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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超强嗅觉
  “好。”三人进入越野车。
  而后,皇甫云灵拿出了一个小铁盒,内中有些沾染血迹的土壤。
  他将盒子递给了凯文,后者的鼻子靠近土壤,闻了闻其中气味,而后看向官封。
  “找到了?”官封不太确定的问道。
  “这土壤之中有你和长孙乾明,还有云雀的血迹。难怪那玛利亚·勒森巴一直想找到你。你的血液的确比普通人好得多。内中蕴含浓郁暗劲和一股特殊的矿物质。血液经过这么久都干枯了,依然有旺盛的阳气驻留。呵呵……你的女朋友可享受喽!”
  前边几句夸赞,官封还听着挺爽,可听到女朋友享受,官封心中可尴尬了。谁能想到,阳气之所以旺盛,是因为他没法啊!
  “真的?”皇甫云灵故意睁大眼睛,好奇问道。
  “别闹,听大叔细细说。”官封皱眉道。这皇甫云灵摆明了是嘲笑自己童子身,因为她当然知道原因,那还问,不就是突出自己那个吗?这可恶的女人。
  “哈哈哈……”皇甫云灵大笑起来。
  “凯文有些莫名其妙,不过还是继续说道:“在这里,我还无法闻到长孙无忌的气味,你开车向城市郊外行驶。”
  “好!”鼻子嗅到血液气息,就能分辨出人的气息强盛与否,这能力,官封不说见,就算听都没听过,简直是超强嗅觉,根本不是人类可以做到的。起码官封是绝对无法做到闻一闻,就可以识别他人血液优良。
  “等等。”就在官封将要启动车子时,凯文又拦住了。
  而后,他的手臂伸出了车窗外。
  三秒钟后,他指向北方,微笑道:“北方空气潮湿,如果我带领着狼群,一定在那个方向藏秘。我想长孙乾明也会如我这么想的。”
  “这么厉害!”官封有些惊讶,只是伸了伸手,就感觉到潮湿地域的方向,猜测出狼群所在地,狼人果然有他们的优点。这八十五岁的老狼人,很不简单啊!
  越野车速度再增,驶向了北方,当车子行驶出了城北,已是夜间。刚来到郊外,凯文忽然皱了皱眉,而后拉下车窗,一双眸子化为了浅红色。
  “就是这个气味,虽然长孙乾明成为了狼王,但是他那特殊气息不会改变。”凯文露出了自信的微笑,指向北方,说道:“继续向着北方前行,我想他们就藏在高速路的某座大山中。既然他们不在城市中藏秘,那很可能藏在普通人无法抵达的山洞或是山顶。”
  “牛!”官封不由竖起了大拇指,自己和红月努力那么久,也没有头绪,这位老狼人到来,就这么简单的解决了!
  “真是术业有专攻啊!”官封心中感慨,同时也有些激动。只要找到云雀,他就能带回来。而先前最怕的就是一直找不到,如今能够找到,官封当然是开心不已。
  十多分钟后,红月也开车追上了官封的车子。两辆越野,继续向着北方前行。
  此时,在距离海天市两百多里的一处小村庄外,一处山坡上,出现了六道黑影。
  同时,在六人身后,又冲来了二十多名青年男女,他们全部都是牙齿锋利,指甲尖锐锋利,眼睛散发出棕黄色光芒。血腥气缭绕众人上空。山坡上莫名的吹过一股股寒风。
  此时,小村庄的上空好似蒙上了一层灰色雾气,阴风拂过,显得清冷很多。
  前方六人,长孙乾明一双眸子血红色,赤血光芒隐现。他指向了前方,冷笑道:“这村子一百户,大约三百人,强壮男人,漂亮女人留下,其他人,杀!”
  话毕,他向着前方挥手。
  “唰!”光头女子当先冲出,双手落地,身姿矫健如猎豹,直接冲向了山坡下那村庄的方向。
  而后,云雀和其他三名青年也都双手落地,冲向了前方。后方二十多名狼人,尾随冲去。
  看着自己创造出的狼群,快速冲向那村庄,长孙乾明露出了嗜血的微笑,心道:“杀人越多,我手下的狼人,就越加嗜血,越是难以控制自己,自然也越是依赖于我。而强壮的男子和漂亮的女子变成狼人,自然也会强大我的族群,自然是强大了我的实力。不久,我依然可以成为全盛时期的狼王。东方皆然,不久就是你的死期。”
  越野车已经离开海天市一百多里,官封有些皱眉,说道:“难道云雀跟着长孙乾明了离开海天市了?”
