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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夫妻相见
  “请问,这山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开?”
  祝诏蒙着脸,声音故作沙哑的道,无归山原本就是西南禁地,但是自从顾儒飞和宋红袖进去之后,一对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黑甲军就把守着山口,防守严密的一只飞鸟都进不去。
  “快滚,上头命令下来了,自然也就解开了。”
  那黑甲军到没有怎么为难祝诏,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无归山虽然常年瘴气,但正因为如此里面天材地宝也比其他地方丰厚,马克思说过只要有十倍利润,商人就敢践踏任何法律,这些天也陆陆续续有各种各样的人想要进去,但都被黑甲军赶回去了。
  祝诏抬头看了这只军队一眼,其实也不太陌生,这是齐王殿下的私兵,当然齐王身先士卒,往往是冲杀在第一线的,这种盖世武将要是说没有兵士誓死相随,肯定是全军覆没了。
  当然太祖也是年老雄心落,明明知道齐王手上掌握着这么个大杀器,自己却不传位给他,日后一定会造成天大的麻烦,但就是舍不得对这个感性上自己最喜欢的儿子下杀手。
  黑甲军也是祝诏祝逸乃至现在的祝韫(顾儒飞)只能在暗地里积蓄力量的源泉,有了黑甲军,祝融就有了获得大位的本钱,但祝韫有着正统名义,在这个礼教最森严的时代,光是这份正统就足以让齐王投鼠忌器,何况祝诏祝逸也不是傻子,一个掌管钱粮,一个掌管情报,两人合力也能勉勉强强跟他抗衡了。
  “唉,枪杆子里出政权。”祝诏看着黑甲军突然想起三弟身边那个奇奇怪怪苗寨圣女所说的话,现在他对这话无比认同。
  “唉,大人,小人是同源祥的掌柜,这次进山就是想跟山中的猎户谈收购药材的,能不能行个方便。”说着一边偷偷将一个孩童拳头大小的金块放进那名守兵的口袋,祝诏也不忘记他身后的小队,从自己衣服中取下小袋子,里面的碎金子就算平分下来都够一个殷实人家过一年的了。
  那名兵士寒面如霜,将金块放回祝诏的口袋,眼中的怀疑日盛,这次非比往常,据上面露出的口风,齐王殿下欲行大事跟这山有很大的关系,自己是齐王殿下的亲兵,轮功劳,做一州的统领都够了,但自己的这一身贱命是齐王殿下救的,就算粉身碎骨也要帮助齐王殿下登顶,眼前这人有很大的古怪。
  “把你的头巾摘下来,否则休怪你兵爷爷刀下又多了一个冤魂。”那名兵士恶狠狠的看着祝诏道,手掌一挥,黑甲军便将祝诏围了起来,强弓铁弩直直的对准祝诏,现在别说祝诏这个一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了,就是一头虎王就是有一点异动,下场也只会死无全尸。
  “各位大爷,小的只是个同源祥派下来的管事,何苦这么苦苦相逼呢?我这就走这就走。”祝诏连连摆手,身子不断的打颤,做出一副十分害怕的样子。
  “哼,这四天来,你天天来这想要进山,手段一次比一次狡猾,你要是没有问题有鬼啊,把腰牌和印记给我看看,若不是恒源祥的管事,哼,明年的今天你坟头的草就该冒出来了。”
  那名小队长说话很不客气,但祝诏知道只要他要看腰牌和印记,这关就过了,当年太祖建国虽然没有打下全国,但是政权已立,这种事也很正常,毕竟建国虽然以打仗为主,但若没有根据地,就算打下全国土地也不过是雨中浮萍,没根据长远不了。
