉充满了渴望的怨魂。
  ……
  一天,少年受伤昏迷,被抬回了房间。
  那微弱的气息,让怨魂有了去靠近他的勇气。
  当活人身体健康,精气旺盛的时候,生命力灼热的如同火焰,弱小的亡魂是不敢靠近的。
  但当人们受伤、昏迷或者酒醉的时候,生命气息就开始变弱,给了那些亡魂能够接近的破绽,就好像那受伤的少年。
  对于活人来说,被一个亡魂给盯上,可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轻则丧失精气,身体虚弱一段时间,严重的,甚至会有生命危险。
  而怨魂现在要做的,就是占据少年的身体,吞噬少年的灵魂,也就是网上小说常说的——夺舍。
  亡魂化作了一缕黑烟,顺着少年的鼻息,进入了少年的体内。
  夜宁静,月光如水。
  躺在床上的少年,表情开始变得扭曲。
  ……
  在鬼魂眼中的世界,是与活人完全不同的。
  那种差异,即便用天差地别也难以形容。
  鬼魂是脆弱的,有的时候,即便是一阵风,一场雪,或者一束光,都能瞬间将鬼魂杀死,只有那些怀着强烈怨恨的灵魂,才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强大的力量。
  可是“怨恨”这东西,在给予鬼魂强大力量的同时,代价却是丧失理智。
  通过怨恨获得的力量越多,鬼魂便会越疯狂,最后的结果也无非是完全丧失自我,或者魂飞魄散罢了。
  这是死者的悲哀,活人只懂得去恐惧,却从未想过去了解。
  刘阳开始时也是这样,一方面忍受着孤独、寂寞、恐惧、怨恨,疯狂的希望能够获取力量,摆脱这痛苦的状态,另一方面却也明白,不能在内心中存留怨恨,否则早晚会变得疯狂,进而失去自我。
  一方面要保持心灵平静,一方面却又疯狂的怨恨。
  这种状态,即便是刘阳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那段痛苦的岁月的。
  在刘阳眼中的世界,白天是火海。
  火海,这不是形容词,而是真正的火海。
  当阳光洒满天地时,整个世界都在燃烧,那燃烧的并不是温度,而太阳的精华,在古代被称为太阳真火或者阳炎的东西,疯狂而炽烈的正能量。
  作为鬼魂的刘阳,即便是碰到一点,也会元气大伤,那种伤害,要比活人将自己的手伸入火焰更加痛苦,也更加严重。
  白天时,刘阳所能做的唯一一件事,便是躲在笔记本电脑里瑟瑟发抖,等待着夜晚的到来。
  只有当晚上,月华洒满天地的时候,刘阳才能离开电脑,短暂的出来透透气。
  月华是温润柔和的负能量,如水一般默默的滋养万物,同时也滋润着那些黑暗中的灵魂。
  刘阳便是靠着每天坚持吸收这微渺而纯净的能量,才能够度过那悠长的时光,而不曾消失在这天地间。
  但夜晚也并不是安全的,夜晚的风在古代,被人们称之为业风,据说拥有能够吹散灵魂上所附带的罪孽。
  对活人来说,夜晚的风仅仅是比较阴厉寒冷罢了,但是对鬼魂来说,那却是比最锋利的刀剑更加恐怖东西,几乎可以瞬间将灵魂吹散,除非是积年老鬼,否则普通的灵魂一旦被风吹到,不死也要脱层皮。
  而活人……
  即便是最丑的活人,也同样散发着生命的光彩,这是每个鬼魂都承认的事实,是让无数鬼魂们无比嫉妒的存在。
  所以如果有机会重新成为活人,即便代价是全部的记忆和自我,仍有无数鬼魂愿意去转世轮回,重生成为一个婴儿,再次享受世间的多姿多彩。
  ……
  只有死过一次的人,才懂得珍惜生命的可贵。
  上辈子的时候,夏米尔曾不止一次听到过这句话,但他从来都不曾想过去理会。
  生命是什么?
  仅仅是每次心脏跳动,留下的韵律吗?
  在他的心目中,活着,仅仅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大把的时间被轻易浪费,每天得过且过,找不到生命的意义。
  每个人都是这样,所以我也是这样。
  这样又什么不对吗?
  不正常的仅仅是我自己吗?
  这样空虚空洞的活着,和死掉又有什么区别?
  说珍惜生命什么的,至少要告诉说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吧,难道仅仅是为了让周围的人高兴?
  这样的思考没有尽头,也没有答案。
  直到他死了之后,才想起来,我还有大把的梦想没有完成呢,怎么能这样轻易的死掉呢!
  但生命只有一次,已经死掉的家伙,是不会有机会重来的。
  于是成为鬼魂的刘阳,只能躲在电脑里,仰望着身边活人的那些光彩,嫉妒着,怨恨着,回忆着,思索着。
  如果可以重活一次,我应该做些什么呢?
