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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所谓的大学生活在两天前结束。在这个不再是学生也还不是一名社会工作者的漫长假期,还有几场世界杯球赛的伴随,但这样的伴随在七月十号就会彻底消失掉。为了不让这个有着特殊意义(要说真的有什么特殊,那就是我可能会完成这个所谓的长篇)的假期再次白白地付诸给多余的睡眠与空白的思想。我决定给它一点虽说不上伟大非凡,但却可给自己内心一点满足的东西。如果这东西能够在这两个月孵化并最终成型,那无论是对于我的意志还是随便什么,都会得到一个提升。如果真的事如己愿,那么本人就极可能会心情舒畅,信心十足的在中学开学的日子迈出走向社会工作岗位的脚步。育人子弟不能缺乏信心,虽然我对身为人师没有任何的感觉。
  本人喜欢的巴蒂斯图塔已经告别了绿茵赛场,但阿根廷依旧是我的至爱。也许许多伪女球迷是因为贝克汉姆才喜欢看英格兰队踢球(其实大部分看球的女的都是冲着漂亮脸孔而来的),如果贝克汉姆退出了国家队,或者因伤不在场,那么那些伪球迷是不会对英格兰队所踢的丑陋足球感兴趣的。英格兰队的丑陋风格不会因为有了贝克汉姆而有所改变(因为丑陋,他们在08年的欧锦杯连决赛圈都进不了)。同样,阿根廷队也不会因为没了巴蒂就不会在球场上跳探戈。虽然少了巴蒂对我而言确实是少了一个看点。昨晚年轻的阿根廷在点球大战中输给了东道主德国队。阿根廷队的未来之星没有在比赛中上场。比赛结束后,我的心情自然是处在一种离愉的状态,一直到意大利与乌克兰的比赛开始。
  (有谁知道我在把这些东西打进电脑时,已经过了几载春秋,杨二车娜姆成了全国知名的臭女人,陈冠希让全世界人见识到了他的生殖器官,沈殿霞离开了这个世界……还有很多很多,每天都新的事物,在我终于有心情去把这个东西化成印刷文字的今天,生活流走了太多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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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意大利以3:0送乌克兰回家后,我关掉电视机,走进房间(在这之前还撒了个尿,我必须交代一下这个,我不想任何人不小心看着我写的这个东西会产生不连贯之想),躺在床上,发现自己平缓了许多。后来想想自己并没有在上一场比赛中失去什么,所以也没什么必要给自己内心一个梗塞。睡梦的降临意示着新一天的开始。虽然这一天在现实中早已经开始,但于一向对时间概念模糊的我,它还在等待中,等待我从噩梦还是美梦中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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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球是这个世界最受欢迎的运动,每个真正喜欢足球的人都能从中体会到燃烧着的激情,飘荡着的欢愉。毕业之前的十几天,我们中文8班与师弟们踢了一场提前的告别赛,结局是2:5,我们是输方。我们不会去在乎比赛的结果,因为那是一场欢送赛,重要的是我们享受了过程。比赛完后,我们回到宿舍,大家照例开始比赛过程的讨论,这样的讨论总是离不开谁的表现如何如何。我们的身体和衣服都是汗湿的,坐在宿舍门口的栏杠上,站在走廊上,声音不断。依靠着栏杆,我没有参与他们的谈论,而仅是作为一个旁听者存在。有时你很难让自己也拥有跟别人一样的心情去参加他们的盛宴!小混蛋是这次话题的主角,他有过很“出彩”的表现,包括送给师弟们的级别稍逊于摆乌龙的三个大礼。本人的上场时间不够三十分钟,但他们也不会把我漏掉。当我还在脑海里回放自己仅有的一次射门,可球却踢高了的画面时。阿晓说他觉得我更加适合踢右后卫,因为我踢前锋时,总是消极地站在对方的场地一动不动,不回来防守,但后来踢右后卫时,不仅做到很好的防守,而且还给作为前锋的他提供了机会。我想起了自己跑不动的原因。在这场欢送赛前,我得了一场重感冒,浑身发冷,记得病发的第一天晚上,当大家都在埋怨天气闷热难耐时,我却裹着厚厚的棉被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身体发冷,头脑晕沉。第二天,女朋友给我送来了可口的瘦肉粥和牛奶,还有一瓶驱风油。接过她的体贴后,我在她善良的微笑中转身走回宿舍,而她则在我转身后继续去为球场下的正在进行的女子排球赛中的政史系队加油。