  建国草创,自己领了户部,为户部尚书,三弟祝逸领了礼部,当然这个礼部除了宣讲祝式皇统的正统性之外就干些间谍工作了,当然建国后的礼部就彻底成了国家教育,选拔人才,外交部门了,四弟祝融领了兵部,不过当时在他之上的还有两员统帅,顾明诚是兵马统帅,再管后勤粮草,他想要自立为王就太容易了,所以被龙天越领了,祝融成了监督龙天越的兵部侍郎。
  幸亏当时老四不是兵部正印掌管,要是历史偏差了一点点,他对于军队的掌控力就不是一开始很尴尬的位置了,造反实力不够,但又只差那看得见的差距,所以实际上三兄弟以后的时间都在利用时间缩短差距。
  同源祥是自己就认户部尚书留的后招,看似跟自己没有半点关系,实际上自己才是幕后的掌控人,蛰伏将近十七年,第一次动用这个后招竟然就是在被弓箭指着的时候。
  “唉,四弟明目张胆的摆出了黑甲军,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看来我这个二哥也要出招了。”
  祝诏一阵头疼,祝融不懂经济,要不然现在心里肯定一万个不爽,全国的钱庄票据,再加上那个蓝孔雀提出的一些很新颖的观点什么“汇兑”什么“借贷比例差”等等概念,自己已经掌控七成所谓的“金融”了,放在现在民主社会,谁要是能掌握七成金融,已经是全世界的“皇帝”了。
  “这是真的,不过现在真的不能通行,您还是慢慢等着吧,至于同源祥的损失,你报上来,我会回禀主上,到时候应该会赔偿你同源祥的损失的。”
  一旦确定了身份,小队长也不敢再吆五喝六了,毕竟同源祥生意做得很大,甚至自己家里的赏赐的田产也跟同源祥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人是经济动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跟把握着自己钱袋子的人过不去的好。
  “好吧,唉,小姐的病情严重,要是找不到这无归山里的万年灵芝,万一出个好歹,我的老命可就没了。”祝诏这些年风里来雨里去,再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太子爷,这演技放在现在拿个小金人一点都意外。
  “唉,我们也是当兵吃粮,没办法。”
  那名小队长为人还挺憨厚,一看一个大老爷们哭了,原本冷若冰霜的脸顿时手足无措起来,又不能对他呵斥,阎王好过,小鬼难缠,天知道这个小小的管事是个什么性子,同源祥实行职员流动制,说不准这个管事就复杂一个县城的钱庄运营,万一有个不好,腰带同源祥贷款,被卡住了,也没办法说理去,总不能拿这么个鸡毛蒜皮的小事麻烦齐王吧,齐王殿下会怎么看自己,无能这个帽子铁定是摘不掉了!
  “嗯,你让我想想,这样吧,明天我们换防,那个出口很隐蔽,正好我有两个兄弟要回家探亲,让他们跟着你,这样就神不知鬼不觉了。”
  那个小统领一拍脑袋瓜想出这么个聪明绝顶的办法来,他自己都开始佩服起自己的智慧来了,齐王殿下英明神武却说自己不适合任一地军事主官,恐怕这是齐王殿下一生唯一一次看错人了吧,自己不适合,难道后面那些瓜脑子适合啊?
  “哎呀,您真是太聪明了,我替我们主家感谢您的大恩大德了,我家小姐要是病愈,我一定禀告老爷将您的恩德报上去,我家老爷最是不吝于封赏的人了,太感谢你了······”
  祝诏打蛇随棍上,一江水的赞美之言直让这个战场上的铁血汉子笑开了颜,儿时自己读书没悟性又不卖力,不知道让老爹打了多少回,后来在军中屡立战功,得到的表扬也只是勇猛一类的。
  从来没有人赞美过其实自己心底最认同自己的品质,小队长一向认为自己的聪明天资肯定超过自己战场上百人斩的天资,只是记忆不行所以读书不行,但记忆跟聪明是两码事吧,只是自己最认同的品质没人这么说,也不好自吹自擂,现在好了,终于遇到一个知己了!