  成就一番事业,建立一个家庭,完成自己的梦想,吃遍时间的美食,这些都是一定要做的,但他还想要更多、更多、更多的更多……
  最终,他想通了,他的一切梦想理想、欲望和贪婪,全部加在一起,那便是永生,用无尽的时间品尝世间的一切美好,那便是永生。
  “如果能再活一次,我要永生。”刘阳这样告诉自己。
  ……
  一个女孩推开了门,端着一个装着食物的大陶碗,走进了夏米尔的房间。
  很随意的四处打量了一下,然后与回过头的夏米尔四目相对……
  女孩惊讶睁大双眼,用手捂住嘴,没有拿稳的陶碗掉在地上,哗啦一声摔了个粉碎,里面混杂的食物瞬间洒的满地都是。
  “夏米尔少爷,您……您醒了!”
  夏米尔面无表情的看着少女,完全不知道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倒是那个少女,好像完全忘记了早餐掉落在地上的事情。
  “我……我去通知卡特夫人!”
  少女丢下了这样一句话,然后慌慌张张的跑掉了。
  夏米尔看着洒落在地上的食物,突然感觉有一些饥饿,不知这感觉是来自于肉体还是灵魂。
  如果说,肉体的饥饿,完全是因为身体的需要,那么灵魂的饥饿,则是来自于挤压在心灵中的欲望。
  夏米尔伸手从地上拾起了一块类似饼干的东西,黄绿色的大块,看起来有些恶心,但夏米尔也不管上面粘到的灰尘,便一口咬了上去。
  淡淡的香味,有点咸,说不上多好吃,但这味道却让夏米尔的眼角,不由自主的流出了泪水。
  多久了?
  多久了?
  从生命结束那一刻开始,有多久没有品尝过食物的味道了!
  夏米尔又从地板上捡起了一块脏兮兮的肉干,毫不在意的扔进了嘴里,使劲嚼,使劲嚼。
  喉咙有些哽咽,视线变得模糊,心脏一下一下一下,有力的跳动着。
  终于又活过来了,终于再次拥有了,决定自己命运的力量。
  咚咚咚……
  走廊里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还有一个中年女人尖细的吵嚷声。
  很快,一个肥硕的身影出现在了门口,那高大的体型,完全将她背后的少女给挡住了。
  那是一个高大肥硕的中年妇女,脸上盖了厚厚的粉底,花花绿绿的长裙下,两个Ru房要比西瓜还要大,而那肥硕的肚子就如同一口倒扣的铁锅。
  “夏米尔,你……你……你终于……,担心死婶婶了。”
  高大肥硕的中年妇女,一下子飞扑过来,将夏米尔死死的搂在了怀里,速度快得,根本没有给夏米尔做出任何反应的时间。
  “卡……卡特婶婶,先放开我好吗?”
  根据前任留下的记忆,夏米尔略一思考,想起了眼前这位中年大婶的名字。
  卡特·艾培思,夏米尔的婶婶,同时也是黑玫瑰商会在阿斯卡特拉分部的负责人,夏米尔在安姆国立魔法学院学习期间的临时监护人。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类似于保姆的角色吧,夏米尔暗中给眼前的中年大婶下了一个定义。
  “我的小米啊,你可担心死婶婶了,你说你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可怎么跟你父亲还有你母亲交代啊!”
  如同没听到夏米尔的声音一般,中年妇女将他越搂越紧,还不停用满身的肥肉摩擦着夏米尔的身体。
  “卡特婶婶,你再这样下去,我快要窒息了。”
  夏米尔挣扎着用手去推,想从这位中年大婶的怀抱中逃离出来,奈何两者的力量根本不成比例,夏米尔越是挣扎,反而被这位大婶抱得越紧。
  半晌,在夏米尔的不懈努力下,这位亲切过分的卡特婶婶,终于有些恋恋不舍的放开了夏米尔。夏米尔与卡特婶婶坐了下来,很快女仆便送上来了两杯热茶,卡特婶婶也开始给夏米尔讲述他昏迷前后的经过。
  在这位卡特婶婶的解释下,现在的夏米尔一点点弄清楚了,前任夏米尔突然重伤昏迷的原因。
  在十天前,前任夏米尔突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解雇了家中所有的仆人,连从小一直跟随着他的随从和保镖,都被他蛮不讲理的赶出了家门。
  然后就是夏米尔独自到酒吧去喝酒,被不怀好意的家伙给盯上,在回家的途中遇袭,不但被暴打一顿,抢光了所有钱财,还被扒光衣服丢在了大街上,直到第二天早晨才被人发现。
  要知道三月初的寒风,那可是冰冷彻骨的,在大街上被冻了一夜,能捡回一条小命就不错了,虽然花重金请来了沃金女神的牧师,又是治疗重伤,又是康复,又是移除疾病,但还是整整昏睡了十天,直到现在才醒了过来。
  夏米尔放下了手中的热茶,努力整理着前任留下的破碎记忆,并对照着前后事情的经过。
  按照夏米尔的记忆,在十天之前,夏米尔的前任遇到了一次十分严重的打击,这次打击……大概是失恋吧!