  凯文平淡道:“没有,虽然云雀也成为了狼人,但是她的血液味道,我还可以闻出来。他们大约在一百多里以内,不过却无法确定具体方位。以我猜测,他们应该是在杀戮。”
  “长孙乾明这人,为达目的,不折手段,在美利坚时,就是因为他嗜杀太盛,被族群关进地牢。之后被他杀了我族群看管地牢的长老,逃跑出来。当我们找到他时,他已经拥有了族群。”
  “由于他在华夏,我们银月狼族也不好来华夏大闹。但是前段时间听云灵说他已经不是狼王,也被族群抛弃了。那么我这次到来,杀了他,也不会影响两国之间的来往。
  官封疑惑道:“凯文大叔,你们狼人为什么要杀戮?就是单纯为了发泄心中的杀意?血族杀人,起码是为了喝血,你们狼人杀那么多人,有什么用?”
  这个问题,也是官封一直不明白的,因为狼人不吸血,杀人根本没好处。只会让自己变得更加不像正常人。
  凯文道:“我们狼人杀人,分为很多种。普遍有两种,一种是为了发泄心中的野性,让自己保持冷静,这样的狼人,杀人很少,每次变身也就杀死一两个,或是忍忍就过去了。”
  “第二种,是杀人多了,习惯了这种杀人的乐趣,所以会不断杀人。长孙乾明这种人,就是第二种,他已经习惯了杀人。这种人也不配做我银月狼族一员,是我狼族的耻辱。”
  “因为我狼人族,最基本的是人,如果可以,我们会和人类一直和平相处,代代传承。而他却是要引起狼人与人类的矛盾,这种狼人,会引起种族矛盾。就如血族,都很强大,但是十三氏族,却从来不会想着毁灭人类,或是大肆杀人。因为我们的根本就是人。”
  “凯文大叔有见地。”官封点头道。因为三年前,他就乱杀过人,那种嗜杀经历他了解。而之后,他醒悟,也是意识到了人性的重要。
  这时,官封手机有沈盈盈短信。
  “我回家两个多小时了,官封你怎么还不回来?我好怕。”
  短信虽然简单,官封却是仿佛看到了沈盈盈抱着膝盖,蜷缩在沙发上的一幕。
  旋即,他回了条短信:“我找到云雀消息了,现在正在寻找。很快,你就能看到云雀了,嘿嘿……”
  而后,官封给萧羽萌发了条短信:“帮个忙,去趟我紫苑小区住的地方,陪陪沈盈盈。我知道这样不对,可是现在只有你能帮助我了,我暂时回不去。”
  官封并没有接到萧羽萌短信,不过他却可以确定萧羽萌会去。
  因为,萧羽萌就是如此,一切以实践为主,如果不同意,就会发短信了。不发,就代表她同意了。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官封神色坚定,心道。
  紫苑小区,沈盈盈回到屋里,没敢如往常那般去洗澡换上睡衣,甚至是连厨房都不敢进入。而是穿着鞋子,抱着膝盖坐在客厅沙发下的毯子上,沙发上有毛熊等很多毛绒玩具,她也没有敢碰触。就这般等待了两个多小时,官封依然没有回来。
  她很怕,如果毛绒玩具在身旁,会挡住自己的路线,突然有陌生人到来,自己要逃跑,可不能被任何东西阻拦。
  原本,她没有如此害怕,官封回来了,却又不在,让她心中的恐慌,更是达到了极点,没有官封在,她的心中一刻都无法平静。总感觉有很多双眼睛在盯着自己似地。
  看着茶几上的香蕉和零食,沈盈盈想动手拿过来吃几口,可是想想如果这些有毒,自己不就完了?
  她就如一只惊弓之鸟,干咽了几口,依然是没有敢拿起食物来吃。看着遥控器,想拿起来,看电视,可又怕被人知道自己就在屋里。
  这时,门铃响起。沈盈盈不由的身体颤抖,惊恐的看向房门。如果是官封,他就会输入密码,走进来了。不会这般按响门铃。
  “会是谁?”沈盈盈心道,并没有去开门。
  门铃再次响起,沈盈盈却是依然不敢走过去。
  而后,门铃没有再次响起,三分钟后,也没人按响门铃,沈盈盈微微松了口气:“呼!还好我没有过去,不然就中计了。”
  这时,一道身影,被雾气包裹,从高空降落于阳台上。
  看到那人,沈盈盈露出惊恐之色。连忙站了起来,直接从沙发底下掏出了一把沙漠之鹰手枪,指向了阳台:“你不要过来,不然我开枪了。”
  萧羽萌,近身牛仔裤,黑色墨镜,背着大木盒子,平静的站在阳台,没有杀气散发,却是给沈盈盈一种无形压力。因为沈盈盈是亲眼看着官封被萧羽萌连续刺了好几剑。而且她也被萧羽萌一掌拍中过。对于这官封都不愿招惹的女人,沈盈盈心中只有害怕。
  “她来做什么?难道是撑着官封不在家,来杀我?”沈盈盈心中产生了不祥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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