  “好了,你家主家是哪一个啊?”小队长得意了半天,想到还要问他几个问题,因为同源祥背后的大东家不止一个,甚至听说曹太后在里面也有股份呢。
  “莫家。”
  祝诏把这个对自己最忠心耿耿的家族说了出来,说来也巧,莫家大小家出生确实体弱多病,病的只能在轮椅上度过残生,要是按照正常程序,莫家那位小姐应该是自己“贤良淑德”四妃之一了,只是就算祝诏登基嫁给祝诏的恐怕也只能是她的大姐,不过为了掩人耳目,莫家那位大小姐已经结婚了,只是一直没有子嗣。
  “哦。”小队长顿时肃然起敬,莫家家主凭借一介布衣,做到了如今有县城的地方就有同源祥的地步,而且为人极为通达,知道自己的同源祥树大招风,主动将主动权交给了皇室,但即使这样,莫家也是同源祥的实际上的中流砥柱,商业,在明面上小小的九品官都不能碰,更何况皇室,所以这些头面上的事基本都是莫家来做。
  “哦,对了,抱歉兄弟啊,小弟还要你打开你的纱巾,队伍里有画师,要他给你画上一幅像,没办法,这是我刚刚接到的指令,上头有令,我们下面不敢不从啊,等这件事情了了,我请莫兄弟喝酒。”
  那小队长知道出来替莫家做管事的都是莫家家奴,甭管进府之前叫张三李四的,进府之后只能统一的姓莫,所以不需要问祝诏的姓氏了。
  祝诏心里咯噔了一下,虽然情报一直牢牢的掌握在三弟手中,但这个世上最无情的东西就是时间了,祝逸死了有十年,这十年恐怕当的是文武双全的祝融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情报力量,当今圣上在山里,山里有返魂香这个消息只有不到十指的人知道,但是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
  他把手这个关隘,只管你进,画上画像到时候一网打尽,当的好心思啊!
  祝诏犹豫了只有一瞬,当即决定现在要是不拿下脸上的黑布,立马就会引起这个小将的怀疑,在战场上死过几回的人了,哪怕是做那事的时候都防备着,更何况只是小小的得意呢,要是被他瞧出了破绽,自己的命不超过三个月,虽说原本的寿命也就剩下这么个数字了,不过自己不甘心啊!
  祝诏想了一下,当即犹豫的说。
  “长官,我儿时出过天花,邀天之幸逃过了一命,但是脸上却再也不能看了,小的有点小机灵,蒙太爷可怜,做了个小小管事,我能不能不摘黑布。”
  “不行。”小队长笑容立马止住了,谁也看不见他是怎么出刀的,总之现在寒光就照在祝诏的脸上,刀锋离他不过半毫米,稍稍偏一点,他就去跟常小黑报道了。
  “哎呦,长官您这是干嘛呀?好,我摘,我摘。”说着忙不迭的把自己身上的头纱摘下来。
  “呕”那名小队长也是从尸山血海的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什么恶心的场面没见过,可是看见这脸上长满了水泡,好像微微一挤就流出恶心的白脓还是胃里咕咚一下。
  “好了,好了,也别画上你的长相了,被齐王看见,一不高兴,咱们兄弟都得倒霉了。”说着便挥挥手准备将祝诏放行了。
  “慢着。”一直在那个小队长身边的黑甲军士说话了。
  “这是上边派来的人物,就是你长得再恶心也得画下来。”说着便招手后面的画师,将祝诏易容过的样子画下来,准备明天这个时候送往祝城。
  祝诏心里微微发苦,祝融也不是易于之辈,自己这幅丑样子虽说没有半丝当年翩翩佳公子的痕迹,但也太丑了,鹤立鸡群一向没有好下场。
  正在这时,祝诏不知道,一辆牛车已经驶进了他住的旅馆,而宋柒郁已经能坐起来了,旅馆是蓝孔雀名下的,蓝孔雀喜欢菊花,而这个时节正是菊花烂漫的日子,所以后花园里满目的野雏菊开的黄灿灿的,恰巧宋柒郁也喜欢菊花,在黄色的海洋下,宋柒郁不由的想起那个雨天走进小楼的那个绝世公子。