  由于刚刚继承身体的缘故,前任夏米尔的记忆至今十分混乱,虽然偶尔能搜索到一些微小的记忆碎片,但是前任不想回忆的事情,同样也很难复原出来。
  关于失恋的那一段记忆,便是如此,甚至现在的夏米尔,连那次失恋的对象长什么样子,都回忆不起来。
  唯一还能记忆的是,那个让前任失恋的对象,说了一句话,让前任夏米尔大受打击,因此遣散了身边的全部仆人。
  “你这个无能的小子,连吃饭、睡觉、洗澡都要有人帮你才行,我看如果有一天只有你一个人,你根本就活不下去吧。”
  嗯,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于是大受打击的前任,一怒之下遣散了所有的仆人,想要向那个人证明,即使他孤身一人,也可以活得很好。
  然后,结果嘛……
  结果证明,前任真的错了,在没有保镖仆人跟随的情况下,仅仅是第一天,他就差点横尸街头。
  然后即使一睡十天,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他也已经不是他了。
  该怎么评价呢,这个前任。
  其实,有一件事一直没有说,那就是夏米尔这具身体,其实并不是人类,而是一种名为半身人的类人种族。
  半身人的成年个体,平均身高大概在1.35米左右,简直比人类的小孩还要矮小。
  而半身人的平均寿命大概是150岁,比人类的平均寿命70岁,要长出两倍还多。
  夏米尔作为一个19岁的半身人,心智其实只相当于人类13~14岁的小孩而已,赤裸裸的中二啊,听风就是雨,想一出是一出。
  仅仅是因为别人的一句讽刺,就把身边的保镖仆人全部开除,自己一个人玩独立,搞得情况险死还生的,实在是……哎,只能说,大家谁没年轻过呢。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刘阳才有机会占据了这具身体,继承了夏米尔这个身份不是嘛。
  想到这,夏米尔有些愣神,不知不觉手里的茶已经凉了。
  卡特婶婶坐在夏米尔的对面,面带微笑注视着他,手指无意识的来回摩擦着她那颗硕大的蓝宝石戒指。
  而在她的身后,夏米尔醒来时遇到的那个少女静立在一旁,手背在身后,低着头,不时偷看夏米尔一眼,不知在想些什么。
  “卡特婶婶,这次是我做错了,谢谢你这些天来的照顾,我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虽然不知道原本的夏米尔,对于这样的结果,会做出怎样的反应,但现在的夏米尔,还是坦诚的承认了错误。
  卡特婶婶手上摩擦戒指的小动作一停,眼睛和嘴巴同时睁大,一副很意外的样子。
  大概是原本的夏米尔那中二的个性,即使犯了错,也死犟着不肯承认,所以见到现在夏米尔如此坦诚的承认错误,才会小小的惊讶一下,这孩子突然长大了之类的感想吧。
  卡特婶婶清了清嗓子,靠在椅背上的身体坐正了一些,那看似结实的木椅,被她那沉重的体重压迫得吱呀直响,夏米尔甚至怀疑,那椅子是否会在下一刻,突然碎成一地的木片。
  “不过是遣散一群下人罢了,有什么对错的,只要你下回对仆人不满意的时候,提前告诉卡特婶婶一声,婶婶保证给你招来一群更好的。”说到这里,卡特婶婶下意识的撇了她身后那个少女一眼,然后又接着说:“可恶的是城里的那些小毛贼,居然敢把主意打到我可爱的小米身上,实在是该死。”
  “小米你放心,我这次一定替你报仇,狠狠的给你出气,看我不把这次打伤你的那几个家伙抓起来,扒了他们的皮。”
  说到这里,卡特婶婶那白嫩肥硕的大手,狠狠的锤在了面前的桌子上,那看似坚固的圆木桌,瞬间便碎成了好几块。
  “卡特婶婶,你也不用那么生气,你看我这不是没什么事嘛。”
  夏米尔看卡特婶婶如此暴力举动,连忙出言安慰眼前这位野蛮大妈。
  在夏米尔心中担心的问题是,仅仅是挥挥手就把桌子砸碎的家伙,如果真生气了,那还不得将整栋楼推平啊,到时候我住哪啊!
  “小米,你不用安慰我,我知道你心软,但这次我一定要好好杀几个,要不然,谁都当我们黑玫瑰商会是好惹的了。”
  科特婶婶脸上又恢复了温和笑容,但当她说出那个杀字时,可半点不像是在开玩笑。
  算了,反正这又不关我的事,她爱干嘛干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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