在失去味觉中吃完粥后,我擦了些驱风油,然后爬上床,躲进被子里。潘老板刚刷完牙回来,他朝我看了看,然后说:“有没有这么严重啊?不过是感冒嘛!靠!真没用!”我没去理会他的话语,昨天晚上他就已经对我的病态表示了不屑。我的疲软让我不得不平静,睡眠显然无法再将我眷顾,经过作夜漫长的折腾后,现在的我只能似睡不睡的闭着眼睛,听着自己的心跳,听着宿友们的交谈,听着下面排球场断续的呐喊!这一切声响很自然的发生着,它们不会因为我的需要而消失,某种程度上来讲,它们是我进入睡眠的障碍,虽然我已很难再失去知觉。我也不奢望它们会突然消失静止,虽然从中我听不到任何可听性的存在,但比起昨晚的灯光下的愉乐大众的流行靡调,现在的情况则要好得多。昨晚送女朋友回到西校区宿舍后,穿着一件冬季的长袖校服的我,在返回东校区的路上留意了一下路上行人的目光,他们的目光在黑暗中隐藏,但都无可避免地朝我投来那么一瞥,思想单纯一点的人会干脆的在心里浮现一个“怪”字,而复杂一点极可能会以为我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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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舍没有人,排除一两个意外其他都应该是去外面看世界杯了,因为电脑联不上电视转播。我在窗户处找了一下钥匙,但是没有找到。这时老三阿耀从隔壁宿舍308(里面住的全是我们班的崽子)走了出来,告诉我说不知是谁带走了钥匙。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有点“黑”,没有办法,于是走进了308,他们宿舍有两台电脑,都有人正在玩着游戏。阿水不在宿舍,应该也是去外面看球赛了。我躺下在他的床位上,在难受的疲惫中等待……。老三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问我好点了没有。我说我就快死了。他看着我露出诡异的笑。说:“我和一起睡好不?”我闭上眼睛,有气无力地说:“不怕我传染给你?”“有什么好怕的,你都不怕,我怕什么?”说完,他便躺了下来,与我紧挨着。我没心情叫他离开,也不想再跟他多说一句话,床不是我的,我也不可能去在乎他没有看过《东宫西宫》,他喜欢躺便躺个够吧。我拿起手机准备给她发信息,告诉她我已经没事了。“又和女朋友发信息啊?”老三说着也摸出了他的手机。他最近同时交了两个女朋友,按他自己说的,他不想让自己在大学这三年留下遗憾。我继续发着信息,他在我身边继续说着有女朋友多好之类的话。后来,宿舍门开了。我便回到了自己的床上,拿出刚收起来不到一个星期的棉被。挂好蚊帐后,我在她的“晚安,我的情人,健康会在明天回到你的身上!”中钻进被窝。这时时钟的指向还不到十一,宿舍里唯一的一台电脑又开始了它的忠诚服务。它的主人阿波又开始了他的QQ传情,一般情况下他不断按动键盘发出来的声音是不会对我们这些正在培养睡眠的人造成什么影响。但是经过他的手指点按播放而流出来的流行曲却可以让我如坐针毡,我不知道宿舍其他人的想法,他们是不是非常享受那些已经耳口能熟的曲子带来的愉快?我不知道。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非常喜欢屠什么刚的《霸王别姬》,这首曲子在咱们宿舍最近这段时间时间的播放率仅次于《初恋情人》。(在今天它们达到了一个同等的能让我的耳朵呕吐的高度)原本本人对《霸王别姬》还有一点点的好感,但当它渐渐的成了宿舍里每天播放率最高的曲目,并且除了我每个人都会吼上一段后,我对其产生了反感,并且慢慢地觉得此有力量的大陆原味歌曲的内涵也不过是许多人的“初恋情人”。这“初恋情人”一在宿舍响起,我就想逃离。我永远也不会明白他们为何能够不停反复日以继夜的去听同一首歌,象当初阿杜的歌曲在整栋宿舍楼没完没了地肆意飘荡一样,它们可以唤起我想永远离开校园的冲动。他们一律的绝对大众式的听觉不可能让我觉得不孤独,但是躺在床上的我不可能再去联想孤独究竟有什么定义,我自觉病情正慢慢地在加重,不知道是今天走了太多的路以致劳累所致,还是《初恋情人》与她的伙伴们的音符所致。音响在离我不到两米远的地方,那些我抗拒的却非常流行的曲调正在跳跃。我将被子盖过头,在病中开始一场无人知道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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