  一无所获的祝诏往回赶,一回来便躺在床上不发一言,任他有万般才智,祝诏始终不是一个机变特别强的人,他喜欢大气磅礴的做事情,如果今天换做是机变能力最强的祝逸,恐怕早就已经进山了,现在他不管使用什么方法都生生的止在山门外。
  “唉。”祝诏又习惯性的叹息,现在他不仅仅是关心山里的那个不知道是返魂香还是斯人香的三合香了,如果是返魂香,某种意义上祝诏的努力就前功尽弃了,但更像是一块石头压在他心头的还是那个很像他魂牵梦萦十七年的女人,血脉相连的感觉让祝诏冷了很多年的心一下子又剧烈跳动了起来。
  原本只是被动的渴望活着,但是见到宋红袖后,身体竟然起了一种强烈渴望活着的欲望,如果他的师傅看到一定会欣慰自己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祝诏终于渡过了最难度过的心劫。
  这么干耗着不是办法,祝诏想起来在屋子里转上几圈,但是身体情况不允许他做多余的动作,他不是正常人,正常人的细胞不断的死去也不断的新生,但祝诏身体更新的机能被狠狠的破坏了,多余的动作会加速他身体的衰老,要不是他漂洋过海的师傅临死前做出了一些很奇异的药膏,现在的祝诏脸已经是个老头子了。
  没有将脸上的假面抹去,在这个地方任何时候怎么小心都不为过,反正已经习惯了脸上多一个东西的感觉,就这样戴着吧。
  太阳慢慢的沉到山的那一头,黑暗一寸一寸的吞噬着屋内的阳光,祝诏不想点蜡烛,但是一种强烈的惶恐不断的吞噬他,小时候令他害怕的那些故事再一次冲击他的心房,他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黑夜,再也不会害怕孤独,但是宋柒郁与宋红袖那两张绝美的脸不断的让他已经麻痹的心房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
  祝诏从床上一跃而起,这浓浓的黑暗自己再也忍受不了,后花园的菊花开的灿烂,记得自己的宝贝最喜欢的就是淡淡开放的菊花,自己给柒郁写的第一幅字上也是关于菊花的。
  “人淡如菊”这四个字是从蓝孔雀那个奇怪的女人口中听来的,当时看到柒郁在花丛中淡淡的微笑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这四个字,当时还不想这实际上是抄袭别人的话写在纸上,不过自己实在想不出什么语言还能更贴切的形容自己心爱的人啊。
  宋柒郁就像那淡淡的菊花,芬芳淡淡的,却能直击人的心房,颜色淡淡的,却能让阳光直照到别人的心底,心思淡淡的,却让人的灵魂为之轻轻颤动,淡淡的,却不知不觉再也离不开那个身影。
  宋柒郁坐在蓝孔雀坐的那个叫做轮椅的东西上,阳光散了,她也从回忆中挣脱过来,这么多年了,一直靠着美好的回忆才能在齐王府那个特别的大监牢里活着,强作欢颜的日子苦楚只有自己知道,若没有宋红袖,若没有那个三合香的传说,现在自己已经化成了再也没人会心动的骷髅了吧。
  “婶子,我们回去吧。”宋柒郁对着身后的胖婶说,胖婶答应了一声,便推着木质轮椅往回走,在快要走出后花园门的时候,一个全身身着黑袍,斗笠,脸上的黑布蒙的只剩一双眼睛的人走了进来。
  宋柒郁低着头,来人抬着头,两个人没有看到对方,只是这样很普通的擦肩而过,但走过对方的时候,两个人的身子同时一顿,如被十万伏特的电流电击了一样。
  “婶子,停下转身,我要看看那个负心人,现如今长成什么样了。”宋柒郁在轮椅上咬着银牙一字一顿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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